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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寒論條辨

信息來源:國醫(yī)小鎮(zhèn)發(fā)布時間:2018/4/25

醫(yī)之為道。肇始于本草經(jīng)。闡明于素難。至傷寒論而大備焉。本草經(jīng)者神農(nóng)氏之書也。素難者軒岐越人之書也。傷寒論仲景氏之遺書也。然本草之作于神農(nóng)氏。世傳其說而不經(jīng)見。嘉本草序謂。神農(nóng)嘗百草而醫(yī)方興。上世未有文本。師學相傳。謂之本草。兩漢名醫(yī)仲景華佗諸賢。始因古學附以新說。通為編述。本草由是始見于經(jīng)。誠如是。仲景既已首事其間。而乃有是論之作。

則其先后素難而股肱之。其功豈不遠賢于神皇軒岐與越人而獨盛哉。于是醫(yī)門尊之以為圣。猶儒門之圣孔子而宗師焉。然則斯道之大。其所以繼往圣而開來學人。顧不大有賴于斯文邪。夫道不出自圣人不足以言大。何謂大道。道莫大于堯舜。孔子之贊堯。則曰巍巍乎惟天為大。惟堯則之。

孔子簇圣之大成。子貢之贊孔子。則曰夫子之不可及也。猶天之不可階而升也。然則圣人之所以大。無有不出自天者。噫本草之作于神農(nóng)氏。繼天而立極者也。素難之作于軒岐越人。啟天人之秘也。是論也本之風暑濕寒。發(fā)之于三陽三陰。風暑濕寒者天之四氣也。三陽三陰者。人之所得乎天。周于身之六經(jīng)也。四氣有時或不齊。六經(jīng)因之而為病。是故病統(tǒng)乎經(jīng)。中傷合并。脈證傳變。

標本虛實。表里寒熱。汗吐下溫。正反逆從條。之以法。而法三百九十七系之以方。而方一百一十三者。天人事物錯綜之自然而然者也。其以風為首論者。即素曰風為首百病之長之意也。其推而至于壞病。不以病名名病。而以壞名者。壞則不能盡其變。而舉以名之。故概之以壞。曰壞者。即素問曰萬病皆生于風寒暑濕燥火之意也。自其析而言之。誠萬殊也。然既壞矣。而曰知犯何逆。隨證治之。知犯何逆。以法治之。其所以妙于一本者。豈小道者所可得同日而語哉。讀之者皆知其為傷寒論也。而不知其乃有所為于傷寒而立論。所論不啻傷寒而已也。本草素難之顯仁藏用者。

表表然無余蘊矣。所以法而世為天下則。方而世為萬病祖。乃至預(yù)有集斯道之大成。而擅百世宗師之同歸者。道不同而同出于天。天者理也。理在人心。無古今方隅之異也。何則乃有不同是心。

不宗師斯。而鈴捶活人類證焉。鈴捶活人類證者出。而斯道日茅塞矣。繼素難之往轍。難乎其有人焉。非天下之病。是病者有所不幸而然邪。何斯道之至于斯也。嗟乎七篇不作。楊墨之橫流不息也。濂洛關(guān)閩之傳注不出。堯舜孔子之道家殊而戶異也。是故義利之辯。圖象性命之問難。其所以為不得已者。易地則皆然也。余何人斯而條辨哉。蓋將以為后之有志仲景之堂室者。級階梯之助云爾也。

時萬歷己丑春三月戍申朔新安方有執(zhí)書

傷寒論條辨引

傳曰。仲景者姓張氏。名機。仲景其字也。南陽人。(張松北見曹操以其川中醫(yī)有仲景為夸以建安言之則松亦仲景時人)受業(yè)于同郡張伯祖。善于治療。尤精經(jīng)方。舉孝廉。官至長沙太守。

后在京師為名醫(yī)。于當時為上手。以宗族二百余口。建安紀年以來。未及十稔。死者三之二。而傷寒居其七。乃著論二十二篇。證外合三百九十七法。一百一十三方。其文辭簡古奧雅。古今冶傷寒者未有能出其外者也。其書為諸方之祖。時人以為扁鵲倉公無以加之。故后世稱為醫(yī)圣。夫扁鵲倉公。神醫(yī)也。神尚矣。人以為無以加于仲景。而稱仲景曰圣。豈非以仲景之見諸事業(yè)。載諸簡編者。皆表章天人。股肱素難。達之天下。通之古今。易簡而易知易能。非神奇怪異。人之所不可知不可能者所可同年而語哉。是故稱圣焉。賈太傅曰。吾聞古之圣人。不居朝廷。必在卜醫(yī)之中。

語不虛矣。然醫(yī)圣也。書曰論。何也。論也者。仲景自道也。蓋謂憤傷寒之不明。戚宗族之非命。

論病以辨明傷寒。非謂論傷寒之一病也。其文經(jīng)也。其事則論。其心則以為始事于戚。乃不欲忘其初。

其多則惠我后人。其意則又不欲以經(jīng)自居。易曰謙謙君子。此之謂也。吾故曰。名雖曰論。實則經(jīng)也。

雖然若曰傷寒經(jīng)。殊乖矣。必曰醫(yī)經(jīng)。稱情哉。(論之條目。坊間行本。法則平敷瀚布。漫不可紀。

方則增補加減者。獨遺桂枝附子去桂加術(shù)湯。無補而缺一。今以三百九十七者條隸六經(jīng)。各有綱紀統(tǒng)屬。以相部領(lǐng)。維之使有定序。余亦章句圈絕。庶便初學易讀。補方之缺者。數(shù)亦合矣。而證外之外又無謂。疑外與列。真草皆相似?;騻鲗懼`。然人皆曰傷寒論也。金匱序略曰。傷寒卒病論。卒讀倉卒之卒。誠書之初名。此其有據(jù)也。但不知卒病二字。漏落于何時。俗尚茍簡。承襲久遠。無從可稽矣。君子于此。不能無憾焉。)

萬歷癸巳陽月之吉九山山人方有執(zhí)識


陽病陰病圖說

經(jīng)絡(luò)筋脈類皆十二。配三陽三陰而總以六經(jīng)稱。六經(jīng)之經(jīng)。與經(jīng)絡(luò)之經(jīng)不同。六經(jīng)者。猶儒家六經(jīng)之經(jīng)。猶言部也。部猶今六部之部。手足之分上下。猶宰職之列左右。圣人之道。三綱五常。

百行庶政。六經(jīng)盡之矣。天下之大。事物之眾。六部盡之矣。人身之有。百骸之多。六經(jīng)盡之矣。

由此觀之。則百病皆可得而原委。而斯道之一貫。不在掌握乎。但六經(jīng)之于人身。無所不該。全在人隨處理會。靈樞曰。能別陰陽十二經(jīng)者。知病之所生。又曰。能知六經(jīng)標本者??梢詿o惑于天下。正謂此也。若以六經(jīng)之經(jīng)。斷然直作經(jīng)絡(luò)之經(jīng)看。則不盡道。惑誤不可勝言。后世謬訛。蓋由乎此。

太陽者。風寒之著人。人必皮膚當之。當之則發(fā)熱。熱在皮膚。皮膚在軀殼之外。故曰表。有汗無汗在榮衛(wèi)。榮衛(wèi)亦在表。表合太陽足膀胱經(jīng)。合者何。膀胱不與諸腑通筋膜聯(lián)系耳。故曰孤腑。

開竅于前。前者表陽之道。故合也。言太陽而不言膀胱經(jīng)與皮膚者。不待言而可知也。然太陽猶有手小腸經(jīng)。安知所言非此乎。小腸經(jīng)不與皮膚合。不合則不主病。不主病則不足言。不足言則不在言內(nèi)亦可知也。

陽明者。風寒之邪過皮膚而又進。接皮膚者肌肉也。不曰肌肉而曰陽明者。肌肉居五合之中。為軀殼之正。內(nèi)與陽明足胃合也。合謂何。胃亦中。為五臟六腑之海。合內(nèi)外之正。

以正合正也。故又曰正陽。然則陽明雖有二經(jīng)。其手大腸經(jīng)不與肌肉合不在言內(nèi)。而所言者為胃經(jīng)可知也。夫惟以正合正。故始終任重。風寒一至胃實。則不復(fù)再傳。而吉兇死生機焉。有以哉。

少陽者。邪過肌肉而又進。則又到軀殼之內(nèi)。腑臟之外。所謂半表半里者。少陽足膽經(jīng)之合也。

合者何。膽不自立。粘連于肝而不離。與外不屬軀殼而不離軀殼。內(nèi)不屬腑臟而不離腑臟者同道故合也。然則不以膽與合言而以少陽言者。膽與合皆偏隅。少陽統(tǒng)大綱其道備也。夫以病起于表。

表外也。外為陽。故曰陽病。陽病自外而內(nèi)。其漸如此。過此則入內(nèi)矣。內(nèi)而腑臟。腑合表而應(yīng)病。不待言也。臟主內(nèi)。內(nèi)。里也。里為陰。臟亦陰。故曰陰病。陰病者。臟受病之謂也。

太陰。脾也。脾居中而陽事。故次少陽而為三陰之先受。少陰。腎也。厥陰。肝也。心肺何以不受哉。靈樞曰。心為人一身之主。不受外邪。心受外邪人則死。以不受外邪。故位高而居上。肺主出不受納。故最高而極上。二臟又不與外之三陽合。且陰道逆。其主下。故肝雖近脾。腎雖遠而居下。腎反次脾受。肝最后受。故曰厥陰。厥雖以兩陰交盡而得名。有逆道也。陰道自下而上。

逆固如此。而三臟者。與表三陽又合道。天人一致之妙。有如此夫。由此觀之。病雖無量。無有不歸于三陽三陰者。極此而推。素問曰。百病皆生于風寒暑濕燥火。至哉言也。

表道自外而內(nèi)。里道自下而上。三陽三陰參經(jīng)絡(luò)貫之于一。以統(tǒng)而言之。故于其漸也。不曰進。不曰入。不曰行走。而曰傳。又曰轉(zhuǎn)。借驛傳輸轉(zhuǎn)。以用其義。道本自然也。后人不察。只管愎空鑿如此傳如彼傳之妄謬。天下有不歸一于三陽三陰之病乎。嗚呼。仲景歿。六經(jīng)熄。病論不為不多也。而皆曰醫(yī)者意也。事物皆歸一于意矣。尚何道可言哉。

一日二日三四五六日者。猶言第一第二第三四五六之次序也。大要譬如計程。如此立個前程的期式約摸耳。非計日以限病之謂。證見如經(jīng)為診。不可拘日拘經(jīng)以冒病。且如幾幾合并。太陽未過。已到陽明。太少合并。陽明位間乎中。謂中間不然。可乎。此可以一日一經(jīng)數(shù)乎??梢砸蝗斩?jīng)三經(jīng)言也。又況一入陽明。不復(fù)再傳。此可以拘日拘經(jīng)數(shù)乎。再經(jīng)數(shù)向何處去也。膠柱鼓瑟??讨矍髣?。圣人之道??梢匀绱硕笾?。故曰道在言外。嗚呼。仲景遠矣。紙上摸影以爭奇炫巧者紛紛然矣。安得心志存乎作德。有主而不惑者。吾與之共論言外之道而數(shù)此。

大約腑低下。陽根于陰而不離乎陰也。胃當脾前。廩水谷而應(yīng)土。其脘上通咽。主內(nèi)而不出。

出則病。小腸次胃而受盛。大腸次小腸而傳送。谷道肛門。其下口也。二腸通胃而一道。故承胃下出重濁以應(yīng)地。陽以行陰也。膀胱無上口。當腎前。居闌二腸之門。泌別厘清。滲而為溺以出前竅。水道莖垂。其下口也。膽在肝內(nèi)而前向。有入無出。故稱實。

大勢臟高上。陰根于陽而不離乎陽也。肺總腑臟而華蓋。其脘上通喉。主出而不內(nèi)。誤內(nèi)。

則必咳。不出不已。心次肺而前向。脾次心而中居。肝次脾而左。心肝同肺系。故從肺上通輕清以應(yīng)天。陰以和陽也。脾當胃后。無出無入。孤中而鼓胃。故胃實則脾約。腎當膀胱后。次脾而綴脊KT。其中即人安生立命之門。婦人花開蒂結(jié)。娠妊于此。娩必腰痛。瓜果成熟。蒂脫而落故也。脈訣以右腎為命門。非但有出無入。故曰虛。

天生萬物。人為最靈。腑陽臟陰緣得其正。褚氏有言。同化五谷。故胃為脾腑而脈從脾。同氣通泄。故大腸為肺腑而脈從肺。同主精血。故膀胱為腎腑而脈從腎。同感交合。故小腸為心腑而脈從心。同以脈為竅。故膽為肝腑而脈從肝。如此則是以五腑五臟言也。以六腑六臟言之。

素靈以心主配三焦。脈訣以命門配三焦。心主配者。主經(jīng)絡(luò)而言也。命門配者。主脈而言也。各就所主而言。雖不同。其為用火用虛。而所以言之意則一。雖皆曰虛。虛者大也。嗚呼。古之君子。必求成德。德成莫要于藝精。藝精莫要于識病。識病莫要于知脈。知脈莫要于窮理。斯理未明。燮調(diào)難許。欲愈眾疾。罔云而已。德可言哉。

辨太陽病脈證并治上編第一

凡六十六條方二十

太陽一經(jīng)。風寒所始。營衛(wèi)二道。各自中傷。風則中衛(wèi)。故以衛(wèi)中風而病者為上編。然風之為風。其義不一。故其為病。最為居多。所謂中風者。乃風寒暑濕之風也。與諸家方書之所謂中風云者。義不相同。諸家方書之所謂中風。蓋素問曰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之風也。彼但以其所謂者為中風云耳。其于在此之所謂中風云者則無聞焉。二義辨論精切。詳悉分曉。惟有此書。自此以下。

知此義者。李明之而已。此義不明而欲求以言醫(yī)。猶緣木求魚耳。其如醫(yī)何。(此篇舊本第五。而次辨脈傷寒例痙濕諸篇之下。然世傳諸篇。皆叔和所述。今案傷寒例一篇。則又疑非叔和語。夫以叔和編經(jīng)。奚恁后經(jīng)而先已。必后之贅附。遂致顛倒錯亂。故條辨之。以復(fù)其初云。)(一)太陽之為病。脈浮。頭項強痛而惡寒。

強。群養(yǎng)切。惡。影固切。下皆仿此。太陽者。膀胱經(jīng)也。其脈起于目內(nèi)。上額交巔。從巔入絡(luò)腦。還出。別下項。連風府。循肩膊內(nèi)。挾脊。抵腰中。乃六經(jīng)之首。主皮膚而統(tǒng)榮衛(wèi)。

所以為受病之始也。難經(jīng)曰。浮。脈在肉上行也?;显弧C}在肉上行。主表也。表即皮膚。榮衛(wèi)麗焉。故脈見尺寸俱浮。知為病在太陽之診也。項。頸后也。強痛者。皮膚榮衛(wèi)一有感受。經(jīng)絡(luò)隨感而應(yīng)。邪正爭擾也。惡寒者。該風而言也。風寒初襲表而郁于表。故不勝。復(fù)被風寒外迕而畏惡之。及其過表而入里。則不復(fù)惡。仇讎之義也。此揭太陽之總病。乃三篇之大綱。以下凡首稱太陽病者。皆指此而言之也。

(二)太陽病。發(fā)熱。汗出。惡風。脈緩者。名為中風。

惡。與惡寒之惡同。中。音眾。下皆同。太陽病。上條所揭云云者。是也。后皆仿此。發(fā)熱。風邪干于肌膚而郁蒸也。汗出。腠理疏。玄府開而不固也。惡風。大意見上。此以風邪郁衛(wèi)。故衛(wèi)逆而主于惡風。緩。即下文陽浮而陰弱之謂。風性柔和。所以然也。中。當也。風。謂天之八風也。

言既有如上條所揭云云之太陽病。加之發(fā)熱汗出惡風而脈緩者。則其病乃是觸犯于風而當之也。

靈樞曰。夫天之生風者。非以私百姓也。其行公平正直。犯者得之。避者得無。殆非求人而人自犯之。此之謂也。然風之為風。其性屬陽。其中人也。從衛(wèi)而入。衛(wèi)氣道也。風之所以從衛(wèi)入者。

衛(wèi)亦陽。從其類也。此承上條而又再揭太陽分病之紀一。乃此篇之小總。篇內(nèi)凡首稱太陽中風者。

則又皆指此而言也。下條乃釋此條之義以出其治。余則或申此義與凡此條之眾目耳。中篇下編。

其為證候。與此雖不同。其為節(jié)目。在彼則亦然。乃太陽之大三辨也。而各篇之中。其條目則各自又有辨焉。皆風寒之分別也。學人誠能潛心涵泳。體認的當。則風寒之是非。然明白矣。

尚何獨斷之難能哉。

(三)太陽中風。陽浮而陰弱。陽浮者。熱自發(fā)。陰弱者。汗自出。嗇嗇惡寒。淅淅惡風。翕翕發(fā)熱。鼻鳴干嘔者。

桂枝湯主之。

桂枝湯方桂枝(三兩去皮)芍藥(三兩)甘草(二兩。炙)生姜(三兩。切)大棗(十二枚擘)上五味。咀。以水七升。微火煮取三升。去滓。適寒溫服一升。服已。須臾熱稀粥一升余以助藥力。溫覆令一時許。遍身微似有汗者。益佳。不可令如水流漓。病必不除。若一服。

汗出。病差。停后服。不必盡劑。

若不汗。更服。根據(jù)前法。又不汗。后服小促役其間。半日許令三服盡。若病重者。一日一夜服。

周時觀之。服一劑盡。病證猶在者。更作服。若汗不出者。乃服至二三劑。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惡等物。

嗇。審革切。淅。心吉切。翕。曉吉切。去。上聲。滓。照兒切。。與啜同。。音石。差。

與瘥同。令。平聲。臭惡之惡。如字。此申上條而詳言之。釋其義。以出其治。太陽中風。乃掇上條所揭攢名以指稱之。猶上條掇首條所揭。而以太陽病為首稱。同一意也。陽浮而陰弱。乃言脈狀以釋緩之義也。難經(jīng)曰。中風之脈。陽浮而滑。陰濡而弱。是也。

陽浮者。熱自發(fā)。陰弱者。汗自出。乃承上文而言。以釋發(fā)熱汗出之義。言惟其脈之陽浮。所以證乃熱自發(fā)也。惟其脈之陰弱。所以證乃汗自出也。關(guān)前陽。外為陽。衛(wèi)亦陽也。風邪中于衛(wèi)則衛(wèi)實。

實則太過。太過則強。然衛(wèi)本行脈外。又得陽邪而助之強于外。則其氣愈外浮。脈所以陽浮。陽主氣。氣郁則蒸熱。陽之性本熱。風善行而數(shù)變。所以變熱亦快捷。不待閉郁而即自蒸發(fā)。故曰。

陽浮者。熱自發(fā)也。關(guān)后陰。內(nèi)為陰。榮亦陰也。榮無故。則榮比之衛(wèi)為不及。不及則不足。不足則弱。然榮本行脈內(nèi)。又無所助。而但是不足于內(nèi)。則其氣愈內(nèi)弱。脈所以陰弱。陰主血。汗者血之液。陰弱不能內(nèi)守。陽強不為外固。所以致汗亦直易。不待覆蓋而即自出泄。故曰陰弱者。汗自出也。嗇嗇惡寒。淅淅惡風。乃雙關(guān)之句。蓋原太陽本惡寒。而明其所以亦惡風之情狀也。

嗇嗇。言惡寒出于內(nèi)氣餒。不足以耽當其滲逼。而惡之甚之意。淅淅。言惡風由于外體疏。猶驚恨雨水卒然淅瀝其身。而惡之切之意。蓋風動則寒生。寒生則膚粟。惡則皆惡。未有惡寒而不惡風。惡風而不惡寒者。所以經(jīng)皆互文而互言之。不偏此偏彼而立說也。翕翕發(fā)熱。乃形容熱候之輕微。翕?;鹬艘病F而合也。言猶雌之伏卵。翕為溫熱而不蒸。蒸。大熱也。鼻鳴干嘔。乃詳上條之未備。鼻鳴者。氣息不利也。干嘔者。氣逆不順也。蓋陽主氣而上升。氣通息于鼻。陽熱壅甚。故鼻窒塞而息鳴。氣上逆而干嘔也。然翕翕發(fā)熱難曉。而鼻鳴干嘔易見。有鼻鳴干嘔。則翕翕發(fā)熱可征矣。方之為言。義之所在也。言中風之治。宜在是物也。主。主當也。

