封爵
從小由成穆貴妃孫氏養(yǎng)育,孫貴妃去世,朱橚守孝三年。
洪武三年(1370年),封吳王。后來明太祖認(rèn)為吳地乃國家財賦之地,不適宜建藩,于洪武十一年(1378年),將朱橚改封為周王,與燕王朱棣、楚王朱楨、齊王朱榑駐鳳陽。
洪武十四年(1381年),明太祖命朱橚就藩開封,以宋宮故地為府。
洪武十五年(1382年),奉旨親率兵役赴北平府援送糧草。
被廢
洪武二十二年(1389年)冬,朱橚因為擅自離開封地到鳳陽而獲罪,被太祖下令遷往云南。太祖不久改變決定,留朱橚在首都,由世子朱有燉理藩事。洪武二十四年(1391年)十二月獲準(zhǔn)返回封地。
洪武三十一年(1398年),明太祖朱元璋死,因其長子朱標(biāo)早喪,皇太孫朱允炆繼位,史稱建文帝。朱允炆為皇太孫時,就已感到“諸王以叔父之尊多不遜”,以及他們“擁重兵,多不法”的威脅,因此他一即位,就開始削藩。建文元年(1399年),以朱橚是燕王朱棣同母弟,害怕他支持朱棣,特意提防他。朱橚本身也蓄有異謀,長史王翰數(shù)諫不納,詐作發(fā)狂而離職。朱橚次子、汝南王朱有爋向朝廷舉報父親圖謀不軌,朝廷遣李景隆突襲開封逮捕朱橚,把他貶為庶人,徙云南蒙化。建文四年(1402年),朱橚被召到首都應(yīng)天(今江蘇南京)禁錮。
復(fù)爵
同年起兵叛亂的朱棣攻入應(yīng)天,成功推翻惠帝自立,是為成祖。成祖即位后,恢復(fù)了朱橚的爵位,加祿五千石,詔他返回原來的封地,獻(xiàn)頌九章及佾舞。
永樂二年(1404年)來朝,獻(xiàn)騶虞,帝悅,宴賜甚厚。以開封有河患,將改封洛陽。周橚言開封堤固,無重勞民力。乃止。永樂十四年(1416年)疏辭所賜在城稅課。
永樂十八年(1420年)十月,有人指控朱橚謀反,朱橚在次年二月被召到京城,成祖把這件事告訴他,朱橚“頓首謝死罪”,成祖不再追究。朱橚回到封國后,主動把自己的三護(hù)衛(wèi)獻(xiàn)還朝廷。
明仁宗繼位后,加周王歲祿至二萬石。洪熙元年(公元1425年),朱橚薨,謚號“定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