言以是為主當。而損益則存乎人。蓋脈證無有不相兼而見者。所以經(jīng)但活潑潑。不欲人拘執(zhí)之意也。桂枝。其性味雖辛甘而屬乎陽。其能事則在固衛(wèi)而善走陰也。芍藥擅酸寒而下氣??焓贞幎鴶恳骸7蛐l(wèi)氣實而腠理開疏矣。非桂枝其孰能固之。榮血虛而汗液自出矣。非芍藥其誰能收之。

以芍藥臣事桂枝而治中風。則榮衛(wèi)無有不和諧者。佐之以甘草而和其中。則發(fā)熱無有不退除者。

使之以大棗而益脾。使之以生姜而止嘔。皆用命之士也。微火者。取和緩不猛而無沸溢之患也。滓。

淀也。古人藥大劑。金鐺中煮。綿絞漉湯。澄濾取清。故曰去滓。。大飲也。熱稀粥者。桂枝湯劫敵之奇兵。應(yīng)赤幟于必勝之陣也。助藥力。微旨也。譬如釋氏之禪機。老氏之玄關(guān)。儒家之心法也。。和潤而欲汗之貌。微似二字。最為要緊。有影無形之謂也。不可。禁止之詞也。如水流漓。言過當也。病必不除。決言不遵節(jié)制。則不效驗也。小促役。催速值事也。禁者。

若物皆病之反也。凡此事宜。皆責之醫(yī)家耳。病家安能料理。今人之醫(yī)。惟務(wù)拱默以自崖岸。至不獲效。則反疑猜而多口于桂枝。諸家集方。何嘗見啜熱稀粥四字。徒以發(fā)汗相授受。微似。視為羨文。殊不知桂枝神算。捷在出奇。茍簡之弊。牢不可破。吁。手足胼胝。禹稷之所以圣也。然則任治君子。茍未至于胼胝。亦何憚而不然也。若曰。何如此其屑屑。則脫有不中。其咎將誰歸與。

數(shù)變之數(shù)。音速。

(四)桂枝本為解肌。若其人脈浮緊。發(fā)熱汗不出者。不可與也。常須識此。令勿誤也。

為。去聲。識。與志同。令。平聲。此原所以用桂枝之奧義。因著其反而示禁。以見藥有反對。勉人當精其義以求的當之意。解者。救護而釋散之之謂也。肌。膚肉也。蓋風中衛(wèi)而衛(wèi)不固。發(fā)熱汗出而惡風。衛(wèi)行脈外。

膚肉之分也。桂枝救護之。熱粥釋散之。病之所以解也。故曰。本為解肌。浮。病在太陽也。緊。

寒也。汗不出。亦寒也。不可與。言病不對。禁勿妄投也。然則桂枝湯之發(fā)汗云者。奧義也。識。

記也。記其政事謂之識。言當常常用心以記其事。勿忘勿怠。而不可使有一忽之失誤。蓋有寒不得用桂枝。故致戒警如此。其言亦甚深切著明矣。而人猶自誤。亦獨何哉。

(五)凡服桂枝湯吐者。其后必吐膿血也。

桂枝辛甘大熱。胃家濕熱本甚者。復(fù)得桂枝之大熱。則兩熱相搏于中宮。搏則必傷。甘又令人中滿壅氣而上溢。所以胃不司納。反上涌而逆出也。然胃屬土。土者金之母。肺屬金。金者土之子。母病固傳子。胃家濕熱甚。則必傳之肺。肺受胃之濕熱。與邪熱搏郁而蒸。久熱為火。肺為金。

膿血者。金逢火化也。

(六)若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。得湯則嘔。以酒客不喜甘故也。

此承上條所言。復(fù)舉一端以申之。欲人推此以及其余。酒客者。酒性濕熱。所謂胃家濕熱甚者。

無逾此也。嘔。亦吐也。得湯則嘔。以不喜甘。見上。然即酒客不喜甘。得湯則嘔而推之。則凡服桂枝湯而吐者。其義皆可以比類而察識矣。觸類而通之。亦存乎其人焉耳。

(七)發(fā)汗后。水藥不得入口為逆。若更發(fā)汗。必吐下不止。

以上四條。皆言桂枝之不對。以嚴示禁之意。水藥不得入口。言嘔吐之甚也。夫中風服桂枝湯以發(fā)汗。桂枝湯者。甘藥也。傷寒服麻黃湯以發(fā)汗。麻黃湯中亦有桂枝。則亦甘藥也。以發(fā)汗藥皆有桂枝之甘而言之。則此條曰。發(fā)汗后水藥不得入口者。乃承上二條復(fù)又通以得湯則嘔之甚者言。而深寓戒警之意也。逆者。言悖于道也。

蓋不通人之性氣而逆治。則亦適足以致病逆而生變。故曰為逆也。必吐下者。言水藥既不得入口。

則胃已傷。若仍與前湯而重傷。則必致大壞。大壞則大亂。夫胃。中腑也。茍大壞亂。則不惟復(fù)上逆而仍嘔吐。必將下加走泄而增瀉利矣。不止。蓋甚言害大。以深著致戒之意也。

(八)病有發(fā)熱惡寒者。發(fā)于陽也。無熱惡寒者。發(fā)于陰也。發(fā)于陽者七日愈。發(fā)于陰者六日愈。以陽數(shù)七。陰數(shù)六。故也。

此原中風傷寒之所以始。以要其所以終之意。凡在太陽。皆惡寒也。發(fā)熱惡寒者。中風即發(fā)熱。以太陽中風言也。發(fā)于陽之發(fā)。起也。言風為陽。衛(wèi)中之。衛(wèi)亦陽。其病是起于陽也。無熱惡寒者。傷寒或未發(fā)熱。故曰無熱。以太陽傷寒言也。發(fā)于陰者。言寒為陰。榮傷之。榮亦陰。其病是起于陰也。七。少陽之數(shù)也。六。老陰之數(shù)也。陽數(shù)。九為老。七為少。陰數(shù)。老六而少八者。陽道順。陰道逆。陽主進。陰主退也。愈。瘳也。風寒中傷人。漸次人身六經(jīng)之部位而傳進。以一日一經(jīng)言之。中風六日。經(jīng)雖傳遍。必七日陽進而病自愈者。陽主生也。傷寒六日。經(jīng)傳遍。

陰退極。病乃愈者。陰主殺也。然則中風傷寒之所以為病。其始也。各從其類而起。其既也。各得其數(shù)而愈。二氣相因。天人一致。道妙自然。其機如此。易曰。知機其神乎。

又曰。原始反終。故知死生之說。醫(yī)有易道。至哉言也。孫思邈曰。不知太易。不足以言醫(yī)。學者不可不察。茍志于道。不可不勉。

(九)太陽病。頭痛。至七日以上自愈者。以行其經(jīng)盡故也。若欲再作經(jīng)者。針足陽明。使經(jīng)不傳則愈。

傳。音囀。見第五問。后仿此。此承上條下節(jié)之自愈者。復(fù)申其已然者之義。而又更著其未然者之治。太陽頭痛。首條已具言之。此又獨言者舉大意也。七日以上。該六日而言也。行。亦傳也。

經(jīng)盡。謂傳遍也。欲作再經(jīng)。謂病加進也。針足陽明。奪其傳路而遏之也。傳與陽明篇轉(zhuǎn)互音義。猶古之驛傳。今之過所云也。

(十)太陽病欲解時。從巳至未上。

太陽者。盛陽也。故王于巳午未。經(jīng)曰。自得其位而起者。此之謂也。

(十一)欲自解者。必當先煩。乃有汗而解。何以知之。脈浮。故知汗出解也。

此承上條復(fù)曉人以病解之機。煩字從火從頁。說文。頁。頭也。然則煩者。熱悶而頭痛之謂也。

先煩。邪欲出而與正分爭。作汗之兆也。乃有汗。謂不如此則汗不得出也。脈浮。邪見還表也。汗出。邪出也。

解者。邪散而病去也。

(十二)燒針令其汗。針處被寒。核起而赤者。必發(fā)奔豚。氣從少腹上沖心者。灸其核上各一壯。與桂枝加桂湯。更加桂二兩。

桂枝加桂湯方于桂枝湯方內(nèi)更加桂二兩成五兩余根據(jù)桂枝湯法。

令。平聲。少。去聲。上沖之上。上聲。此又承上條復(fù)著不喻者妄意攻之之變。與其救變之治也。燒針者。針性寒。必須先燒。使之溫。而后可用也。被寒。言寒遂從針穴反得又入也。核。

謂針穴處肉變紅腫高起如核也。奔豚。腎之積名也。氣從少腹上沖心。奔豚。證發(fā)作之狀也。蓋人之素有腎積者。因針穴處寒得入之。其積遂發(fā)。則氣自少腹上逆而沖心。狀若驚豚突前而奔走。故曰奔豚也。灸其核上者。所以散其寒也。與桂枝湯者。解其欲自解之肌也。

加桂者。桂走陰而能伐腎邪。故用之以泄奔豚之氣也。然則所加者桂也。非枝也。方出增補。故有成五兩云耳。加減諸方。經(jīng)止言加減。原無載方。舊本后人增補成方。類附卷末。而多謬誤。今根據(jù)增補???。移就各該法下。以便用者。不費尋討云。

(十三)太陽病。頭痛。發(fā)熱。汗出。惡風者。桂枝湯主之。

此與前第二條。文雖差互詳略。而證治則一。前條有脈無頭痛以揭病名。此有頭痛無脈以言治。

互相詳略耳。無異殊也。蓋前條以為揭病名也。故必言脈。而后可以為得盡其詳。以頭痛已見于首條之太陽病也。故可得而略焉。此以從泛言而論治也。故雖不言脈不足以為略。詳及頭痛者。

以前條既遺。此申之。所以為互相發(fā)明之意也。桂枝湯。(方見前。下同。)(十四)太陽病。發(fā)熱汗出者。此為榮弱衛(wèi)強。故使汗出。欲救邪風者。宜桂枝湯主之。

此亦申上條而釋之。與前第三條申釋第二條之意同。第三條言陽浮而陰弱。此言榮弱衛(wèi)強。衛(wèi)強即陽浮。榮弱即陰弱。彼此互言而互相發(fā)明者也。救者。解救救護之謂。不曰風邪而曰邪風者。

以本體言也。

(十五)太陽病。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。先刺風池風府。卻與桂枝湯。則愈。

此乃默喻人以救服湯不如法。發(fā)汗不如經(jīng)。因而生變者之微旨。讀者當以意逆。斯則得之。

毋徒影射可也。蓋桂枝全在服法。發(fā)汗切要如經(jīng)。若服不如法。汗不如經(jīng)。經(jīng)曰。病必不除。豈惟病不除。風愈得入而變愈劇。所以反煩。反。轉(zhuǎn)也。言轉(zhuǎn)加熱悶也。先刺風池風府者。

預(yù)為杜塞風之門路也。風池二穴。在耳后陷者中。按之引于耳中。手足少陽脈之會。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。風府。在項上入發(fā)際。同身寸之一寸。大筋內(nèi)宛宛中。督脈陽維二經(jīng)之會。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。

(十六)太陽病。外證未解。脈浮弱者。當以汗解。宜桂枝湯。

外證未解。謂頭痛項強惡寒等猶在也。浮弱。即陽浮而陰弱。此言太陽中風凡在未傳變者。仍當從于解肌。蓋嚴不得下早之意。故下條云。

(十七)太陽病。外證未解者。不可下也。下之為逆。欲解外者。宜桂枝湯主之。

下。去聲。后皆仿此。此承上條當汗解之旨。更并下早之禁而申言之。重致叮嚀之意也。下。

通大便也。亦謂攻里是也。夫所謂治病之道者。即其病之所在從而療理之。求所以去之之謂也。

病在東而療西。欲其去也。其可得乎。蓋風寒者。外邪也。皮膚肌肉者。人之外體也。外邪外入。

猶在外體。汗之。所以逐其還復(fù)外散。則于理為順而于道為合也。下而通大便。通腑也。腑。內(nèi)也。病在外而求之內(nèi)。欲何求哉。于理則不順。故于道則顛倒悖戾而謂為逆也。經(jīng)曰。從外而之內(nèi)者。治其外。正謂此也。故上下條反復(fù)深致戒謹如此。

(十八)太陽病。先發(fā)汗不解而復(fù)下之。脈浮者不愈。浮為在外而反下之。故令不愈。今脈浮。故知在外。當須解外則愈。宜桂枝湯主之。

反。音板。下仿此。復(fù)。亦反也。此總上二條而申釋之。重致反復(fù)叮嚀戒謹之意。

(十九)風家。表解而不了了者。十二日愈。

風家。謂中風之病也。表。外證也。解。罷也。了了。猶惺惺也。言中風之病。外證俱罷。大勢已除。余邪未盡。猶未復(fù)初也。十二日。經(jīng)盡之時也。言至此時。則余邪當悉去而初當復(fù)也。蓋曉人當靜養(yǎng)以待。勿多事反擾之意。素問曰。食養(yǎng)盡之。毋使過之。傷其正也。此之謂也。

(二十)中風發(fā)熱。六七日不解而煩。有表里證??视嬎?。水入則吐者。名曰水逆。五苓散主之。

五苓散方豬苓(十八銖去皮)茯苓(十八銖)澤瀉(一兩六銖)白術(shù)(十八銖)桂(半兩)上五味為散。以白飲和服方寸匕。日三。多服暖水。汗出愈。

散。上聲。和。去聲。此太陽中風失于未治。久而入里之證。蓋中風發(fā)熱。必自汗出。六七日不解。出為過多可言也。煩者。汗出過多。亡津液而內(nèi)燥也。表以外證未罷言。里以煩渴屬腑言。

欲飲水者。燥甚而渴。希救故也。吐。伏飲內(nèi)作。故外者不得入也。蓋飲亦水也。以水得水。涌溢而為格拒。所以謂之曰水逆也。澤瀉長于行水。由其咸寒能走腎也。術(shù)性最善勝濕。以其苦甘而益脾也。二苓淡滲。利水以滋干。桂擅辛甘。祛風而和表。然術(shù)與澤瀉。有苓事也。桂與苓者。豈非以其走陰而致師邪。謂五苓散兩解表里而得汗者。里屬腑。腑者。陽也。表本陽。所以一舉而兩得。故曰汗出愈也。術(shù)上不當有白字。說在本草鈔術(shù)條下。是書編始于叔和。叔和有脈經(jīng)。脈經(jīng)術(shù)上皆無白字。足可征也。然則白為后人所加明甚。嗚呼。一字之加雖微。自夫執(zhí)方者視之。為禍后世甚大。所謂殺人以政無異于刃者。此不殆有甚邪。

(二十一)太陽病不解。熱結(jié)膀胱。其人如狂。血自下。下者愈。其外不解者。尚未可攻。

當先解外。外解已。但少腹急結(jié)者。乃可攻之。宜桃核承氣湯。

桃核承氣湯方桃仁(五十個去皮尖)桂枝(三兩去皮)大黃(四兩)芒硝(二兩)甘草(二兩炙)上五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二升半。去滓。內(nèi)芒硝。更上火。微沸。下火。先食溫服五合。

日三服。當微利。

去。上。皆上聲。內(nèi)。音納。更。下。先。皆去聲。合。音鴿。后皆仿此。熱結(jié)膀胱。即下條太陽隨經(jīng)瘀熱在里之互詞???。心病也。心主血而屬火。膀胱。居下焦而屬水。膀胱熱結(jié)。水不勝火。心火無制。則熱與血搏。不自歸經(jīng)。反侮所不勝而走下焦。下焦蓄血。心雖未病。以火無制而反侮所不勝。故悖亂顛倒語言妄謬。與病心而狂者無異。故曰如狂也。血自下則邪熱不復(fù)停。故曰愈也。少腹。指膀胱也。急結(jié)者。有形之血蓄積也。桃仁。逐血也。桂枝。解外也。硝黃。

軟堅而蕩熱也。甘草。甘平而緩急也。然則五物者。太陽隨經(jīng)入腑之輕劑也。先食。謂先服湯。而飲食則續(xù)后進也。

(二十二)太陽病。六七日。表證仍在。脈微而沉。反不結(jié)胸。其人發(fā)狂者。以熱在下焦。少腹當硬滿。小便自利者。下血乃愈。所以然者。以太陽隨經(jīng)瘀熱在里故也。抵當湯主之。

抵當湯方水蛭(三十個熬)虻蟲(三十個熬去翅足)大黃(三兩)桃仁(二十個去皮尖)上四味為散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不下。再服。

少。下血。不下之下。抵當之當。皆去聲。瘀。影據(jù)切。去。上聲。此承上條而復(fù)以其較重者言。

詳其義。變制以出其治。上言不解。此言表證仍在。上言當先解外。此言脈與反不結(jié)胸。發(fā)狂。則主血之心亦病。而重于如狂。硬滿即急結(jié)。皆上條變文之互詞。小便自利見下。下血。言不自下者當須下之。皆互相發(fā)明者也。所以然者至末。結(jié)上起下以發(fā)出治之詞。里。膀胱也。腑也。故曰隨經(jīng)。瘀。血氣壅秘也。抵。至也。水蛭虻蟲。攻堅而破瘀。桃仁大黃。潤滯而推熱。四物者。雖曰比上則為較劇之重劑。然亦至當不易之癥治也。

(二十三)太陽病。身黃脈沉結(jié)。少腹硬。小便不利者。為無血也。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。血證諦也。抵當湯主之。

此總上二條而分曉之。以決言抵當為的于用之意。黃。瘀熱外薄也。小便不利以下。承上文以辨白上二條而分別之也。諦。審也。言如此則為血證審實。無復(fù)可疑。必須抵當者乃其的對。勉人勿貳之意也。

(二十四)太陽病。發(fā)汗后。大汗出。胃中干。煩燥不得眠。欲得飲水者。少少與飲之。令胃氣和則愈。若脈浮。小便不利。微熱消渴者。與五苓散主之。

燥。音埽。干。音干。令字。讀平聲。傷寒宜發(fā)汗。發(fā)汗則病解。中風宜解肌。發(fā)汗則變生。

然則太陽病發(fā)汗后。大汗出者。中風誤于發(fā)汗。變也。胃中干者。汗出過多亡津液也。煩燥者。干則燥。

燥則熱。熱則煩也。不得眠者。胃為陰。干則不足。不足則不和。不和。所以不得眠也。素問曰。

胃不和。則臥不安。此之謂也。欲得飲水者。熱思涼而燥作渴。引水以自救也。少少與者。胃屬土。土干固燥。得水則潤。潤則和。和則萬物生。所以愈也。不然多則澇。澇則反為土所惡矣。若脈浮。言或不即愈。而脈又轉(zhuǎn)單浮之謂。浮則邪見還表可知矣。小便不利。土干則水竭也。微熱。邪還表則病已減。故熱亦輕也。消。言飲水而小便又不利。則其水有似乎內(nèi)自消也???。言能飲且能多也。五苓散者。導(dǎo)濕滋干。功兼其全也。干得滋而濕得導(dǎo)。則熱不期退而自退。病不言愈而愈可知。此又用五苓之一義也。(方見前)(二十五)太陽病。發(fā)汗。汗出不解。其人仍發(fā)熱。心下悸。頭眩身動。振振欲擗地者。真武湯主之。

悸。群季切。眩。匣絹切。。日倫切。振。平聲。擗。滂吉切。此舉下編首條末后為逆之一節(jié)。更互其詞以詳其義。出其治以救其逆。蓋太陽中風。誤服大青龍而致逆之救法也。發(fā)汗而病不解者。其為誤汗可知也。仍發(fā)熱。言汗雖出。病依舊在也。悸。怔忡也。眩。昏暈也。。

HT動也。振振。振作也。擗。拊心也。言心怔而忡。頭昏而暈。肉HT而動。手拊心而無何可奈。

厥逆筋惕肉變文之互詞也。夫太陽。中風。陽浮陰弱。汗出惡風。例雖名曰發(fā)汗。義則實在解肌。

解肌者。桂枝湯也。法曰。遍身。微似汗者益佳。不可令如水流漓。病必不除。茍至流漓。豈惟病不除。多見亡陽而虛甚也。微弱與浮弱大略相仿佛。亦互文也。汗出惡風。桂枝證也。服大青龍。勢必流漓可知。仍發(fā)熱。翕翕不除而變甚也。厥逆而至于振振欲擗地。

嗇嗇淅淅變劇也。病變劇矣。亡陽虛甚矣。大敵在前。良將重選。是故茯苓行水。術(shù)性導(dǎo)濕。濕導(dǎo)水行。祖龍歸海也。芍藥收陰。附子回陽。陽回陰收。鐵甲當關(guān)也。生姜以醒其昏。為救厥逆之劇。

蓋龍之為龍。方其旱也。固奮然升天行雨以顯諸仁。及其澇也。則又幡然蹈海潛淵以藏諸用。行雨者。致水也。潛淵者。伏水也。然則水也者。龍之所以神其變化者也。而真武者。則又專位乎北。

而為司水之神也。龍既不能外水以自神。水又必由真武以神其主。大哉青龍。吾知其不能不降于真武矣。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驗固如是夫。是故誤服神湯而變劇者。必有神湯而后救也。神乎神乎。圣而不可知之之謂。此非細義。讀者最宜致思。(方見少陰篇)(二十六)太陽病。發(fā)汗。遂漏不止。其人惡風。小便難。四肢微急。難以屈伸者。桂枝加附子湯主之。

桂枝加附子湯方于桂枝湯方內(nèi)加附子三枚。余根據(jù)桂枝湯法。

此亦太陽中風誤汗之變證。發(fā)汗。遂漏不止者。由反治。所以汗反出而勢不容已也。惡風者。

太陽中風本自汗出腠理疏而惡風。既漏不止。則腠理愈疏而惡愈甚也。小便難者。汗漏不止。則亡陽亡津液。亡陽則氣不足。亡津液則水道枯竭。且小便者。膀胱所司也。膀胱本太陽經(jīng)而為諸陽主氣。氣不足則化不行也。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。脾統(tǒng)血而主四肢。胃司津液而為之合。津液亡而胃不足。則脾亦傷而血亦虧。血氣虧澀。筋骨所以不利也。夫固表斂液。無出桂枝之右矣。而欲復(fù)陽益氣。所以有附子之加焉。然三枚蓋出于增補。非經(jīng)之本文。用者宜酌。

(二十七)風濕相摶。骨節(jié)煩疼掣痛。不得屈伸。近之則痛劇。汗出短氣。小便不利。惡風不欲去衣?;蛏砦⒛[者。甘草附子湯主之。

甘草附子湯方甘草(二兩炙)附子(二枚炮去皮臍破)白術(shù)(二兩)桂枝(四兩去皮)上四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初服得微汗則解。能食汗出復(fù)煩者。

服五合??忠簧嗾?。宜服六七合為妙。

摶。定文切。劇。群吉切。去。溪矩切。摶。聚也。言風與濕合團聚。共為一家之病也。有本來感受天地之風濕。而為風濕相摶者。有中風汗出過多。濕沾衣被。致成風濕相摶者。有傷寒發(fā)汗過多。衣被不更。變而為風濕相摶者。三者所受之因雖殊。而其為病則一。故其為治亦皆大略相同。

此蓋以中風之風濕相搏而言。煩。風也。痛。濕也。風淫則掣。濕淫則痛。風濕之邪。注經(jīng)絡(luò)。

流關(guān)節(jié)。滲骨髓。四體所以煩疼掣痛而不利也。近之則痛劇者。外邪客于內(nèi)。迕之則逆也。短氣者。

汗多亡陽而氣傷也。惡風不欲去衣者。以重傷故惡甚也?;?。未定之詞。身微腫。濕外薄也。不外薄則不腫。故曰或也。甘草益氣和中。附子溫經(jīng)散濕。術(shù)能勝水燥脾。桂枝祛風固衛(wèi)。此四物者。所以為風濕相搏之的藥也。

(二十八)太陽病。中風。以火劫發(fā)汗。邪風被火熱。血氣流溢。失其常度。兩陽相熏灼。其身發(fā)黃。陽盛則欲衄。陰虛則小便難。陰陽俱虛竭。身體則枯燥。但頭汗出。劑頸而還。腹?jié)M而喘。

口干咽爛。或不大便。久則語。甚者至噦。手足躁擾。捻衣摸床。小便利者。其人可治。

衄。疑木切。。素問作譫。與詹同。下仿此。強奪而取之之謂劫。邪風被火熱。承上起下之詞。

言太陽中風不當如此治。故曰失其常度。著其變以致戒之意也。兩陽。謂風火也。黃。脾土之色也。

脾主肌肉。邪熱甚則土燥。故色顯然著見于外也。陽盛。陽以氣言?;鹉苤鷼?。故盛也。欲衄。待衄未衄之詞。陰虛。陰以血言。熱則耗血。故虛也。小便。血液之類也。血耗。故難也。然火能助氣。過則反敗氣。所以陰陽俱虛竭。言血氣俱虧乏也。身體則枯燥。承上文而言虧乏之征也。劑。

齊分也。言汗自頭出至頸。自頸齊分。還而不下。靈樞曰。諸陰脈皆至頸胸中而還。獨諸陽脈皆上至頭耳。然則是乃陽有汗而陰不汗也。腹?jié)M。邪內(nèi)實也。微喘。熱攻于肺。肺受熏蒸而氣促急也。

口干。陰虛而津液不足也。咽爛。炎蒸而成腐壞也。或不大便。言津液不足。有時或則便硬也。譫語。寐中多言妄語。蓋言出于心。火盛血衰。心虛而神亂也。噦。火熾而氣逆也。手足為四肢。乃諸陽之本。陽邪盛甚。氣亂神昏。所以疾動而不寧也。小便利者。反上文陰虛小便難而言。利則陰未甚虛。陰未甚虛。則陽猶有可以回之者。所以為可治也。

(二十九)太陽病。以火熏之。不得汗。其人必躁。到不解。必清血。名為火邪。

清與圊同。熏。亦劫汗法。蓋當時庸俗用之。燒坑鋪陳。灑水取氣。臥病患以熏蒸之之類是也。

躁。手足疾動也。到。言猶反也。謂徒躁擾而反不得解也。清血。便血也。汗為血之液。血得熱則行。火性大熱。既不得汗。則血必橫溢。陰盛者。所以下圊也。

(三十)太陽病。二日。反躁。反尉其背。而大汗出。大熱入胃。胃中水竭。躁煩。必發(fā)譫語。

十余日。振自下利者。此為欲解也。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。欲小便不得。反嘔。欲失溲。足下惡風。大便。小盒飯數(shù)。而反不數(shù)。及多大便已。頭卓然而痛。其人足心必熱。谷氣下流故也。

尉。俗作熨。與硬同。下利下流之下。去聲。數(shù)。音朔。二日。當傳之時也。反躁。欲傳也。熨其背。亦火劫汗法也。大汗出者。悖道以治。故出驟也。大熱。邪熱與火熱相摶也。入胃。胃屬土。

故火邪先之也。水竭?;鹗t水涸也。躁煩譫語。皆內(nèi)熱也。十余日。過經(jīng)同也。振。鼓戰(zhàn)。。

悚縮。作欲解之先兆也。下利。陰虛而津液偏于下走也。欲解。待解未解之詞。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。至大便硬一節(jié)。乃承上文說猶未解之意。言振若是作汗。則熱散而病解。今自利。

津液又偏于下泄。胃中又不足。所以待解不解。汗不到下體。干而不得小便。陽氣不下通。反上逆而嘔。

失。猶言不也。溲。小便也。足下惡風。無陽以為衛(wèi)護也。大便硬。無津液以為潤送也。小盒飯數(shù)而反不數(shù)至末。是反上文又說要解的意。蓋言以人之津液偏滲而論之。大便既硬。則小盒飯多而頻數(shù)。故以不數(shù)為反。既反不數(shù)。則津液又當回于胃中可知也。及。言待及津液由此而回足。則大便得潤而當出。出多者。以待則久久故多也。

卓。特也。頭特然而痛。陰氣上達也。足心必熱。陽氣下通也。谷氣。食氣也。言待解未解以來。

為津液又不足。陽不下。陰不上。是以猶不解。今陰上達而頭獨覺痛。陽下行而足心則熱者。以胃中津液回足。大便潤而得出。食氣已下行也。病雖不言解。而解之意已隱然見于不言之表矣。讀者當自悟可也。

(三十一)太陽病。當惡寒發(fā)熱。今自汗出。不惡寒發(fā)熱。關(guān)上脈細數(shù)者。以醫(yī)吐之過也。

一二日吐之者。腹中饑??诓荒苁?。三四日吐之者。不喜糜粥。欲食冷食。朝食暮吐。以醫(yī)吐之所致。

此為小逆。

此原病變由于誤治。因復(fù)推其未為大過。亦嚴戒警之意。關(guān)上。脾胃之部位也。細則為虛。數(shù)則為熱。所以知其誤于吐也。一二日。言病之初。猶在太陽也。腹中饑。陽能化谷而吐后胃虛也??诓荒苁?。胃受傷也。三四日。病在陽明也。欲食冷食。陽明惡熱也。朝。自寅至辰。少陽之王時。少陽未病。故飲食如常也。暮。自申至戌。陽明之王時。陽明胃傷。故當其時則吐也。小逆。言證未甚變。邪未亂傳。但以吐傷其胃氣。致使止妨于飲食。所以猶得為小逆也。

然逆雖曰小。君子必求無逆而后可。是故致戒如此。

(三十二)太陽病吐之。但太陽病當惡寒。今反不惡寒。不欲近衣。此為吐之內(nèi)煩也。

此亦誤吐之變證。不惡寒不欲近衣。言表雖不顯熱而熱在里也。故曰內(nèi)煩。內(nèi)煩者。吐則津液亡。胃中干。而熱內(nèi)作也。

(三十三)太陽病。小便利者。以飲水多。必心下悸。小便少者。必苦里急也。

飲水多而心下悸者。心為火臟。水多則受制也。小便少則水停。所以里急也。

(三十四)太陽中風。下利嘔逆。表解者。乃可攻之。其人汗出。發(fā)作有時。頭痛。心下痞硬。滿引脅下痛。干嘔短氣。汗出不惡寒者。此表里未和也。十棗湯主之。

十棗湯方芫花(熬)甘遂大戟大棗(十枚擘)上上三味。等分。各別搗為散。以水一升半。先煮大棗肥者十枚。取八合。去滓。內(nèi)藥末。強人服一錢匕。羸人服半錢。溫服之。平旦服。若下少病不除者。明日更服加半錢。得快下利后。糜粥自養(yǎng)。

下利下少之下。更。皆去聲。羸。音雷。養(yǎng)。上聲。乃可攻之以上。喻人勿妄下早之意。汗出至短氣。言證雖有里。猶未可下。直至汗出不惡寒。方是承上起下。言當下以出其治。然下之為下。義各不同。此蓋邪熱伏飲。摶滿胸脅。與結(jié)胸雖涉近似。與胃實則大不相同。故但散之以芫花。達之以甘遂。瀉雖宜苦。用則大戟。勝之必甘。湯斯大棗。是皆蠲飲逐水之物。而用情自爾殊常。羸。瘦劣也。糜粥。取糜爛過熟易化。而有能補之意。

(三十五)太陽病。外證未除。而數(shù)下之。遂協(xié)熱而利。利下不止。心下痞硬。表里不解者。

桂枝人參湯主之。

桂枝人參湯方桂枝(四兩去皮)甘草(四兩炙)白術(shù)(三兩)人參(三兩)干姜(三兩)上五味。以水九升。先煮四味取五升。內(nèi)桂。更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再服。夜一服。

數(shù)。讀遲數(shù)有命之數(shù)。音速。數(shù)下利下之下。去聲。數(shù)。言失于急遽。下之太早。所以原反。而為反之互詞也。協(xié)?;ハ嗪屯^。言誤下則致里虛。外熱乘里虛而入里。里虛遂協(xié)同外熱變而為利。利即俗謂泄瀉。是也。不止。里虛不守也。痞硬者。正虛邪實。中成滯礙。痞塞而不通也。

以表未除也。故用桂枝以解之。以里下虛也。故用理中以和之。干姜兼能散痞硬之功。甘草亦有和協(xié)熱之用。是故方則從理中。加桂枝而易名。義則取表里。期兩解之必效。

(三十六)太陽病。桂枝證。醫(yī)反下之。利遂不止。脈促者。表未解也。喘而汗出者。葛根黃連黃芩湯主之。

葛根黃連黃芩湯方葛根(半斤)黃連(三兩)黃芩(二兩)甘草(二兩炙)上四味。以水八升。先煮葛根減二升。內(nèi)諸藥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。溫再服。

此與上條因同而變異。利遂不止。以上。與上條上節(jié)。兩相更互發(fā)明之詞。脈促以下。言變殊。

故治異也。促為陽邪上盛。陽主表故為表未解之診。喘汗者。里虛陰弱而表陽不為之固護也。夫表未解而利則屬胃。有陽明之分也。故肌之當解者。從葛根以解之。以喘汗不獨表實而有里虛也。

故但從中治而用甘草以和之。然利與上條同。而上條用理中者。

以痞硬也。此用芩連者。以喘汗屬熱為多也。然則四物之為用。其名雖與上條殊。其實兩解表里則一耳。

(三十七)太陽病下之后其氣上沖者??膳c桂枝湯方用前法。若不上沖者。不可與之。

下。去聲。上。上聲。氣上沖者。陽主氣而上升。風屬陽。所以乘下后里虛入里而上沖也。但上沖而不他變。則亦有可下之機而不足為大誤。然終以不先解表。致有上沖之逆。故曰。

可與桂枝湯方用前法。言以桂枝湯與前番所下之湯法合湯。再行表里兩解之。如桂枝加大黃之類是也。若不上沖。則非陽邪可知。故曰不可與之。

(三十八)太陽病。下之后。脈促胸滿者。桂枝去芍藥湯主之。若微惡寒者。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。

桂枝去芍藥湯方于桂枝湯方內(nèi)。去芍藥一味。余根據(jù)桂枝湯法。

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方于桂枝湯方內(nèi)去芍藥。加附子一枚。

下。去聲。去。上聲。凡下而證變者。皆誤下也。胸滿者。陽邪乘虛入里而上摶于膈也。用桂枝者。散胸滿之陽邪也。去芍藥者。惡其走陰而酸收也。微惡寒。陽虛也。加附子?;仃栆?。

(三十九)喘家作桂枝湯。加濃樸杏子。佳。(佳。一本作仁。)此揭言陽邪作喘治法之大要。

(四十)太陽病。下之微喘者。表未解故也。桂枝加濃樸杏仁湯主之。

桂枝加濃樸杏仁湯方于桂枝湯方內(nèi)。加濃樸二兩。杏仁五十個。余根據(jù)桂枝湯法。

此詳上條而重出。喘者。氣奪于下而上行不利。故呼吸不順而聲息不續(xù)也。蓋表既未罷。下則里虛。表邪入里而上沖。里氣適虛而下奪。上爭下奪。所以喘也。然微者。言氣但虧乏耳。不似大喘之氣脫也。以表尚在。不解其表。則邪轉(zhuǎn)內(nèi)攻而喘不可定。故用桂枝。解表也。加濃樸。利氣也。杏仁有下氣之能。所以為定喘當加之要藥。

(四十一)太陽病。醫(yī)發(fā)汗。遂發(fā)熱惡寒。因復(fù)下之。心下痞。表里俱虛。陰陽氣并竭。無陽則陰獨。復(fù)加燒針。因胸煩面色青黃。膚者難治。今色微黃。手足溫者易愈。

復(fù)下之下。去聲。此言病變由于誤治。而明可愈不可愈之分。以見道本自然。人不可茍之意。

下原初誤。痞言再誤。表以誤汗言。里以誤下言。故曰俱虛。陰指里。陽指表。無陽。以俱虛言也。

陰獨。謂痞也。青黃。脾受克賊之色。微黃。土見回生之色。手足溫。陽氣回于四末也。言既經(jīng)反復(fù)之誤。又見克賊之色。肌膚動而不寧。則脾家之真陰敗。而為難治。今則土見回生之色。四末得溫。胃家之真陽復(fù)。故為易愈也。然則均誤也。如彼變則難。如此變則易。

自然而然。所謂道也。雖有智者。豈能加毫末。是故君子慎其初以求盡道。不茍道以罔人。小人反是。

(四十二)太陽病下之。其脈促不結(jié)胸者。此為欲解也。脈浮者。必結(jié)胸也。脈緊者。必咽痛。脈弦者。必兩脅拘急。脈細數(shù)者。頭痛未止。脈沉緊者。必欲嘔。脈沉滑者。協(xié)熱利。脈浮滑者。必下血。

凡在太陽。皆表證也。誤下則變。亦有亂生而不可以一途拘者。促為陽邪上盛。

陽盛于上而不結(jié)胸。則邪必待散而欲愈可知。浮為熱在上焦。下后脈浮。則邪熱上摶必結(jié)于胸可診。

緊則寒邪客于下焦。下焦有少陰。少陰之脈。循咽挾舌本??托盀闊?。循經(jīng)而上沖。所以知必作咽痛也。弦為邪摶少陽。少陽之脈循脅。所以知兩脅必拘急也。細數(shù)者。邪氣因循而欲傳。故知頭痛未止也。沉緊。有寒氣也。故氣上逆而必欲嘔。沉滑邪干水分也。故必協(xié)熱作利。浮滑。氣傷血分也。

故知必致下血。夫以病在太陽。一誤下之余。而其變亂有如此者。是故君子。不可不慎也。

(四十三)太陽病。脈浮而動數(shù)。浮則為風。數(shù)則為熱。動則為痛。數(shù)則為虛。頭痛發(fā)熱。

微盜汗出而反惡寒者。表未解也。醫(yī)反下之。動數(shù)變遲。膈內(nèi)拒痛。胃中空虛。客氣動膈。短氣躁煩。心中懊。陽氣內(nèi)陷。心下因硬。則為結(jié)胸。大陷胸湯主之。若不結(jié)胸。但頭汗出。余無汗。

劑頸而還。小便不利。身必發(fā)黃也。

大陷胸湯方大黃(六兩去皮)芒硝(一升)甘遂(一錢另末)上三味。以水六升。先煮大黃取二升。去滓。內(nèi)芒硝。煮一兩沸。內(nèi)甘遂末。溫服一升。得快利。止后服。

懊。影考切。。音農(nóng)。太陽之脈本浮。動數(shù)者。欲傳也。浮則為風四句。承上文以釋其義。

頭痛至表未解也。言前證。然太陽本自汗。而言微盜汗。本惡寒。而言反惡寒者。稽久而然也。醫(yī)反下之。至大陷胸湯主之。言誤治之變與救變之治。膈。心胸之間也。拒。格拒也。言邪氣入膈。

膈氣與邪氣相格拒而為痛也??仗?。言真氣與食氣皆因下而致虧損也??蜌狻P皻庖?。短氣。真氣不足以息也。懊?;诤拗狻P臑樾皝y而不寧也。陽氣客氣之別名也。以本外邪。故曰客氣。以邪本風。

故曰陽氣。以里虛也。因而蹈入。故曰內(nèi)陷。陽性上浮。故結(jié)于胸。以胸有兇道而勢大也。故曰。大陷胸湯。芒硝之咸。軟其堅硬也。甘遂之甘。達之飲所也。然不有勇敢之才。定亂之武。不能成二物之功用。故必大黃之將軍。為建此太平之主將。若不結(jié)胸至末。以變之亦有輕者言。蓋謂邪之內(nèi)陷。或不結(jié)于胸。則無有定聚。但頭汗出者。

頭乃諸陽之本。陽健其用。故汗出也。余處無汗者。陰脈上不過頸。陽不下通。陰不任事。故汗不出也。小便不利者。陽不下通。陰不任事?;恍卸鴿裢R?。濕停不行。必反滲土而入胃。胃土本濕。得滲則盛。既盛且停。必郁而蒸熱。濕熱內(nèi)發(fā)。色必外奪。身之肌肉。胃所主也。胃土之色黃。所以黃發(fā)于身為可必也。發(fā)黃可必而不言其治者。以有其條也。學人。從其類以求之。則道在矣。

(四十四)太陽病。重發(fā)汗而復(fù)下之。不大便五六日。舌上燥而渴。日晡所小有潮熱。從心下至少腹。硬滿而痛不可近者。大陷胸湯主之。

晡。幫孤切。此明結(jié)胸有陽明內(nèi)實疑似之辨。晡日加申時也。小有。言微覺有也。蓋不大便燥渴。日晡潮熱。從心下至少腹硬滿而痛。皆似陽明內(nèi)實而涉疑。且變因又同。惟小有潮熱。不似陽明之甚??梢员娌罘?。茍非義精見切。鮮有不致誤者。所以陽明必以胃家實為正。而凡有一毫太陽證在。皆不得入陽明例者。亦以此也。詩云。戰(zhàn)戰(zhàn)兢兢。如臨深淵。如履薄冰。司命君子。

臨此任而無此心者。難以與言仁也。

(四十五)病發(fā)于陽而反下之。熱入因作結(jié)胸。病發(fā)于陰而反下之。因作痞。所以成結(jié)胸者。

以下之太早故也。

反。音板。此原結(jié)胸與痞之因。發(fā)于陽發(fā)于陰見第八條。結(jié)胸。大抵以結(jié)硬高當于胸為名。痞者。

痞塞于中。而以天地不交之痞為義。病發(fā)于陰而反下之。不言熱入。與末后申明上句而不及下句者。

皆欲人同推也。然發(fā)于陽而下之早者。未嘗無痞。發(fā)于陰而下之早者。亦有結(jié)胸。疾病之機。每多不期然而然。蓋出于反常之變。

良由人之氣稟不齊。事物之交不一。如春傷于風。夏生飧泄。夏傷于暑。秋必瘧。秋傷于濕。

冬必咳嗽。冬傷于寒。春必病溫。此固圣人諭道之常經(jīng)。百世不易之定論。然即今之病四病者而觀之。必各于其時而各病其病者。千百一二。不拘于時雜錯而亂病者。歲歲比比然也。不言四病之故則已。有言四病之故者。必不能外圣人之經(jīng)而異其說也。是故君子道其常。而善學圣人者。則曰。文載道之具也。六經(jīng)圣人之糟粕。必求圣人之情于言國文本之外。而后圣人之道明。欲學仲景。不可不勉。

(四十六)結(jié)胸者項亦強。如柔狀。下之則和。宜大陷胸丸。

大陷胸丸方大黃(半斤去皮)葶藶(半升熬)芒硝(半升)杏仁(半升去皮尖熬黑)上四味。搗篩二味。內(nèi)杏仁芒硝合研如脂。和散。取如彈丸一枚。別搗甘遂末一錢匕。白蜜二合。水二升。煮取一升。溫頓服之。一宿乃下。如不下。更服。取下為效。禁如藥法。

王氏曰。。當作痙。群并切。余仿此。此以結(jié)胸之劇者言。變制以出其治。大邪結(jié)硬于胸。

俯則礙而不利。勢必常昂。有反張之疑似。如柔痙狀之謂也。蓋病已至劇。辨之不可不明。治之不可不審。是故。大黃芒硝甘遂前有之矣。葶藶有逐飲之能。杏仁以下氣為用。白蜜甘而潤。導(dǎo)滯最為良。名雖曰丸。猶之散耳。較之于湯。力有加焉。此誠因病制勝之良規(guī)。譬則料敵添兵之妙算。

(四十七)結(jié)胸證。其脈浮大者不可下。下之則死。

此示人馮脈不馮證之要旨。戒人勿孟浪之意。夫結(jié)胸之為陽邪內(nèi)陷。法固當下。下必待實。浮為在表。大則為虛。浮虛相搏。則表猶有未盡入。而里未全實可知。下則尚虛之里氣必脫。未盡之表邪皆陷。禍可立至。如此而命盡。謂非醫(yī)咎何。是故致戒也。

(四十八)結(jié)胸證悉具。煩燥者亦死。

悉具。其候皆見。煩燥。津液竭也。津液竭者。不可下。下證具矣。不下不可。下之不可。

不死而何。

(四十九)太陽病。先下之而不愈。因復(fù)發(fā)汗。以此表里俱虛。其人因致冒。冒家汗出自愈。

所以然者。汗出表和故也。得里未和。然后下之。

冒?;杳伞Q孕懊蓛缍獗我?。汗出則邪散。故表和也。得。謂知則得之也。里以二便言。

蓋邪無定聚。或前或后。難以定擬。故曰得。舉大意而不出方。不出方者。以未得。則方無可出也。

(五十)大下之后復(fù)發(fā)汗。小便不利者。亡津液故也。勿治之。得小便利。必自愈。

亡無通。后皆仿此。復(fù)之為言。反也。未汗而下。謂之反下。已下而汗。謂之反汗。既反下。

又反汗。謂之重亡津液。津液重亡。則小便少。應(yīng)不利。非病變也。故曰勿治。言若治之以利其小便。則小便無可利者。不惟無益而反害。害則轉(zhuǎn)增變矣。亦戒慎之意。

(五十一)太陽病未解。脈陰陽俱停。必先振。汗出而解。但陽脈微者。先汗出而解。但陰脈微者。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。宜調(diào)胃承氣湯主之。

先汗出。脈經(jīng)作先汗之。此概舉汗下之大旨。以為訣人用治之要法。夫病而至于脈陰陽俱停。則氣血轉(zhuǎn)和。無相勝負可診矣。然猶必先振。乃得汗出而后始解者。則其人本虛可知也。但陽脈微先汗出而解者。蓋經(jīng)曰。陽虛陰盛。汗出而愈是也。但陰脈微下之而解者。難經(jīng)曰。

陽盛陰虛。下之而愈是也?;显弧J懿樘?。不受病為盛。唯其虛也。是以邪湊之。唯其盛也。

是以邪不入。即外臺所謂表病里和。里病表和之謂。學人玩味而有得焉。則于治也。思過半矣。

(五十二)太陽病三日。已發(fā)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若溫針。仍不解者。此為壞病。桂枝不中與也。觀其脈證。知犯何逆。隨證治之。(中。去聲。)三日。傳遍三陽之時也。壞。言歷遍諸治而猶不愈。則反復(fù)雜誤之余。血氣已憊壞。難以正名名也。不中。猶言不當也。末三句。言所以治之之法也。蓋既不可名以正名。則亦難以出其正治。故但示人以隨機應(yīng)變之微旨。斯道之一貫。斯言盡之矣。蓋亦圣門傳心之要義。輪扁所謂疾徐苦甘。應(yīng)手厭心者。不可以言傳。不猶是夫。善學人。心體而自得師焉。則所謂三百九十七一百一十三者??梢詰?yīng)病變?nèi)f有于無窮矣。豈惟治中風傷寒云乎哉。

(五十三)太陽病過經(jīng)十余日。反二三下之。后四五日。柴胡證仍在者。先與小柴胡湯。嘔不止。心下急。郁郁微煩者。為未解也。與大柴胡湯下之。則愈。

大柴胡湯方柴胡(半斤)黃芩(三兩)半夏(半升)芍藥(三兩)枳實(四枚)大黃(二兩)生姜(五兩切)大棗(十二枚擘)上八味。以水一斗二升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過。平聲。下同。過經(jīng)與壞同。不知何逆而二三下之。適所以致逆耳。故曰反也。柴胡證仍在者。言下而又下。陽明雖未見傷而邪在少陽者。亦未見除也。先與小柴胡者。賾之之意也。嘔不止。郁郁微煩者。邪擾二陽。故曰未解也。大柴胡者。

有小柴胡以為少陽之主治。用芍藥易甘草者。以郁煩非甘者所宜。故以酸者收之也。加枳實大黃者。蕩陽明之郁熱。非苦不可也。蓋亦一舉而有兩解之意。

(五十四)太陽病。過經(jīng)十余日。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。大便反溏。腹微滿。郁郁微煩。先此時自極吐下者。與調(diào)胃承氣湯。若不爾者。不可與。但欲嘔。胸中痛微溏者。此非柴胡證。以嘔故知極吐下也。

胸中痛。邪在膈也。若曾極吐。則應(yīng)有心下溫溫欲吐。何也。以胃口已被吐傷。邪熱上摶于膈。反欲吐而不得吐也。腹微滿。郁郁微煩。邪在胃也。若曾極下。則應(yīng)大便微溏。何也。以下則胃虛。邪雖實于胃。大便反不能結(jié)硬也。故曰先此時自極吐下者。與調(diào)胃承氣湯。言當蕩其熱以和其胃也。不爾。言未極吐下也。但欲嘔至末。申明上文。調(diào)胃承氣湯方見下編。

(五十五)太陽病。項背強KTKT。反汗出惡風者。桂枝加葛根湯主之。

桂枝加葛根湯方于桂枝湯方內(nèi)。加葛根三兩。余根據(jù)桂枝湯法。

KT音殊。KTKT。鳥之短羽者。動則引頸KTKT然。形容病患之頸項俱病者。俯仰不能自如之貌。

蓋太陽之脈。下頸挾脊。

太陽之筋。其別者挾脊上項。陽明之脈。其支者從大迎下人迎。循喉嚨。入缺盆。陽明之經(jīng)。其直者上腹而布。至缺盆而結(jié)。上頸上合于太陽。故邪湊太陽。則項背強。加陽明。則頸亦病。故曰KTKT也。反。轉(zhuǎn)也。言太陽未罷。汗轉(zhuǎn)出不已。而惡風猶在也。以太陽尚在。故用桂枝為主方。

以初有陽明。故加葛根為引用。蓋葛根者。走陽明之經(jīng)者也。然則桂枝加葛根之所以為湯。其太陽陽明差多差少之兼解歟。舊本以葛根湯方為增補。謬甚。今根據(jù)經(jīng)文桂枝加例補注。太陽一經(jīng)。

分榮分衛(wèi)。桂枝麻黃。所以同主一經(jīng)。陽明。少陽。經(jīng)絡(luò)臟腑耳。葛根柴胡。所以各專一經(jīng)矣。

(五十六)太陽與陽明合病。不下利但嘔者。葛根加半夏湯主之。

葛根加半夏湯方于葛根湯方內(nèi)。加半夏半升。余根據(jù)葛根湯法。

合。見答切。合之為言。相配偶也。輕重齊。多少等。謂之合。蓋陽明切近太陽。所以合也。

不下利。乃對中篇必自下利而言。兩相反之詞。所以為彼此互相發(fā)明。以見中風傷寒之分別也。嘔大吐也。蓋太陽。膀胱也。膀胱主水。陽明胃也。胃主飲。風邪屬陽。陽主氣。陽邪協(xié)氣。泛溢水飲而上涌。得逆則與俱出。此嘔之所以為嘔。太陽陽明相合而為一家之證也。

桂枝葛根。散風而解肌。太陽陽明之的藥也。半夏辛溫。散氣而蠲飲。主除熱堅而止嘔也。然所謂葛根加者。其葛根湯。得非承上條而言。指桂枝加葛根之葛根與。以其無麻黃。殊為允當也。

用者請更參詳。不浮沉于謬訛。何如。

(五十七)太陽與少陽并病。頭項強痛。或眩冒。時如結(jié)胸。心下痞硬者。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肝俞。慎不可發(fā)汗。發(fā)汗則譫語。脈弦。五六日。譫語不止。當刺期門。

椎。與槌同。俞。靈樞作。音庶。并。猶合也。彼此相兼合而有輕重多寡之不同。謂之并。蓋少陽間陽明。去太陽遠。故但兼并也。頭項強痛見首條。眩。目無常主而旋轉(zhuǎn)也。冒?;杳刹幻饕病?/span>

二陽之脈起于目二。風能羊角旋而善偃蔽。少陽屬木。故得之則眩。太陽屬水。故受之則冒。

或與時。互言也。少陽之脈絡(luò)脅。而太陽內(nèi)陷則為結(jié)胸。雖非內(nèi)陷。然以并人。

則幾于陷矣。故有時或似結(jié)胸而心下痞硬。非謂真實常如此也。然胸乃陽明之部分。太少并。陽明不言而可知矣。肺俞。在背第三椎下兩旁。肝俞。在第九椎下兩旁。皆挾脊。各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。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。肺俞留七呼。肝俞留六呼。夫肝與膽合。刺肝俞。瀉少陽之太過也。

而肺與膀胱非合也。刺肺俞。其以膀胱為津液之府。氣化出焉。肺主氣。故刺之以通太陽膀胱之氣化與。不可發(fā)汗者。以不獨太而有少。少陽無發(fā)汗法也。譫語者。心火熾而胃土燥也。

木火通明。故木盛則火熾。所以弦脈偏見也。期門。見第六十四條。

(五十八)太陽少陽并病。心下硬。頸項強而眩者。當刺大椎肺俞肝俞。慎勿下之。

此承上條而又以勿下再出。以明汗下俱不可行。通下文所以為詳悉一證之意也。蓋太少并病。則五合之表里俱傷。而邪無定聚。汗則偏損表。下則偏虛里。所以兩皆不可也。頸項亦頭項之互詞。

上條言眩冒。此有眩無冒。差互詳略耳。

(五十九)太陽少陽并病。而反下之。成結(jié)胸。心下硬。下利不止。水漿不下。其人心煩。

此又承上條出其誤下之變。三條一證互發(fā)。前條言慎不可發(fā)汗。發(fā)汗則譫語脈弦。則是譫語脈弦者。誤汗之變也。上言慎勿下之。未言下之之變。然則此條反下者。以上條誤下之變言也。結(jié)胸即下后陽邪內(nèi)陷之結(jié)胸。下利即協(xié)熱之下利。水漿不下心煩。結(jié)胸下利。兩虛其胃也。末后疑有脫簡。

(六十)傷寒五六日。中風。往來寒熱。胸脅苦滿。默默不欲飲食。心煩喜嘔?;蛐刂袩┒粐I?;蚩省;蚋怪型础;蛎{下痞硬?;蛐南录?。小便不利。或不渴。身有微熱?;蚩日?。與小柴胡湯主之。

小柴胡湯方柴胡(半斤)黃芩(三兩)人參(三兩)半夏(半升洗)甘草(三兩炙)生姜(三兩)大棗(十二枚擘)上七味。以水一斗二升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咳。溪介切。此少陽之初證。叔和以無少陽明文。故猶類此。凡如此者。今皆從之。傷寒五六日中風往來寒熱?;ノ囊?。言傷寒與中風當五六日之時。皆有此往來寒熱已下之證也。五六日。

大約言也。往來寒熱者。邪入軀殼之里。臟腑之外。兩夾界之隙地。所謂半表半里。少陽所主之部位。故入而并于陰則寒。出而并于陽則熱。出入無常。所以寒熱間作也。胸脅苦滿者。少陽之脈循胸絡(luò)脅。邪湊其經(jīng)。伏飲摶聚也。默。靜也。胸脅既滿。谷不化消。所以靜默不言。不需飲食也。心煩喜嘔者。邪熱伏飲摶胸脅者涌而上溢也?;驗橹T證者。邪之出入不常。所以變動不一也。柴胡少陽之君藥也。半夏辛溫。主柴胡而消胸脅滿。黃芩苦寒。佐柴胡而主寒熱往來。人參甘棗之甘溫者。調(diào)中益胃。止煩嘔之不時也。此小柴胡之一湯。所以為少陽之和劑與。傷寒五六日。中風。往來寒熱。脈經(jīng)作中風往來寒熱。傷寒五六日之后。心煩作煩心。心下。作心中。身有。作外有。

后加減法若胸中煩而不嘔。去半夏人參。加栝蔞實一枚。(煩。熱悶也。去人參。熱聚而悶。不宜固氣也。不嘔。無伏飲以為逆也。去半夏。既無伏飲為逆。不須辛散也。栝蔞實者。寒以泄熱??嘁陨M也。)若渴者。去半夏。加人參合前成四兩半。栝蔞根四兩。(渴。津液不足也。半夏燥津液。故去之。人參生津而止渴。栝蔞根徹熱而益津。所以加之也)。若腹中痛。去黃芩。加芍藥三兩。(腹中痛。血澀而內(nèi)寒也。黃芩苦堅而寒中。故去之。芍藥通宣而愈痛。故加也。)若脅下痞硬。去大棗。加牡蠣四兩。(脅下痞硬。邪熱伏飲摶聚為實也。去大棗。甘能聚氣而令人中滿也。加牡蠣。咸能軟堅而主除寒熱也。)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。去黃芩。加茯苓四兩。(悸。心動也。水停心下則悸。所以小便不利也。腎主水。黃芩堅腎。腎堅則水愈蓄。故去之。茯苓利竅。竅利則水滲泄。故加之。)若不渴外有微熱者。去人參。加桂三兩。溫覆取微似汗愈。(不渴。津液無虧也。故不須人參以為潤。外有微熱。表未全罷也。故加桂以解肌。)若咳者。去人參大棗生姜。

加五味子半升。干姜二兩。(咳。氣逆而嗽也。去人參大棗者。甘能益氣也。水寒窒氣則咳。本方有半夏。水可燥也。寒宜熱散。故易生姜以干姜之熱。散其寒也。然咳屬肺。肺欲收。加五味子者。酸以收之也。太陽一經(jīng)。惟榮衛(wèi)之不同。所以風寒分異治。陽明一經(jīng)。雖屬經(jīng)絡(luò)臟腑。最為切近太陽。榮衛(wèi)之道在邇。風寒之辨尚嚴。少陽一經(jīng)。越陽明。去太陽遠。榮衛(wèi)無相關(guān)。經(jīng)絡(luò)臟腑而已。經(jīng)絡(luò)臟腑無不同者。經(jīng)絡(luò)臟腑同。風寒無異治。經(jīng)以傷寒五六日中風。往來寒熱。交互為文者。發(fā)明風寒至此。同歸于一治也。斯道之精微。其在于斯乎。)(六十一)傷寒中風。有柴胡證。但見一證便是。不必悉具。

此承上條申言辨認少陽一經(jīng)為病之大意。

(六十二)服柴胡湯已??收?。屬陽明也。以法治之。

已。畢也。渴亦柴胡或為之一證。然非津液不足。水飲停逆。則不渴。或為之渴。寒熱往來之暫渴也。今服柴胡湯已畢而渴。則非暫渴。其為熱已入胃。亡津液而渴可知。故曰屬陽明也。

(六十三)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。若柴胡證不罷者。復(fù)與柴胡湯。必蒸蒸而振。卻發(fā)熱汗出而解。

柴胡證不罷。言病雖不解。亦不他變。則宜再行和之可知也。故曰復(fù)與柴胡湯。蒸蒸而振。

作戰(zhàn)汗也。必如此而后解者。以下后里虛故也。此與中篇第五十五條互義。

(六十四)婦人中風。發(fā)熱惡寒。經(jīng)水適來。得之七八日。熱除而脈遲身涼。胸脅下滿。如結(jié)胸狀。譫語者。此為熱入血室也。當刺期門。隨其實而瀉之。

發(fā)熱惡寒。即下文續(xù)得寒熱。經(jīng)水適來。婦人血為主。臨經(jīng)不臨經(jīng)。邪熱內(nèi)郁。迫血妄行。多則因而適然錯來也。七八日。邪當入里之時。故外熱除而脈遲。表罷而身涼也。如。似也。言變胸脅下滿其狀有似下后陽邪內(nèi)陷之結(jié)胸而譫語。蓋雖非反下。而經(jīng)水之不當來而來。猶之反下而然也。血室。榮血停留之所。經(jīng)脈集會之處。即沖脈。所謂血海是也。其脈起于氣街。并少陰之經(jīng)挾臍上行。至胸中而散。故熱入而病作。其證則如是也。期門二穴。在不容兩旁。各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。肝之募也。肝納血。故刺期門。所以瀉血分之實熱也。

(六十五)婦人中風。七八日。續(xù)得寒熱。發(fā)作有時。經(jīng)水適斷者。此為熱入血室。其血必結(jié)。故使如瘧狀。發(fā)作有時。小柴胡湯主之。

上條適來。此言適斷。反復(fù)更互詳言也。續(xù)。謂續(xù)后得也。寒熱以往來寒熱言。與上條惡寒發(fā)熱意同。適斷。言值經(jīng)水正來。適然又斷止也。熱入血室。與上證同而義異。適來者。因熱入室迫使血來。血出而熱遂遺也。

適斷者。熱乘血來而遂入之。與后血相摶。俱留而不出。故曰其血必結(jié)也。如瘧狀。申釋寒熱也。

上言刺。此出小柴胡。皆互相發(fā)明也。

(六十六)血弱氣盡。腠理開。邪氣因入。與正氣相摶。結(jié)于脅下。正邪分爭。往來寒熱。

休作有時。默默不欲飲食。臟腑相連。其痛必下。邪高痛下。故使嘔也。小柴胡湯主之。

痛。當作病。此總上二條而申明之。以決言小柴胡湯為的于用之意。血弱氣盡。以經(jīng)水之適來適斷言也。腠理開邪氣因入。以中風之熱入血室言也。脅下者。少陽之部分也。邪傳少陽。熱既入于血室而不出。則邪摶于脅下而不散。明前條之如結(jié)胸狀也。邪正分爭三句。言正氣與邪氣并爭。則寒熱交作。分則退。明上條之如瘧狀也。默默不欲飲食者。少陽經(jīng)中或為之一證。脾胃亦傷之故也。臟腑相連者。以主熱入血室之厥陰肝。與主往來寒熱之少陽膽言。而明其義也。夫以臟腑論之。心肺之配大小腸。以言其居。則有上下之遠隔。腎配膀胱。其相去則差別前后之分。脾胃之為配合。雖則皆位乎中。亦是各開而不相著。獨有肝之配膽。乃得相連而不相離。夫性必戀于婦。所以陽邪之熱。必下就而入于陰之血室。陰主受。故受其熱而通其往來。所以謂之必。必者。定然之詞也。邪高病下者。言惟其邪乃陽邪。陽上浮而居高。惟其病在血室。

屬乎陰而低下。下往上來。脾胃間中。雖不受病。未免受傷。嘔之為嘔者。此也。然小柴胡湯者。

出表入里。往來寒熱之主冶也。而熱入血室者。乃下往上來之寒熱。似不相同。亦以之為主治。

何也。曰。出入上下雖不同。其主往來為寒熱之少陽則一也。邪屬少陽。發(fā)表則無表可發(fā)。攻里則胃不可攻。取之于血室。則邪又結(jié)于脅下。肝膽同歸一治。婦道必從于夫。故從少陽之小柴胡為解厥陰之血室。乃主其夫婦之和。而潮熱期之于必愈。此熱入血室之為病。所以決于用小柴胡而無貳也。中篇末條。與此互相發(fā)明。下編無出。由此其推也。然則婦人風寒為病之治。其所以殊于男子者。止惟如此乎。曰。非謂止于如此也。謂大要差在血氣之分耳。循經(jīng)以為治。則一也。觀熱入血室不外小柴胡一湯。則他可知矣。經(jīng)之所以反復(fù)詳明以示教。

豈非開諭后學。當知致力于斯乎。噫。微矣哉。

辨太陽病脈證并治中篇第二

凡五十七條方三十二

太陽統(tǒng)攝之榮衛(wèi)。乃風寒始入之兩途。寒則傷榮。故以營傷于寒而病者為中篇。夫寒。冬令也。

秋末春初以間乎冬。寒則有之。他時雖或暴變清冷。大率不外本序之令氣耳。終不得入隆冬嚴寒之例。以病言之。必也證候顯見如經(jīng)。始可謂為傷寒。不可少有分毫違錯。蓋經(jīng)之所以條例各病。

對比而辨論者。正為與傷寒分別爭差也。讀者極力反復(fù)精究其旨。久久成熟。一旦貫通。則認病自然親切。而于凡異說之紛紜者。皆不為其所惑矣。慎哉。

(一)太陽病?;蛞寻l(fā)熱?;蛭窗l(fā)熱。必惡寒。體痛。嘔逆。脈陰陽俱緊者。名曰傷寒。

或。未定之詞。寒為陰。陰不熱。以其著人而客于人之陽經(jīng)。郁而與陽爭。爭則蒸而為熱。已發(fā)熱者。時之所至。郁爭而蒸也。未發(fā)熱者。始初之時。郁而未爭也。必。定然之詞。惡寒見上篇。然此以寒邪郁榮。故榮病而分見惡寒。曰必者。言發(fā)熱早晚不一。而惡寒則必定即見也。體痛者。寒主堅凝而傷榮。則榮實而強。衛(wèi)虛而弱矣。榮強則血澀。衛(wèi)弱則氣滯。故痛也。嘔。吐也。逆。俗謂惡心是也。胃口畏寒而寒涌也。陰謂關(guān)后。陽謂關(guān)前。俱緊。三關(guān)通度而急疾。寒性強勁而然也。難經(jīng)曰。傷寒之脈。陰陽俱盛而緊澀。是也。傷。猶中也。彼此兩相更互發(fā)明。言太陽之為病。中風固如彼矣。若或有如此者。則又是觸犯于寒而中之也。然陰寒之襲人。從榮而入。榮。血道也。寒之所以從榮入者。榮亦陰。亦從類也。猶龍虎之于風云。水火之于燥濕。各以其類而相從之自然也。此揭太陽分病之紀二。乃此篇之小總。下條乃申此而互言之。詳其義以出其治。余皆此條之差分耳。首尾脈絡(luò)。綱領(lǐng)條目。大端悉類上編。乃上篇之對待。太陽之太三辨。上編一。此其二。以下凡首稱傷寒者。則又皆指有此云云之謂也。

(二)太陽病。頭痛。發(fā)熱。身疼。腰痛。骨節(jié)疼痛。惡風。無汗。而喘者。麻黃湯主之。

麻黃湯方麻黃(三兩去節(jié))桂枝(二兩去皮)甘草(一兩炙)杏仁(七十個湯浸去皮尖)上四味。以水九升。先煮麻黃減二升。去上沫。內(nèi)諸藥。煮取二升半。去滓。溫服八合。覆取微似汗。不須啜粥。余如桂枝法將息。

此申上條而更互言之。所以致其詳而出其治也。頭痛已見太陽病。而此猶出者。以其專太陽而主始病也。上條先言或已發(fā)熱?;蛭窗l(fā)熱。而此先言頭痛。次言發(fā)熱者。則是以其已發(fā)熱者言也。身疼腰痛。骨節(jié)疼痛。即上條之體痛而詳言之也。上條言必惡寒。而此言惡風者。乃更互言之。與上編嗇嗇惡寒。淅淅惡風。雙關(guān)互文之意同。無汗。乃對上編之有汗而言。以見彼此兩相反。所以為風寒之辨別。不然無是證者。則不言也。然所以無汗者。汗乃血之液。血為榮。榮強則腠理閉密。雖熱。汗不出也。喘。氣逆也。衛(wèi)主氣。衛(wèi)弱則氣乏逆。呼吸不利而聲息所以不遂也。

然上條言嘔而此言喘。嘔與喘。皆氣逆。亦互言以明互見之意。麻黃味苦而性溫。力能發(fā)汗以散寒。然桂枝湯中忌麻黃。而麻黃湯中用桂枝。何也。曰。麻黃者。突陣擒敵之大將也。桂枝者。

運籌帷幄之參軍也。故委之以麻黃。必勝之算也。監(jiān)之以桂枝。節(jié)制之妙也。甘草和中而除熱。杏仁下氣而定喘。惟麻黃有專功之能。故不須啜粥之助。

(三)傷寒一日。太陽受之。脈若靜者為不傳。頗欲吐。若燥煩脈數(shù)急者。為傳也。

傷寒者。以上二條互言者而言也。下仿此。一日太陽受之。太陽主表而屬外。故外者先當也。靜謂恬退而和平也。緊退恬靜和平。其為不傳而欲愈可診矣。頗欲吐屬上言。不甚待吐而不吐。蓋嘔逆未全止也。燥。干也。數(shù)。五六至已上也。其主熱。急。躁疾也。欲傳而加進可知也。

(四)傷寒二三日。陽明少陽證不見者。為不傳也。

見。音現(xiàn)。上條舉太陽而以脈言。此復(fù)舉陽明少陽而以證言。次第反復(fù)互相發(fā)明也。然不傳有二。一則不傳而遂自愈。一則不傳而猶或不解。若陽明少陽雖不見。太陽亦不解。則始終太陽者有之。余經(jīng)同推。要皆以脈證所見為準。若只蒙龍拘拘。數(shù)日以論經(jīng)。則去道遠矣。

(五)脈浮者。病在表??砂l(fā)汗。宜麻黃湯。

表。太陽也。傷寒脈本緊。不緊而浮。則邪見還表而欲散可知矣。發(fā)。拓而出之也。麻黃湯者。

乘其欲散而拓出之之謂也。(方見前)(六)脈浮而數(shù)者。可發(fā)汗。宜麻黃湯。

浮與上同。而此多數(shù)。數(shù)者。傷寒之欲傳也。可發(fā)汗而宜麻黃湯者。言乘寒邪有向表之浮。

當散其數(shù)。而不令其至于傳也。

(七)脈浮數(shù)者。法當汗出而愈。若下之身重心悸者。不可發(fā)汗。當自汗出乃解。所以然者。尺中脈微。此里虛。須表里實。津液自和。便自汗出。愈。

此承上條復(fù)以其治不如法。因而致變者言。曉人當知謹也。身重。下后陰虛而倦怠也。悸屬心。

心主血。陰虛則血虛。所以心不寧也。蓋不當下而反下之。故證變?nèi)绱?。不可汗者。禁勿重亡津液以?fù)損其陰也。當自汗出乃解者。言下雖反而病未甚變。須待其津液回。當?shù)米院苟庖?。所以然者以下。乃申釋上文之詞。里虛。以亡津液言。須表里實。以待津液回。邪還表言也。

(八)傷寒發(fā)汗。解。半日許。復(fù)煩。脈浮數(shù)者??筛l(fā)汗。宜桂枝湯主之。(更。平聲。)傷寒發(fā)汗者。服麻黃湯以發(fā)之之謂也。解。散也。復(fù)。重復(fù)也。既解而已過半日之久矣。何事而復(fù)哉。言發(fā)汗不如法。汗后不謹。重新又有所復(fù)中也。蓋汗出過多。則腠理反開。護養(yǎng)不謹。邪風又得易入。所以新又煩熱而脈轉(zhuǎn)浮數(shù)。故曰可更發(fā)汗。更。改也。言當改前法。故曰宜桂枝湯。

桂枝湯者。中風解肌之法。微哉旨也。庸俗不省病加小愈之義。不遵約制。自肆粗下。不喻汗法微似之旨。騁以大汗為務(wù)。病致變矣。反謂為邪不盡。汗而又汗。輾轉(zhuǎn)增劇。卒致莫救。不知悔悟。噫。讀書不喻旨。趙括鑒矣。學醫(yī)廢人命。伊芳誰鑒邪。傷哉。

(九)發(fā)汗已。脈浮數(shù)煩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

已。言發(fā)汗畢。非謂病罷也。浮數(shù)煩。與上同。而此多渴。渴者。亡津液而內(nèi)燥。里證也。

以證有里而人燥渴。故用四苓以滋之。以表在而脈浮數(shù)。故憑一桂以和之。謂五苓散能兩解表里者。此也。(方見上編)(十)傷寒汗出而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不渴者。茯苓甘草湯主之。

茯苓甘草湯方茯苓(二兩)桂枝(二兩去皮)生姜(三兩切)甘草(一兩)上四味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。溫三服。

傷寒不汗出。汗出者。以發(fā)之而出者言也。然則此條二節(jié)。上節(jié)乃承上條而以其不煩者再言。

下節(jié)乃承上節(jié)而以其更不渴者又出也。不煩。則熱較輕可知。故治亦不殊。不渴。則內(nèi)燥更減可識。故但用四苓之一以潤之。然里證既輕。則表為猶多可必。故須桂枝之三以解之。然則此湯之四物。其桂枝五苓二方之變制與。

(十一)傷寒汗出解之后。胃中不和。心下痞硬。干噫食臭。脅下有水氣。腹中雷鳴下利者。

生姜瀉心湯主之。

生姜瀉心湯方生姜(四兩切)甘草(三兩炙)人參(三兩)干姜(一兩)黃芩(三兩)半夏(半升洗)黃連(一兩)大棗(十二枚擘)上八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噫。影戒切。解。謂大邪退散也。胃為中土。溫潤則和。不和者。汗后亡津液。邪乍退散。正未全復(fù)而尚弱也。痞硬。伏飲摶膈也。噫。飽食息也。食臭。氣也。平人過飽傷食。則噫食臭。

病患初瘥。脾胃尚弱。化輸未強。雖無過飽。猶之過飽而然也。水氣。亦謂飲也。雷鳴者。脾為陰。

胃為陽。陰陽不和。薄動之聲也。下利者。惟陰陽之不和。則水谷不厘清。所以雜迸而走注也。生姜大棗。益胃而健脾。黃芩黃連。清上而堅下。半夏干姜。蠲飲以散痞。人參甘草。益氣而和中。然則瀉心者。健其脾而脾輸。益其胃而胃化。斯所以為瀉去其心下痞硬之謂也。

(十二)發(fā)汗病不解反惡寒者。虛故也。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。

芍藥甘草附子湯方芍藥(三兩)甘草(三兩炙)附子(一枚炮去皮破八片)以上三味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一升五合。去滓。分。溫三服。

未汗而惡寒。邪盛而表實。仇讎之惡也。已汗而惡寒。邪退而表虛。怯懦之惡也。蓋汗出之后。

大邪退散。榮氣衰微。衛(wèi)氣疏慢。病雖未盡解。不他變而但惡寒。故曰虛。言表氣新虛而非病變也。然榮者陰也。陰氣衰微。故用芍藥之酸以收之。衛(wèi)者陽也。陽氣疏慢。故用附子之辛以固之。

甘草甘平。合榮衛(wèi)而和諧之。乃國老之所長也。

(十三)發(fā)汗后惡寒者。虛故也。不惡寒但熱者。實也。當和胃氣。與調(diào)胃承氣湯。

上節(jié)乃略上條而復(fù)言。所以起下文。而以其反者出也。不惡寒。其人表氣強也。但熱。亡津液而胃中干。故曰實也。當和胃氣。以干在胃而實也。故曰。與調(diào)胃承氣湯。然湯以瀉實。而甘草則和中益氣。何也。蓋實成于虛也。所謂量鑿而正枘。其斯之謂與。方見大陽下。

(十四)發(fā)汗后。身疼痛。脈沉遲者。桂枝加芍藥生姜各一兩。人參三兩。新加湯主之。

桂枝新加湯方桂枝(三兩去皮)芍藥(四兩)甘草(二兩炙)人參(三兩)生姜(四兩切)大棗(十二枚擘)上六味。以水一斗一升。微火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分。溫服。如桂枝法。

發(fā)汗后身疼痛脈沉遲者。邪氣驟去。血氣暴虛也。用桂枝者。和其榮衛(wèi)。不令暴虛易得重傷也。

加人參芍藥者。收復(fù)其陰陽以益其虛也。加生姜者。健其乍回之胃以安其谷也。曰新加者。得非足一百一十三而成之之謂邪。微火皆當仿效首方。此蓋后人之贅耳。

(十五)發(fā)汗后。不可更行桂枝湯。汗出而喘無大熱者??膳c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主之。

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方麻黃(四兩去節(jié))杏仁(五十個去皮尖)甘草(二兩炙)石膏(半斤碎綿裹)上四味。以水七升。先煮麻黃減二升。去上沫。內(nèi)諸藥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
更行。猶言再用。不可再用桂枝湯。則是已經(jīng)用過所以禁止也。蓋傷寒當發(fā)汗。不當用桂枝。桂枝固衛(wèi)。寒不得泄。而氣轉(zhuǎn)上逆。所以喘益甚也。無大熱者。郁伏而不顯見也。以傷寒之表猶在。故用麻黃以發(fā)之。杏仁下氣定喘。甘草退熱和中。本麻黃正治之佐使也。石膏有徹熱之功。

尤能助下喘之用。故易桂枝以石膏。為麻黃湯之變制。而太陽傷寒。誤汗轉(zhuǎn)喘之主治。所以必四物者而后可行也。

(十六)發(fā)汗后。飲水多者必喘。以水灌之亦喘。

喘屬肺。肺屬金。金性寒。故曰形寒飲冷則傷肺。汗后肺氣新虛。易得重傷。飲水。飲冷也。水灌則形寒。肺傷矣。其主氣所以皆喘也。

(十七)發(fā)汗過多。其人叉手自冒心。心下悸欲得按者。桂枝甘草湯主之。

桂枝甘草湯方桂枝(四兩去皮)甘草(二兩炙)上二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。頓服。

汗多則血傷。血傷則心虛。心虛則動惕而悸。故叉手自冒覆而欲得人接也。桂枝走陰。斂液宅心。能固疏慢之表。甘草緩脾。和中益氣。能調(diào)不足之陽。然則二物之為方。收陰補陽之為用也。

(十八)發(fā)汗后。其人臍下悸者。欲作奔豚。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。

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方茯苓(半斤)桂枝(四兩去皮)甘草(二兩炙)大棗(十五枚擘)上四味。以甘瀾水一斗。先煮茯苓減二升。內(nèi)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作甘瀾水法取水二斗。置大盆內(nèi)。以勺揚之。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顆相逐。取用之。

臍下悸者。腎乘心汗后液虛。欲上凌心而克之。故動惕于臍下也。欲作。待作未作之謂。奔豚見上編。然水停心下則悸。茯苓淡滲勝水。能伐腎臟之淫邪。桂枝走陰降腎。能御奔豚于未至。

甘草益氣。能補汗后之陽虛。大棗和土。能制為邪之腎水。甘瀾水者。操之而使其性抵于純。不令其得以助黨而長禍也。

(十九)發(fā)汗后腹脹滿者。濃樸生姜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。

濃樸生姜甘草半夏人參湯方濃樸(半斤去皮炙)生姜(半斤切)半夏(半升洗)人參(一兩)甘草(二兩炙)上五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汗后腹脹滿者。胃中干。陽虛氣滯而伏飲停蓄也。人參甘草之甘。益胃而滋干。生姜半夏之辛。蠲飲而散滿。然脹非苦不泄。所以濃樸者。君四物而主治也。

(二十)傷寒中風。醫(yī)反下之。其人下利日數(shù)十行。谷不化。腹中雷鳴。心下痞硬而滿。干嘔心煩不得安。醫(yī)見心下痞。謂病不盡。復(fù)下之。其痞益甚。此非結(jié)熱。但以胃中虛??蜌馍夏?。

故使硬也。甘草瀉心湯主之。

甘草瀉心湯方甘草(四兩炙)黃芩(三兩)黃連(一兩)干姜(三兩)半夏(半升洗)大棗(十二枚擘)上六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日三。

傷寒中風。言傷寒與中風皆有此變證。大意與上編第六十條同。醫(yī)反下之至心下痞硬而滿。大略與上編第三十五條同。此多既誤而復(fù)誤。不得安以上。前誤成痞也。醫(yī)見至益甚。言復(fù)誤而痞加重也。此非結(jié)熱至末。乃原致痞之因。以出其治也。甘草大棗之甘。益反下之虛。干姜半夏之辛。

散上逆之滿。黃芩黃連之苦。解邪熱之煩。然證大略與上編第三十五條同。而方物有同有異者。

不用桂枝。以無表也。同用甘草干姜同為益虛而散硬也。不用參術(shù)。惡益氣也。用大棗。取滋干也。

以既誤復(fù)誤而痞益甚。故用芩連以為干姜之反佐。協(xié)同半夏以主散。此其所以有異同之分焉。

(二十一)傷寒服湯藥。下利不止。心下痞硬。服瀉心湯已。復(fù)以他藥下之。利不止。醫(yī)以理中與之。利益甚。理中者。理中焦。此利在下焦。赤石脂禹余糧湯主之。復(fù)利不止者。當利其小便。

赤石脂禹余糧湯方赤石脂(一斤碎)禹余糧(一斤碎)以上二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三服服瀉心湯已以上。承上條而再言之也。復(fù)以他藥下之利不止。言再治之不對。醫(yī)以理中與之利益甚。言愈誤也。理中者以下。乃明其誤而出其治。難經(jīng)曰。中焦者。在胃中脘。主腐熟水谷。

下焦者。當膀胱上口。主分別清濁。主出而不內(nèi)。以傳道也。靈樞曰。水谷者。常并居于胃中。

成糟粕而俱下于大小腸而成下焦。滲而俱下。濟泌別汁。循下焦而滲入膀胱焉。然則利在下焦者。膀胱不滲而大腸滑脫也。禹余糧甘。平。消痞硬而鎮(zhèn)定其臟腑。赤石脂甘溫。固腸虛而收其滑脫。然收滑脫矣。而利仍不止者。膀胱不滲而水谷不分也。利小便者。導(dǎo)其水而厘清之。使腑司各行其所有事也。腑司各行其所有事。則利無余治。而愈可必矣。

(二十二)傷寒大下后。復(fù)發(fā)汗。心下痞惡寒者。表未解也。不可攻痞。當先解表。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。宜桂枝湯。攻痞。宜大黃黃連瀉心湯。

表。非病初之表。下復(fù)發(fā)汗。言疏緩其表之表也。解。猶救也。如解渴解急之類是也。解表。

與發(fā)表不同。傷寒病初之表當發(fā)。故用麻黃湯。此以汗后之表當解。故曰宜桂枝湯。言與中風之表同。當解肌而固衛(wèi)也。桂枝湯方見上編。攻痞方說見下編。

(二十三)傷寒醫(yī)下之。續(xù)得下利。清谷不止。身疼痛者。急當救里。后身疼痛。清便自調(diào)者。

急當救表。救里。宜四逆湯。救表。宜桂枝湯。

清谷不止。身疼痛者。下后胃傷。里虛寒甚。飲食不腐化。而水谷不分。亡津液而骨屬不利也。救。護也。利甚身疼痛。而急當救護其里者。下后里虛為重也。清便自調(diào)。言小便清而大便調(diào)也。小便清大便調(diào)。里氣和矣。里氣和而身疼痛者。衛(wèi)不外固而不與榮和也。急當救護其表者。不令重虛之表又易得重傷也。救里宜四逆湯者復(fù)陽而收陰也。救表宜桂枝湯者。固衛(wèi)以和榮也。此救表救里之所以各有其急也。四逆湯方見下編。桂枝湯方同上。

(二十四)傷寒發(fā)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解后。心下痞硬。噫氣不除者。旋復(fù)代赭石湯主之。

旋復(fù)代赭石湯方旋復(fù)花(三兩)人參(二兩)生姜(五兩切)代赭石(一兩)半夏(半升洗)甘草(三兩炙)大棗(十二枚擘)上七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解。謂大邪已散也。心下痞硬。噫氣不除者。正氣未復(fù)。胃氣尚弱而伏飲為逆也。旋復(fù)半夏。

蠲飲以消痞硬。人參甘草。養(yǎng)正以益新虛。代赭以鎮(zhèn)墜其噫氣。姜棗以調(diào)和其脾胃。然則七物者。

養(yǎng)正散余邪之要用也。

(二十五)傷寒八九日。下之。胸滿煩驚。小便不利。譫語。一身盡重不可轉(zhuǎn)側(cè)者。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。

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方柴胡(四兩)半夏(二合洗)龍骨(一兩半)牡蠣(一兩半)人參(一兩半)茯苓(一兩半)鉛丹(一兩半)桂枝(一兩半去皮)生姜(一兩半切)大黃(二兩)大棗(六枚擘)上十一味。以水八升。煮取四升。內(nèi)大黃。切如棋子。更煮一二沸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
胸滿者。下后里虛。外熱入里挾飲而上摶于膈所以煩也。驚屬心。心藏神而居膈。正虛邪勝。

所以不寧也。一身盡重不可轉(zhuǎn)側(cè)者。傷寒本一身疼痛。亡津液而血澀不利。故變沉滯而重甚也。

夫以心虛則驚也。故用人參茯苓之甘淡。入心以益其虛。龍骨牡蠣鉛丹之重澀。斂心以鎮(zhèn)其驚。

半夏辛溫。以散胸膈之滿。柴胡苦寒。以除郁熱之煩。亡津液而小便不利。參苓足以潤之。胃中燥而譫語。姜棗有以調(diào)也。滿在膈中。半夏開之。非大黃不能滌。重在一身。人參滋之。非桂枝不能和。然是證也。雖無三陽之明文。而于是湯也???cè)栆院椭慰烧饕病?/span>

(二十六)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湯。若汗出而喘無大熱者。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主之。

前第十五條發(fā)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湯云云。與此止差下字。余皆同。夫以汗下不同而治同者。

汗與下雖殊。其為反誤而致變喘則一。惟其喘一。所以同歸于一治也。然以上編第四十條誤汗變喘用桂枝濃樸杏子湯而觀之。則此汗下后不可更用桂枝湯可知矣。通考則義全。

(二十七)傷寒下后。心煩腹?jié)M臥起不安者。梔子濃樸湯主之。

梔子濃樸湯方梔子(十四枚擘)濃樸(四兩姜炙)枳實(四兩湯浸去穣炒)以上三味。以水三升半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三服。溫進一服。得吐。止后服。

凡下而致變者。皆誤也。心煩者。外邪入里摶膈而郁悶也。腹?jié)M者。虛邪壅胃。彭亨而不散也。臥屬陰。腹?jié)M者。陰滯也。起屬陽。心煩者。陽郁也。所以皆不安寧也。梔子苦寒??煊啃男刂疅?。濃樸枳實。主泄胃腹之滿。所以三物者。能安誤下后之不安也。

(二十八)傷寒醫(yī)以丸藥大下之。身熱不去微煩者。梔子干姜湯主之。

梔子干姜湯方梔子(十四枚擘)干姜(二兩)上二味。以水三升半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二服。溫進一服。得吐者。止后服。

丸藥誤用。不惟病變而且毒遺。誤于大下。不獨亡陰而陽亦損。所以身熱不去而微煩也。梔子酸苦。涌內(nèi)熱而除煩。干姜辛熱。散遺毒而益氣。吐能散滯。辛能復(fù)陽。此之謂也。

(二十九)傷寒五六日。大下之后。身熱不去心中結(jié)痛者。未欲解也。梔子豉湯主之。

梔子豉湯方梔子(十四枚擘)香豉(四合綿裹)上二味。以水四升。先煮梔子得二升半。內(nèi)豉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為二服。溫進一服。

得吐者止后服。

此條結(jié)痛。比上條微煩則較重。一證而爭差分也。前以差輕。故散之以干姜。此以差重。故解之以香豉。蓋香豉能主傷寒寒熱惡毒。煩躁滿悶。然則二條者。大同小異之分也。

(三十)發(fā)汗若下之而煩熱胸中窒者。梔子豉湯主之。

此條亦與上同。窒者。邪熱壅滯而窒塞。未至于痛而比痛較輕也。心居胸膈。所以同為一治。

(三十一)發(fā)汗吐下后。虛煩不得眠。若劇者。必反復(fù)顛倒。心中懊。梔子豉湯主之。

虛煩不得眠者。大邪乍退。正氣暴虛。余熱悶亂胃中干而不和也。劇。極也。反復(fù)顛倒心中懊者。胸膈壅滯不得舒快也。所以用梔子豉。高者因而越之之法也。

若少氣者。梔子甘草豉湯主之。若嘔者。梔子生姜豉湯主之。

梔子甘草豉湯方于梔子豉湯方內(nèi)。加入甘草二兩。余根據(jù)前法。得吐止后服。

梔子生姜豉湯方于梔子豉湯方內(nèi)。加生姜五兩。余根據(jù)前法。得吐。止后服。

少氣者。氣傷也。故加甘草以益之。嘔者。氣逆也。故加生姜以散之。

(三十二)凡用梔子湯。病患舊微溏者。不可與服之。

梔子酸苦大寒而涌泄。病患舊微溏者。里氣本虛而臟腑寒也。里氣虛則易涌。臟腑寒則易泄。

故揭示禁止如此。

(三十三)下之后。復(fù)發(fā)汗。必振寒脈微細。所以然者。以內(nèi)外俱虛故也。

內(nèi)。謂反下則亡陰而里虛。所以脈微細也。外。謂復(fù)汗則亡陽而表虛。所以振寒也。

(三十四)下之后。復(fù)發(fā)汗。晝?nèi)諢┰瓴坏妹?。夜而安靜。不嘔不渴。無表證。脈沉微。身無大熱者。干姜附子湯主之。

干姜附子湯方干姜(一兩)附子(一枚去皮生用破八片)上二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。頓服。

反下亡陰。陰既虛矣。又復(fù)發(fā)汗以亡其陽。則陽之虛。比之陰為尤甚。然陽用事于晝。熱之煩。陽之亢也。躁雖陰。陽之擾也。不得眠者。陽不能勝陰而爭奪于陰也。陰用事于夜。安靜者。

無陽事也。不嘔不渴。無表證。脈沉微。身無大熱。則陽大虛不足以勝陰為諦矣。故用干姜附子偏于辛熱以為湯者?;謴?fù)重虛之陽。而求以協(xié)和于偏勝之陰也。

(三十五)傷寒若吐。若下后。心中逆滿。氣上沖胸。起則頭眩。脈沉緊。發(fā)汗則動經(jīng)。身為振振搖者。茯苓桂枝白術(shù)甘草湯主之。

茯苓桂枝白術(shù)甘草湯方茯苓(四兩)桂枝(三兩去皮)白術(shù)(二兩)甘草(二兩炙)上四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分。溫三服。

心下逆滿。伏飲上溢摶實于膈也。氣上沖胸。寒邪上涌挾飲為逆也。動經(jīng)。傷動經(jīng)脈。振振。

奮動也。蓋人之經(jīng)脈。賴津液以滋養(yǎng)。飲之為飲。津液類也。靜則為養(yǎng)。動則為病。病宜制勝之。

不宜發(fā)汗。既吐下后。脈又沉緊而復(fù)發(fā)汗。則重亡津液。氣血衰耗。故變?nèi)绱恕Pg(shù)與茯苓。勝濕導(dǎo)飲。桂枝甘草。固表和中。故發(fā)汗動經(jīng)。所需者四物也。

(三十六)傷寒吐下后。發(fā)汗。虛煩。脈甚微。八九日。心下痞硬。脅下痛。氣上沖咽喉。

眩冒。經(jīng)脈動惕者。久而成痿。

此申上條而復(fù)言失于不治則致廢之意。上條脈沉緊。以未發(fā)汗言也。此條脈甚微。以已發(fā)汗言也。經(jīng)脈動。即動經(jīng)之變文。惕。即振振搖也。大抵兩相更互發(fā)明之詞。久。言既經(jīng)八九日。

若猶不得解而更失于不治。則津液內(nèi)亡。濕淫外漬。必致痹而成痿。痿者。兩足痿軟而不相及也。

(三十七)太陽傷寒者。加溫針必驚也。

溫針者。針用必先燒溫以去其寒性也。驚者。心有所動而惶懼也。蓋心乃神之舍。故謂心藏神。

榮氣通于心。故榮與心皆主血。寒邪傷于榮。郁而蒸熱矣。溫針以攻寒?;鹬源鬅?。血得熱則耗。耗則虛。血虛則心虛。心虛則舍空。舍空則神無所根據(jù)而氣浮越于外。故失守而驚惶也。

(三十八)傷寒二三日。心中悸而煩者。小建中湯主之。

小建中湯方桂枝(三兩去皮)芍藥(六兩)甘草(二兩炙)生姜(三兩切)膠飴(一升)大棗(十二枚擘)上六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內(nèi)膠飴。更上微火消解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嘔家不可用建中湯。以甜故也。

二三日。當傳之時。不傳不變。但心中悸而煩者。邪雖衰微正亦虛弱。不足以退散之。所以持也。小建中者。桂枝湯倍芍藥而加膠飴也。桂枝湯扶陽而固衛(wèi)。衛(wèi)固則榮和。倍芍藥者。酸以收陰。陰收則陽歸附也。加膠飴者。甘以潤土。土潤則萬物生也。建。定法也。定法惟中。不偏不黨。王道蕩蕩。其斯之謂乎。

(三十九)傷寒脈結(jié)代。心動悸。炙甘草湯主之。

甘草(四兩炙)生姜(三兩切)桂枝(三兩去皮)麥門冬(半升)麻子仁(半升)大棗(十二枚擘)人參(二兩)生地黃(一斤)阿膠(二兩)上九味。以清酒七升。水八升。先煮八味取三升。去滓。內(nèi)膠烊消盡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一名復(fù)脈湯。

脈結(jié)代而心動悸者。虛多實少。譬如寇欲退散。主弱不能遣發(fā)而反自徨也。人參甘草麥冬。

益虛以復(fù)結(jié)代之脈。地黃阿膠麻仁。生血以寧動悸之心。桂枝和榮衛(wèi)以救實。姜棗健脾胃以調(diào)中。

清酒為長血氣之助。復(fù)脈乃核實義之名。然則是湯也。必欲使虛者加進。而馴至于實。則實者自退散。而還復(fù)于元之意也。本條結(jié)代。下文無代而有代陰。中間疑漏代一節(jié)。

脈。按之來緩而時一止。復(fù)來者名曰結(jié)。又脈來動而中止。更來小數(shù)。中有還者反動。名曰結(jié)陰也。脈來動而中止。不能自還。因而復(fù)動。名曰代陰也。得此脈者必難治。(結(jié)陰也下當有代脈一股。)此承結(jié)代。而推言結(jié)陰代陰。以各皆詳辨其狀。與辨脈下第四章意同。

(四十)傷寒八九日。風濕相摶。身體疼煩。不能自轉(zhuǎn)側(cè)。不嘔不渴。脈浮虛而澀者。與桂枝附子湯主之。

桂枝附子湯方桂枝(四兩去皮)附子(三枚炮去皮破八片)生姜(三兩切)甘草(二兩炙)大棗(十二枚擘)上五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溫。三服。

風濕相摶見上編。此以得之寒因。故身體疼煩不嘔不渴也。不能自轉(zhuǎn)側(cè)者。濕主重著也。浮。

風也。虛則汗后之不足。澀。濕也。與上編小異而大同。桂枝附子湯者。即上編之甘草附子湯。

以姜棗易術(shù)之變制也。去術(shù)者。以寒本無汗。不似風之自汗而濕多也。用姜棗者。以寒屬陰。不如風陽之能食也。然去彼取此雖少殊。而其所以為散風除濕則均耳。

若其人大便硬。小便自利者。去桂枝加白術(shù)湯主之。(脈經(jīng)末句湯名無白字。)桂枝附子去桂枝加白術(shù)湯方于桂枝附子湯方內(nèi)。去桂枝加術(shù)三兩。余根據(jù)前法。

大便硬。里實矣。故去桂枝。惡其主表而不知里也。小便自利。濕勝也。故加術(shù)。以其益土而能燥濕也。此加減舊缺。今補。

(四十一)太陽病。項背強KTKT。無汗惡風者。葛根湯主之。

葛根湯方葛根(四兩)麻黃(三兩去節(jié))桂枝(二兩去皮)芍藥(二兩)甘草(二兩炙)生姜(三兩切)大棗(十二枚擘)上七味。咀。以水一斗。先煮麻黃葛根減二升。去沫。內(nèi)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
覆取微似汗。不須啜粥。余如桂枝法將息。及禁忌。

太陽病項背強KTKT與上編同者。風寒過太陽之榮衛(wèi)。初交陽明之經(jīng)絡(luò)。經(jīng)絡(luò)同。所以風寒皆然也。無汗者。以起自傷寒。故汗不出。乃上編有汗之反對。風寒之辨別也。惡風乃惡寒之互文。

風寒皆通惡。而不偏有無也。夫以太陽中風。項背強KTKT。汗出。惡風。用桂枝加葛根而論之。

則此太陽傷寒。項背強KTKT。無汗。惡風。當用麻黃加葛根。而用葛根湯者何哉。蓋KTKT乃加陽明之時。喘已不作。故去杏仁。不用麻黃湯之全方。不可以麻黃加為名。而用麻黃桂枝甘草葛根以為湯者。實則是麻黃加之規(guī)制也。用姜棗芍藥者。以陽明屬胃。胃為中宮。姜棗皆和中之物。

芍藥有緩中之義也。不須啜粥。麻黃類例也。

(四十二)太陽與陽明合病。喘而胸滿者。不可下。麻黃湯主之。

合病見上編。肺主氣。氣逆則喘。喘甚則肺脹。胸滿者。肺脹也。胸乃陽明之部分。喘乃太陽傷寒之本病。以喘不除。甚而至于胸滿。故曰合病。然肺不屬太陽陽明。而太陽陽明合病之傷寒。

病全在肺。何也。曰。肺為五臟之華蓋。內(nèi)受諸經(jīng)百脈之朝會。其臟金。其性寒。寒邪湊于榮。

肺以寒召寒。類應(yīng)故也。不可下者。喘來自太陽之初。滿惟在胸。不在胃也。夫麻黃湯者。主治太陽傷寒之初病。有陽明。何以獨從太陽之主治也。曰。麻黃固善于散寒。其功尤能瀉肺家之實滿。杏仁惟其利于下氣。故其效則更長于定喘。桂枝雖佐。其實有綱維之妙。甘草雖使。其才有和緩之高。是故太陽表之治行。則陽明胸之功自奏矣。

(四十三)太陽與陽明合病者。必自下利。葛根湯主之。

必。定然之詞。自。謂自然而然也。蓋太陽者。膀胱也。膀胱主水。陽明者。胃經(jīng)也。胃主谷。

寒為陰。陰氣主下降。故傷寒無他故。自然而然下利者。太陽陽明合病。經(jīng)中之邪熱甚。胃氣弱不化谷不厘清。雜迸而走注。所以謂之必也。以必定自然而然下利。故但用葛根湯散經(jīng)中之寒邪。

而以不治治利。以不治治利者。麻黃散太陽之表。葛根解陽明之肌。桂枝主榮衛(wèi)之和。姜棗健脾之弱。甘草者。和中之國老。芍藥者。緩中而佐使。夫如是而經(jīng)中之邪散。則胃中之正回。不厘清者自厘清。不顯治者而治在其中矣。噫。王者不治夷狄而夷狄治。圣人無為而無不為。所謂仁之盡義之至。吾于是乎重有感焉。彼以煦煦為仁。孑孑為義。竊圣人之王道以亂名實者。謂不自欺以欺人。公孫龍不能為之說也。悲哉。

(四十四)二陽并病。太陽初得病時發(fā)其汗。汗先出不徹。因轉(zhuǎn)屬陽明。續(xù)自微汗出。不惡寒。若太陽病證不罷者。不可下。下之為逆。如此可小發(fā)汗。設(shè)面色緣緣正赤者。陽氣怫郁在表。

當解之熏之。若發(fā)汗不徹。不足言陽氣怫郁不得越。當汗不汗。其人躁煩。不知痛處。乍在腹中。

乍在四肢。按之不可得。其人短氣。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。更發(fā)汗則愈。何以知汗出不徹。以脈澀故知也。

轉(zhuǎn)。與傳同。見第五問。并病見上編。太陽初得病時至不惡寒。是原致并之因。若太陽證不罷。至解之熏之。是言治之之次第。若發(fā)汗不徹至末。是反復(fù)申上文之詳。徹。除也。去也。不徹。

言汗發(fā)不如法病不除去也。越。散也。言怫郁不散也。澀為血虛。血虛者。汗出過多也。所以轉(zhuǎn)陽明也。

(四十五)傷寒六七日。結(jié)胸熱實。脈沉緊。心下痛。按之石硬者。大陷胸湯主之。

沉為里。緊為寒。結(jié)胸。故心下痛。熱實。故石硬。方見上編。蓋證同也。

(四十六)小結(jié)胸。病正在心下。按之則痛。脈浮滑者。小陷胸湯主之。

小陷胸湯方黃連(一兩)半夏(半升洗)栝蔞實(一枚大者)上三味。以水六升。先煮栝蔞取三升。去滓。內(nèi)諸藥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。溫三服。

正在心下。言不似大結(jié)胸之高而在上也。按之則痛。言比不按亦痛則較輕也。浮則淺于沉。

滑則緩于緊。此結(jié)胸之所以有大小之分也。黃連苦寒。以泄熱也。半夏辛溫。以散結(jié)也。栝蔞實苦而潤??嘁砸婵?。則致熱于易泄為可知。潤以濟辛。則散結(jié)于無難開可必。所謂有兼人之勇而居上功者。惟此物為然也。

(四十七)傷寒十余日。熱結(jié)在里。復(fù)往來寒熱者。與大柴胡湯。但結(jié)胸無大熱者。此為水結(jié)在胸脅也。但頭微汗出者。大陷胸湯主之。

水。即飲也。以不實硬。故曰水結(jié)。胸脅亦里也。以熱結(jié)不高。故曰在里。此條兩節(jié)。上節(jié)以往來寒熱。故用大柴胡湯。下節(jié)以水結(jié)無大熱。故用大陷胸湯。然熱結(jié)與水結(jié)。胸脅與里。皆互詞。大同小異。皆下法也。二方俱見上編。

(四十八)太陽與少陽合病。自下利者。與黃芩湯。若嘔者。黃芩加半夏生姜湯主之。

黃芩湯方黃芩(三兩)甘草(二兩炙)芍藥(二兩)大棗(十二枚擘)上四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再。夜一服。

黃芩加半夏生姜湯方于黃芩湯方內(nèi)。加半夏半升。生姜三兩。余根據(jù)黃芩湯法。

陽明間太少而中居。太少病。陽明獨能逃其中乎。是故芍藥利太陽膀胱而去水緩中。黃芩除少陽寒熱而主腸胃不利。大棗益胃。甘草和中。是則四物之為湯。非合三家而和調(diào)一氣乎。然氣一也。下奪則利。上逆則嘔。半夏逐水散逆。生姜嘔家圣藥。加所當加。無如二物。

(四十九)傷寒六七日。發(fā)熱微惡寒。支節(jié)煩疼。微嘔。心下支結(jié)。外證未去者。柴胡加桂枝湯主之。

柴胡加桂枝湯方柴胡(四兩)桂枝(一兩半去皮)人參(一兩半)甘草(一兩炙)半夏(二合半洗)黃芩(一兩半)芍藥(一兩半)生姜(一兩半切)大棗(六枚擘)上九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分溫三服。

支節(jié)。四肢百節(jié)也。支結(jié)言支飲摶聚而結(jié)也。發(fā)熱至微嘔。太陽之表也。故曰外證未去。以微而未去也。故加桂枝以解之。支結(jié)屬少陽。以結(jié)則難開也。故用柴胡為主治。然則是證也。雖無太少之明文。而于太少之治以究之。則亦因藥可以知病矣。

(五十)傷寒四五日。身熱惡風。頸項強。脅下滿。手足溫而渴者。小柴胡湯主之。

身熱惡風。太陽表也。頸項強。有陽明也。脅下滿。少陽也。然則三陽俱見病矣。手足溫而渴者。邪湊半表半里而里證見也。夫以三陽俱見病而獨從少陽之小柴胡以為治者。太陽陽明之邪微。少陽近里而里證見。故從少陽一于和而三善則皆得也。

(五十一)傷寒陽脈澀。陰脈弦。法當腹中急痛者。先與小建中湯。不瘥者。與小柴胡湯主之。

陽主氣。澀主痛。陰主血。弦主急。投以小建中者。求之于益陰而和陽也。不瘥。則不對可知矣。小柴胡者。少陽之主治也。蓋少陽屬木。其脈弦。木盛則土受制。故澀而急痛也。然則是治也者。伐木以救土之謂也。

(五十二)傷寒五六日。已發(fā)汗。而復(fù)下之。胸脅滿。微結(jié)。小便不利??识粐I。但頭汗出。往來寒熱心煩者。此為未解也。柴胡桂枝干姜湯主之。

柴胡桂枝干姜湯方柴胡(半斤)桂枝(三兩去皮)干姜(三兩)栝蔞根(四兩)黃芩(三兩)牡蠣(三兩熬)甘草(二兩炙)上七味。以水一斗二升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初服微煩。

后服汗出便愈。

胸。太陽陽明也。脅。少陽也。小便不利。太陽之膀胱不清也??识粐I。陽明之胃熱而氣不逆也。頭汗出者。三陽之邪熱甚于上而氣不下行也。往來寒熱心煩者。少陽半表半里之邪出入不常也。柴胡黃芩。主除往來之寒熱。桂枝甘草。和解未罷之表邪。牡蠣干姜。咸以軟其結(jié)。辛以散其滿。栝蔞根者??嘁宰唐淇省鲆陨⑵錈?。是湯也。亦三陽平解之一法也。

(五十三)太陽病。十日以去。脈浮細而嗜臥者。外已解也。設(shè)胸滿脅痛者。與小柴胡湯。

脈但浮者。與麻黃湯。脈浮細而嗜臥者。大邪已退。血氣乍虛而肢體倦怠也。胸滿脅痛。則少陽未除。故與小柴胡以和之。脈但浮則邪還表。故與麻黃湯以發(fā)之。

(五十四)傷寒十三日。胸脅滿而嘔。日哺所。發(fā)潮熱。已而微利。此本柴胡證。下之而不得利。今反利者。知醫(yī)以丸藥下之。非其治也。潮熱者實也。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。后以柴胡加芒硝湯生之。

柴胡加芒硝湯方于小柴胡湯方內(nèi)。加芒硝六兩。余根據(jù)小柴胡湯法。

十三日。過經(jīng)也。不解。壞例也。非其治也以上。乃原其壞由于醫(yī)之誤。以下至末。救誤之治也。然微利矣。加芒硝以更下之者。丸之為丸。大率辛熱物。雖快攻下。下者藥也。熱以益熱。

熱結(jié)反實而不出。故須咸以軟之也。

(五十五)傷寒五六日。嘔而發(fā)熱者。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。柴胡證仍在者。復(fù)與柴胡湯。此雖已下之不為逆。必蒸蒸而振。卻發(fā)熱汗出而解。若心下滿而硬痛者。此為結(jié)胸也。大陷胸湯主之。但滿而不痛者。此為痞。柴胡不中與之。宜半夏瀉心湯。

半夏瀉心湯方半夏(半升洗)黃芩(三兩)干姜(三兩)人參(三兩)黃連(一兩)甘草(三兩炙)大棗(十二枚擘)上七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此條上節(jié)。與上編第六十三條互相發(fā)明。蓋風寒至少陽證治無差殊。故更互為文而互言之。

以見彼此皆然也。若心下滿以下二節(jié)。乃復(fù)言其變以出其治。結(jié)胸乃其變之重者。以其重而結(jié)于胸。故從大陷胸湯。痞則其變之輕者。以其輕而痞于心。故用半夏瀉心湯。半夏干姜。辛以散虛滿之痞。黃芩黃連??嘁孕剐碾踔疅帷H藚⒏什?。甘以益下后之虛。大棗甘溫。潤以滋脾胃于健。

曰瀉心者。言滿在心膈而不在胃也。

(五十六)本以下之。故心下痞。與瀉心湯。痞不解。其人渴而口燥煩。小便不利者。五苓散主之。

瀉心湯者。本所以治虛熱之氣痞也。治痞而痞不解。則非氣聚之痞可知矣??识谠餆┬”悴焕?。津液澀而不行。伏飲停而凝聚。內(nèi)熱甚而水結(jié)也。五苓散者。潤津液而滋燥渴。導(dǎo)水飲而蕩結(jié)熱。所以又得為消痞滿之一治也。

(五十七)婦人傷寒。發(fā)熱。經(jīng)水適來。晝?nèi)彰髁?。暮則譫語。如見鬼狀者。此為熱入血室。

無犯胃氣及上二焦。必自愈。

無。與毋通。此與上編末三條文少異而證同。上編言脈與如結(jié)胸狀。此言晝?nèi)彰髁?。暮則譫語。

上編言刺期門及與小柴胡湯。此言無犯胃氣及上二焦。皆互言以明互見之意。晝屬陽。明了者。

陰邪退也。暮屬陰。譫語者。血證得陰而劇也。毋者。禁止之詞。犯胃氣。以禁下言也。上二焦。

謂上焦中焦。以禁汗吐言也。蓋衛(wèi)氣出上焦。津液蓄于中焦。汗則損衛(wèi)氣而亡津液。是汗則犯二焦也。

又上焦主受納。中焦主受盛。吐則納與盛俱為逆。是吐則上中二焦亦俱犯也。然下固損胃。下焦犯矣。是三法皆不可用也。三法皆不可用者。邪本在血室。亦非三者攻之所可能及也。

必自愈者。言伺其經(jīng)行血下。則邪熱得以隨血而俱出。猶之紅汗而然。故決言必定自解而愈。以警人勿妄攻取。致謬誤以生變亂之意。夫以三法既皆不可用。則與其欲治。寧刺期門。及與小柴胡湯。而法在焉。即此條之必自愈而觀之。則上編之期門雖不刺。小柴胡湯雖不行。亦皆得終當自愈。從可知矣。且上編出三條。而此篇一條。下編雖無出。要皆欲人同推也。讀者通考而參詳之。則男子婦人風寒為病。證治之異同。大端可見矣。

辨太陽病脈證并治下編第三

凡三十八條方十八

中風者。單只衛(wèi)中于風而病也。傷寒者。單只榮傷于寒而病也。若風寒俱有而中傷。則榮衛(wèi)皆受而俱病。故以榮衛(wèi)俱中傷風寒而病者為下編。蓋寒雖專令乎冬。而風則無時不有。所以或則單中單傷?;騽t俱有而中傷也。單中單傷而為病者已云難治矣。然則俱中傷而病者。其治不尤難乎。

何也。寒須發(fā)汗。風則解肌。欲并行而不悖。其為兩難也。何如哉。故能發(fā)兩難發(fā)之汗者名曰青龍。能解兩難解之熱者名曰白虎。能救無兩難。而誤服大青龍之逆者則曰真武焉。夫所謂青龍白虎真武者。言其靈應(yīng)不難于其所難。妙效驗于不可測度。有如此其神。神湯之謂也。神其神。

禮記曰唯圣者能之。其斯之謂乎。學人能明諸此。始可與言醫(yī)也已。

(一)太陽中風。脈浮緊。發(fā)熱。惡寒。身疼痛。不汗出而煩躁者。大青龍湯主之。若脈浮弱。汗出。惡風者。不可服。服之則厥逆。筋惕肉。此為逆也。以真武湯救之。

末后六字。舊本大青龍湯主之。黃氏正之如此。蓋既曰不可服。服之為逆。則安得又復(fù)有大青龍湯主之之文。傳寫之誤甚明。黃氏正之甚是。當從之。后人又因其更改致疑。并六字皆刪之。

刪之則上編第二十五條無證書據(jù)。故存朱以備通考。然此與下條互相發(fā)明而同一治。故合二說并見于下。

(二)傷寒脈浮緩。身不疼但重。乍有輕時。無少陰證者。大青龍湯發(fā)之。

大青龍湯方麻黃(六兩去節(jié))桂枝(二兩去皮)甘草(二兩炙)杏仁(四十枚去皮尖)生姜(三兩切)大棗(十二枚擘)石膏如雞子大(綿裹碎)上七味。以水九升。先煮麻黃減二升。去上沫。內(nèi)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取微似汗。汗出多者溫粉撲之。一服汗者。停后服。汗多亡陽。遂虛。惡風煩躁不得眠也。

上條太陽中風者。言有上編第三條之證也。病屬太陽則脈浮。然浮以候風。緊以候寒。發(fā)熱者。

中風熱即發(fā)也。惡寒身疼痛。不汗出。皆寒也。風為煩。寒則躁。蓋謂風寒俱有而中傷。風多寒少之證。猶指言此風之中有寒之謂也。此條傷寒者。言有中篇首條之證也。緩者風之診。身不疼亦風也。但重。寒也。乍有輕時。亦為有風而然也。無少陰證者。言若是但欲寐。則涉于少陰之疑似矣。

今是但重。故曰無少陰證。亦謂風寒兩中傷。榮衛(wèi)俱受病。寒多風少之證。猶指言此寒之中有風之謂也。蓋風寒二者。大率多相因而少相離。有寒時。不皆無風。有風時。不皆無寒。所以單中單傷者。固嘗自是。相兼而中傷者。亦嘗多有。此大青龍之所以作也。二條者互文而互相發(fā)明。以為此篇之小總。太陽分病之紀。上編一。中篇二。此其三焉。三者。太陽一經(jīng)吃緊太三辨也。

以下凡似此云云以為稱首者。皆風寒俱有而中傷之證。其例則又皆統(tǒng)乎此也。夫風寒二治。大法不外乎桂枝麻黃之二湯。然桂枝湯中忌麻黃。而麻黃湯中反用桂枝。此中有極深奧義。非言國文字可以形容暴白者。要在人之心領(lǐng)神會耳。大青龍者。桂枝麻黃二湯合劑之變制也。故為并中風寒之主治。校之桂枝麻黃各半湯。與桂枝二麻黃一湯。則少芍藥而多石膏。去芍藥者。不欲其收也。

以其無芍藥而觀之。即麻黃湯方加石膏姜棗也。姜棗本桂枝湯中所有。其制則重在石膏。按本草。石膏辛甘大寒。辛以散風。甘以散寒。寒以除熱。故為并中風寒發(fā)熱之用。然青龍以桂枝麻黃得石膏之辛甘而有青龍之名。其白虎亦以知母粳米得石膏之辛寒而有白虎之名。一物二用。得君而成其功名于異世。神變于時者也。夫所謂青龍白虎者。青乃木色。龍乃木神。木主春。春熱而煩躁。雷雨解而致和焉。

人之汗。以天地之雨名之。龍興云雨至。發(fā)煩躁之汗而榮衛(wèi)以和。龍之所以為湯。神湯之謂也。

白乃金色?;⒛私鹕?。金主秋。秋熱而燥渴。金風解而薦涼焉。人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。虎嘯谷風生。解燥渴之熱而表里以涼。虎之所以為湯。神湯之謂也。然均是龍也而一則曰主之。一則曰發(fā)之。何也。主之者。以煩躁之急疾屬動而言。發(fā)之者。以但重之沉默屬靜而言之也。上條末節(jié)。脈微弱汗出惡風。蓋指上編陽浮而陰弱中風之證而言。中風誤服大青龍則為逆。其第二十五條是也。與此參看。其義自合。夫以中風之用桂枝湯。傷寒用麻黃湯。風寒俱中傷而用大青龍湯。

向使認病親切于克始。用湯的對于及時。則三法行之之下。風寒尚有余治乎。然則三百九十七一百一十三者。醫(yī)藥注誤之所致十八九。病病傳變之所致無二三。由此觀之。司命君子可能不惕惕于心乎。是故。仲景氏之所以若然者。豈得已哉。惟其不得已。故諄諄然曰。知犯何逆。隨證治之。

知犯何逆。以法治之。斯言也。豈非深憂天下后世而自致其不能盡其所欲言之意耶。嗚呼。以仲景氏方法之多如許。而猶自致其不能盡其所欲言之意如此。則后之以截江。殺車?;钊?。類證。

纂要。自謂能盡傷寒之治。而膠柱以待天下后世者。吾不知其是誠何心也。

(三)太陽病。脈浮緊。無汗發(fā)熱身疼痛。八九日不解。表證仍在。此當發(fā)其汗。服藥已。

微除。其人發(fā)煩目瞑。劇者必衄。衄乃解。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。麻黃湯主之。

太陽病。脈浮緊無汗發(fā)熱身疼痛。皆與首條同。而無惡寒煩躁。則是較輕于首條。亦風寒俱有而中傷之證也。微除。言雖未全罷亦已減輕也。發(fā)煩風壅而氣昏也。目瞑。寒郁而血滯也。劇。

作衄之兆也。衄。鼻出血也。鼻為肺之竅。肺為陽中之陰而主氣。陽邪上盛。所以氣載血上妄行而逆出于鼻也。陽氣。以風而言也。風為陽而由氣道。所以得隨衄散解。故曰陽氣重故也。用麻黃湯者。以寒屬陰。性沉滯而難解。所以須發(fā)之也。方見中篇。下同。

(四)太陽病。脈浮緊。發(fā)熱身無汗。自衄者愈。

此承上條復(fù)以其更較輕者言。以見證亦有不治自愈之變。所以曉人勿妄治以致誤之意。太陽病脈浮緊。發(fā)熱身無汗與上條同。而無疼痛。既無疼痛。則比之上條又更較輕于首條可知矣。所以不待攻治。得衄則亦自愈。得衄自愈者。汗本血之液。北人謂衄為紅汗。達此義也。

(五)傷寒。脈浮緊。不發(fā)汗。因致衄者。麻黃湯主之。

以傷寒為首稱而承之以脈浮緊者。寒多風少之謂也。上二條皆風多寒少。前條以服藥已微除。

汗發(fā)不對而致衄。上條以較輕得自衄。此以寒多不發(fā)汗而致衄。三條之所以辨差分也。蓋寒多則于法當發(fā)汗。當發(fā)而失于不發(fā)。熱郁血亂。所以衄也。衄則陽邪之風散。麻黃湯者。發(fā)其尚未散之寒也。

(六)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。宜以汗解之。假令尺中遲者。不可發(fā)汗。何以知之。然以榮氣不足。血少故也。

令。平聲。此總上三條而著其不可汗之脈。所以嚴致戒慎之意也。蓋尺以候陰。遲為不足。

血。陰也。榮主血。汗者。血之液。尺遲不可發(fā)汗者。嫌奪血也。

(七)太陽病。得之八九日。如瘧狀。發(fā)熱。惡寒。熱多寒少。其人不嘔。清便欲自可。一日二三度發(fā)。脈微緩者。為欲愈也。脈微。而惡寒者。此陰陽俱虛。不可更發(fā)汗更下更吐也。面色反有熱色者。未欲解也。以其不能得小汗出。身必癢。宜桂枝麻黃各半湯。

桂枝麻黃各半湯方杏仁(二十四個去皮尖)桂枝(一兩十六銖去皮)芍藥(一兩)生姜(一兩切)甘草(一兩炙)麻黃(一兩去節(jié))大棗(四枚擘)上七味。以水五升。先煮麻黃一二沸。去上沫。內(nèi)諸藥。煮取一升八合。去滓。溫服六合。

八九日。約言久也。如瘧狀。謂有往來寒熱而無作輟之常也。發(fā)熱惡寒熱多寒少者。風寒俱有而寒少風多也。不嘔不渴清便欲自可。邪之往來。出者未徹表。入亦未及里也。一日二三度發(fā)。乃邪居淺近。則往來易及而頻數(shù)。故脈亦微緩而謂為欲愈也。脈微而惡寒已下。重以不得解者言而出其治也。陰言后。陽言前。俱虛。故禁攻也。更。再也。不可汗。已過表也。不可吐下。未見有里也。熱色。陽浮外薄也。然陽雖外薄。以陰寒持之而不能散。所以小汗亦不能得出。氣郁而癢也。桂枝麻黃各半湯者??傦L寒而兩解之之謂也。此與第十四篇第二十章互看。

(八)太陽病。發(fā)熱。惡寒。熱多寒少。脈微弱者。此無陽也。不可更汗。宜桂枝二越婢一湯。

桂枝二越婢一湯方桂枝(十八銖去皮)芍藥(十八銖)甘草(十八銖炙)生姜(一兩三錢切)大棗(四枚擘)麻黃(十八銖去節(jié))石膏(二十四銖碎綿裹)上七味。咀。以水五升。煮麻黃一二沸。去上沫。內(nèi)諸藥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
本方當裁為越婢湯桂枝湯合飲一升。今合為一方桂枝二越婢一。

發(fā)熱惡寒。熱多寒少。與上條同。上條以脈微而惡寒為陰陽俱虛。此以脈微弱為無陽。兩皆不可更汗亦同。然風為陽。病屬太陽。而曰無陽。誠不可曉。闕疑可也?;蛟?。無陽者。謂有疾在陰而無在陽也。審藥識病。即越婢觀之可知矣。越。逾也過也。婢。女子之卑者也。女子。陰也。

卑。少也。言其人本來虛弱。有宿疾在少陰。少陰之脈本微弱而有不可發(fā)汗之義。所以但責其難發(fā)汗之過在于少陰。法則謂之無陽。方則謂之越婢。且是湯也。名雖越婢之輔桂枝。實則桂枝麻黃之合濟。乃大青龍以芍藥易杏仁之變制耳。去杏仁者。惡其從陽而主氣也。用芍藥者。以其走陰而酸收也。以此易彼而曰桂枝二。則主之以不發(fā)汗可知。而越婢一者。乃麻黃石膏之二物。則是寓微發(fā)于不發(fā)之中亦可識也。寓微發(fā)者。寒少也。主之以不發(fā)者。風多而宿疾在少陰也。又況首條末節(jié)不可服大青龍以發(fā)汗。亦由脈微弱。首條末節(jié)者。以太陽中風言也。此與上二條者。

皆以風多寒少言也。合而觀之。則無陽之陽義不微矣乎。說者如此。未知是否。

(九)服桂枝湯。大汗出。脈洪大者。與桂枝湯如前法。若形如瘧日再發(fā)者。汗出必解。宜桂枝二麻黃一湯。

桂枝二麻黃一湯方桂枝(一兩十七銖去皮)芍藥(一兩六銖)麻黃(十六銖去節(jié))生姜(一兩六銖切)杏仁(十六個去皮尖)甘草(一兩二銖炙)大棗(五枚擘)上七味。以水五升。先煮麻黃一二沸。去上沫。內(nèi)諸藥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再服。

服桂枝湯。證轉(zhuǎn)大汗出。脈轉(zhuǎn)洪大者。風多寒少。風邪欲散而寒持之。兩皆不得解而熱反甚也。

與桂枝湯如前法者。重賾之也。形如瘧日再發(fā)者。邪居淺而外向。終為微寒所持。故曰汗出必解。

言須發(fā)之也。桂枝二麻黃一湯者。重解風而輕于散寒也。

(十)服桂枝湯。大汗出后。大煩渴不解。脈洪大者。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
此與上條同而多大煩渴。蓋比上條汗更出過多。亡津液而表里燥熱更甚。所以用白虎兩解表里之熱。加人參潤其燥而消其渴也。(方見下。)(十一)服桂枝湯?;蛳轮?。仍頭項強痛。翕翕發(fā)熱。無汗。心下滿。微痛。小便不利者。桂枝湯去桂加茯苓白術(shù)湯主之。

桂枝去桂加茯苓白術(shù)湯方于桂枝湯方內(nèi)。去桂枝。加茯苓白術(shù)各三兩。余根據(jù)桂枝湯法煎服。小便利則愈。

服桂枝湯病不解而證變者。不獨中風而且有寒也。又或下之。益誤也。仍頭項強痛翕翕發(fā)熱無汗者。風寒之表皆在而未除也。心下滿微痛者。誤下而證入里也。小便不利。下后亡津液而水飲停也。去桂枝用芍藥甘草者。收重傷之陰而益里傷之虛也。姜棗健脾胃而和中。下后用之更宜。

故二物仍其舊也。茯苓淡滲以利竅。術(shù)能益土以勝水。本其有停飲之故。所以加之。以為拯前治之誤也。脈經(jīng)術(shù)上無白字。

(十二)傷寒不大便六七日。頭痛有熱者。與承氣湯。其小便清者。知不在里仍在表也。當須發(fā)汗。若頭痛者。必衄。宜桂枝湯。

有熱則不大便為里實明矣。故雖頭痛亦宜承氣湯下之。小便清則里無熱可知。故曰仍在表宜發(fā)汗。然小便清而頭痛。陽邪上盛也。故衄可必。而宜桂枝湯解之。承氣湯有四方。此不明言。

要當隨證辨用耳。桂枝湯方見上編。

(十三)傷寒脈浮滑。此表有熱里有寒。白虎湯主之。

白虎湯方知母(六兩)石膏(一斤碎綿裹)甘草(二兩炙)粳米(六合)上四味。以水一斗。煮米熟湯成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傷寒見中篇首條。其脈不浮。浮者。風也。言不獨傷于寒而亦有風則然也?;瑸槔餆?。以滑且浮。知熱不獨在里也。故指言此表有熱。蓋表里俱熱之謂也。里有寒者。里字非對表而稱。以熱之里言。蓋傷寒之熱本寒因也。故謂熱里有寒。指熱之所以然者言也。夫寒與風俱中傷。表與里既皆熱。欲兩皆而解之。誠哉極其難也。譬如夏秋兩屆之間。燥熱酷甚。非金風之薦涼。則暑毒不解也。是故白虎者。西方之金神。司秋之陰獸?;[谷風冷。涼生酷暑消。神于解秋。莫如白虎。知母石膏。辛甘而寒。辛者金之味。寒者金之性。辛甘且寒。得白虎之體焉。甘草粳米。

甘平而溫。甘取其緩。溫取其和。緩而且和。得伏虎之用焉。飲四物之成湯。來白虎之嗥嘯。陽氣者。以天地之疾風名也。湯行而虎嘯者同氣相求也?;[而風生者。同聲相應(yīng)也。風生而熱解者。物理必至也。抑嘗以此合大小青龍真武而論之。四物者。

四方之通神也。而以命方。蓋謂化裁四時。神妙萬世。名義兩符。實自然而然者也。方而若此可謂至矣。然不明言其神。而神卒不容掩者。君子盛德。此其道之所以大也與。此與厥陰篇第二十五條互看。

(十四)傷寒脈浮。發(fā)熱無汗。其表不解者。不可與白虎湯??视嬎疅o表證者。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
白虎加人參湯方用白虎湯方內(nèi)加人參三兩。余根據(jù)白虎湯法。

傷寒脈浮與上條同。發(fā)熱無汗。風寒之表在也。故謂不解。不可與白虎者。白虎義取解秋。

嘯谷風而涼收燥熱。非為發(fā)表也??视嬎?。里熱燥甚。希救也。無表證。謂惡寒頭身疼痛皆除。非謂熱也。以證大意與上條同。故主冶亦與之同。以多渴也。故加人參之潤以滋之也。

(十五)傷寒無大熱??谠锟?。心煩。背微惡寒者。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
無大熱。風微也??谠锟市臒?。里熱甚也。背者。太陽經(jīng)脈之所適。人身至陰之地。不勝寒而有余。惡所以微也。以上三條大意互相發(fā)明。所以治亦相仿佛而不甚殊。

(十六)傷寒脈浮。醫(yī)以火迫劫之。亡陽。必驚狂起臥不安者。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之。

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方桂枝(三兩去皮)甘草(二兩炙)生姜(三兩切)牡蠣(五兩熬)龍骨(四兩)大棗(十二枚擘)蜀漆(三兩洗去腳)上為末。以水一斗二升。先煮蜀漆減二升。內(nèi)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
亡陽者。陽以氣言?;鹉苤鷼?。甚則反耗氣也。驚狂起臥不安者。神者。陽之靈。陽亡則神散亂所以動皆不安。陽主動也。桂枝甘草。和傷寒之脈浮。蜀漆辛平。散火邪之錯逆。龍骨牡蠣。固澀以收陽神之散亂。大棗生姜。醒脾以緩起臥之不安。去芍藥者。嫌其主陰。則反得以勝陽也。

(十七)火逆下之。因燒針煩躁者。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。

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方桂枝(一兩去皮)甘草(二兩炙)牡蠣(二兩熬)龍骨(二兩)上四味為末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二升半。去滓。溫服八合。日三服。

火逆。承上條而言也。然雖逆而又逆。而證則未變重。故方物反差少而大意不殊。

(十八)脈浮宜以汗解。用火灸之。邪無從出。因火而盛。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。名火逆也。

痹。濕病也。因火逆治。火邪夾陽邪而上逆。真陽不下通。陰不用事?;恍卸坏眯埂9蕽裰麦w而重痹也。

(十九)傷寒脈浮。自汗出。小便數(shù)。心煩。微惡寒。腳攣急。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。此誤也。

得之便厥。咽中干。煩燥吐逆者。作甘草干姜湯與之。以復(fù)其陽。若厥愈足溫者。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。其腳即伸。若胃氣不和譫語者。少與調(diào)胃承氣湯。若重發(fā)汗復(fù)加燒針者。四逆湯主之。

甘草干姜湯方甘草(四兩炙)干姜(二兩炮)上咀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五合。去滓。分溫再服。

芍藥甘草湯方白芍藥(四兩)甘草(四兩炙)上二味。咀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。溫再服之。

調(diào)胃承氣湯方大黃(四兩去皮清酒浸)芒硝(半斤)甘草(二兩炙)上三味。咀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。內(nèi)芒硝。更上微火煮令沸。少少溫服。

四逆湯方甘草(二兩炙)干姜(一兩半)附子(一枚)上三味。咀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二合。去滓。分。溫再服。強人可大附子一枚。干姜三兩。

數(shù)。音朔。反。音板。腳攣急者。足經(jīng)始終于足。寒則拘攣也。以上言風寒俱有之表里證。

故謂與桂枝湯為反。蓋桂枝是中風之主治。反。不順也。厥。謂四肢冷也。咽中干煩燥吐逆者。

誤汗損陽陽虛陰獨盛也。甘草益氣。干姜助陽。復(fù)其陽者。充其氣之謂也。厥愈足溫。陽氣復(fù)也。

芍藥用白。酸能斂陰而主血也。甘草用炙。甘能補中而益脾也。腳即伸。陰血行也。

蓋以一誤治而表里俱傷。故必求陰陽如此次第而俱復(fù)。胃不和而譫語者。亡津液而胃實也。承氣而曰調(diào)胃者。以胃屬陽而主里。故用甘草和陰陽而緩中也。重發(fā)汗而復(fù)加燒針。則二者皆有以大損于陽矣。故用偏于助陽之四逆。以救其陽也。

問曰。證象陽旦。按法治之而增劇。厥逆。咽中干。兩脛拘急而譫語。師曰。言夜半手足當溫。兩腳當伸。后如師言。何以知此。答曰。寸口脈浮而大。浮則為風。大則為虛。風則生微熱。

虛則兩脛攣。病證象桂枝。因加附子參其間。增桂令汗出。附子溫經(jīng)。亡陽故也。厥逆。咽中干。

煩燥。陽明內(nèi)結(jié)。譫語煩亂。更飲甘草干姜湯。夜半陽氣還。兩足當熱。脛尚微拘急。重與芍藥甘草湯。爾乃脛伸。以承氣湯微溏。則止其譫語。故知病可愈。

脛。音幸。此申釋上文意。象。似也。陽以風言。旦。曉也。言似中風分曉。以不啻中風。

故設(shè)難詳申其義。且明治不可茍。序不可紊。以致戒慎之意。末后不復(fù)言若重發(fā)汗以下一節(jié)者。

以其或然或不然故也。

(二十)傷寒腹?jié)M譫語。寸口脈浮而緊。此肝乘脾也。名曰縱。刺期門。

寸口。氣口也。五臟別論。帝曰。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。岐伯對曰。胃者水谷之海。六腑之大源也。五味入口。藏于胃。以養(yǎng)五臟氣。而變見于氣口也。故寸口主脾胃。浮緊為弦。是肝脈也。乘脾者。肝木自盛。脾胃之土受制也。縱見辨脈法上編。期門見太陽上編。刺之者瀉木以救土也。

(二十一)傷寒發(fā)熱。嗇嗇惡寒。大渴欲飲水。其腹必滿。自汗出。小便利。其病欲解。此肝乘肺也。名曰橫。刺期門。

傷寒發(fā)熱。嗇嗇惡寒。風寒尚在太陽而未除也。大渴欲飲水者。肝木本自盛而邪熱熾欲得潤也。

腹必滿者。水漫而泛濫也。自汗出。則津液得外滲矣。小便利。則水得下行矣。夫水。木之母也。

母必為子。木得水則益甚而橫。故挾水為邪。反侮所不勝而上乘于肺。肺金若虛。受其邪而不能派散之。則水不得泄而腫作矣。乃金臟實。不納其邪而轉(zhuǎn)運散之。渙為自汗而外滲。潴為小便而下行。此肝乘肺者所以不足為害。而反欲自解也。橫亦見辨脈法上縱同條。然縱橫不同。而同刺期門者。縱以木賊土。橫以木侮金。皆由木自盛。而以瀉木為主治一也。

(二十二)脈浮而緊。而復(fù)下之。緊反入里則作痞。按之自濡。但氣痞耳。

濡。與軟同。古字通用。復(fù)。亦反也。緊反入里。言寒邪轉(zhuǎn)內(nèi)伏也。濡。言不硬不痛而柔軟也。痞。言氣隔不通而痞塞也。易曰。天地不交而萬物不生也。內(nèi)陰而外陽也。內(nèi)柔而外剛也。本義曰。蓋干往居外而坤來居內(nèi)也。雖然。傾痞有先痞后喜之象。故君子不可不勉。學人不可不知所務(wù)。

(二十三)心下痞。按之濡。其脈關(guān)上浮者。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。

大黃黃連瀉心湯方大黃(二兩)黃連(一兩)上二味。以麻沸湯二升漬之。須臾絞去滓。分。溫再服。

此申上條言脈以出其治。脈見關(guān)上者。以痞在心下也。以氣痞而濡。所以浮也。然痞之濡。

由熱聚也。故用黃連清之于上。聚雖氣也。痞則固矣。故用大黃傾之于下。麻沸湯者。其取圖經(jīng)所謂去瘀之義歟。

(二十四)心下痞。而復(fù)惡寒汗出者。附子瀉心湯主之。

附子瀉心湯方大黃(二兩)黃連(一兩)黃芩(一兩)附子(一枚炮去皮別煮取汁)上四味。切三味。以麻沸湯二升漬之。須臾絞去滓。內(nèi)附子汁。分。溫再服。

痞。本陰邪內(nèi)伏。而虛熱上凝。復(fù)惡寒汗出。則表虛而陽不為衛(wèi)護可知矣。瀉心湯。固所以為清熱傾痞之用。加附子蓋所以為斂其汗而固其陽也。黃芩為附子而更加。表里兩解具見矣。

(二十五)病。脅下素有痞。連在臍旁。痛引少腹入陰筋者。此名臟結(jié)。死。

素。舊常也。臍旁。陰分也。臟。陰也。以陰邪結(jié)于陰經(jīng)之臟。攻之不可及。所以于法為當死也。

(二十六)臟結(jié)無陽證。不往來寒熱。其人反靜。舌上苔滑者。不可攻也。

無陽證。言當臟結(jié)之時。表已罷除。無太陽也。不往來寒熱。言痞雖屬脅下。由素常有而發(fā)。

非少陽傳經(jīng)之邪也。反靜。言無陽明之譫妄也。舌。心之苗也。苔滑。生長滑膩如胎膜也。苔滑本由丹田有熱。胸中有寒而成。然丹田。陰也。胸中。陽也。熱反在陰而寒反在陽。所以為不可攻也。

(二十七)問曰病有結(jié)胸。有臟結(jié)。其狀何如。答曰。按之痛。寸脈浮。關(guān)脈沉。名曰結(jié)胸也。何謂臟結(jié)。答曰。如結(jié)胸狀。飲食如故。時時下利。寸脈浮。關(guān)脈小細沉緊。名曰臟結(jié)。舌上白苔滑者難治。

此設(shè)問答以明結(jié)胸臟結(jié)之同異。時時下利者。陰邪結(jié)于陰臟而寒甚也。以寒甚。故脈多小細與緊。此其所以下同。蓋結(jié)胸以陽邪結(jié)于陽。臟結(jié)以陰邪結(jié)于陰故也。末復(fù)申言臟結(jié)有難治之故者。叮嚀戒謹之意也。

(二十八)傷寒表不解。心下有水氣。干嘔發(fā)熱而咳?;蚩??;蚶;蛞??;蛐”悴焕?。少腹?jié)M?;虼摺P∏帻垳髦?。

小青龍湯方麻黃(三兩去節(jié))芍藥(三兩)五味子(半升)干姜(二兩)甘草(三兩炙)半夏(半升洗)桂枝(三兩去皮)細辛(三兩)上八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麻黃減二升。去上沫。內(nèi)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
水氣。謂飲也??扰c喘。皆肺逆也。蓋肺屬金。金性寒。水者金之子。故水寒相摶則傷肺也。

或為多證者。水流行不一。無所不之也。夫風寒之表不解。桂枝麻黃甘草所以解之。水寒之相摶。

干姜半夏細辛所以散之。然水寒欲散而肺欲收。芍藥五味子者。酸以收肺氣之逆也。然則是湯也。

乃直易于散水寒也。其猶龍之不難于翻江倒海之謂歟。夫龍。一也。于其翻江倒海也。而小言之。

以其興云致雨也。乃大言之。能大能小?;锒荒嘤谖?。龍固如是夫。白虎真武雖無大小之可言。其于主乎人身而為四體之元神則不偏殊。故在風寒之厲病。皆有感而遂通之妙應(yīng)。若謂與在天之主四時者期如此。則去道遠矣。故曰道不遠人。而不為索隱行怪者。圣腎無身外之道也。

老氏以降龍伏虎為造道之始。其亦知夫反求諸身之謂乎。讀者。顧可忽哉。

加減法(或為諸證之治。)若微利者。去麻黃。加蕘花如雞子大。熬令赤色(麻黃發(fā)汗。利則不宜。而或為諸證皆去者。以汗則重亡津液也。利。水橫行也。加蕘花。導(dǎo)水也。)若渴者。去半夏。

加栝蔞根三兩(渴。津液不足也。去半夏。以其燥津液也。加栝蔞根。以其徹熱而生津也。)若噎者。去麻黃。加附子一枚炮(噎與KT咽同。水寒窒氣也。附子者。利氣散水寒也。)若小便不利。少腹?jié)M。去麻黃加茯苓四兩。(水停下焦而不行。則小便不利而少腹?jié)M。茯苓淡滲。

故能通竅而利水道也。)若喘者。去麻黃。加杏仁半升。去皮尖。(喘。水氣射肺而聲息不利也。

加杏仁。潤肺以下其氣也。)(二十九)傷寒心下有水氣??榷⒋?。發(fā)熱不渴。服湯已渴者。此寒去欲解也。小青龍湯主之。

發(fā)熱不渴。寒勝也。故以服湯已而渴。為寒去欲解。大意與上條相仿。故治亦同。

(三十)太陽病。二三日。不能臥但欲起。心下必結(jié)。脈微弱者。此本有寒分也。反下之。

若利止。必作結(jié)胸。未止者。四日復(fù)下之。此作協(xié)熱利也。

二三日。邪熱正熾之時也。不能臥但欲起者。邪屬里而熱壅甚。所以知其心下必結(jié)也。寒分。

與溫病等篇第四條之寒分同。所以脈微弱也。利止作結(jié)胸。熱反上逆也。四日。承上文二三日而言也。末句此下疑有脫誤。

(三十一)傷寒發(fā)熱。汗出不解。心下痞硬。嘔吐而下利者。大柴胡湯主之。

傷寒不汗出。得汗出則解。不解者。以有風而誤于偏攻。熱反入里。所以變痞硬嘔吐而下利也。大柴胡湯者。合表里而兩皆解之也。方見上編。

(三十二)發(fā)汗。若下之。病仍不解。煩燥者。茯苓四逆湯主之。

茯苓四逆湯方茯苓(六兩)人參(一兩)甘草(二兩炙)干姜(一兩)附子(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)上五味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七合。日三服。

誤汗則亡陽而表疏。誤下則亡陰而里傷。煩燥者。風寒俱有而熱甚也。茯苓人參。入心以益虛。

心安則液斂也。四逆湯者?;仃栆詮?fù)陰。陽倡則陰隨也。

(三十三)傷寒病。若吐若下后。七八日不解。熱結(jié)在里。表里俱熱。時時惡風。大渴。舌上干燥而煩。欲飲水數(shù)升者。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
不解。以大勢言。不獨謂表也。表里俱熱。言風寒俱有也。時時惡風。言表未除也。以舌干燥煩而表里之熱俱甚。故用白虎。以大渴欲飲水。故加人參。方見前。

(三十四)傷寒五六日。頭汗出。微惡寒。手足冷。心下滿??诓挥场4蟊阌?。脈細者。

此為陽微結(jié)。必有表復(fù)有里也。脈沉。亦在里也。汗出為陽微。假令純陰結(jié)。不得復(fù)有外證。悉入在里。此為半在里。半在外也。脈雖沉緊。不得為少陰病。所以然者。陰不得有汗。今頭汗出。

故知非少陰也??膳c小柴胡湯。設(shè)不了了者。得屎而解。

表以頭汗出。微惡寒。手足冷言。里以心下滿??诓挥?。大便硬言。陽微結(jié)。謂由陽氣衰微故結(jié)。不可全責病于陰也。脈沉亦在里。言不但細為在里。以見表里證俱有也。汗出為陽微。至此為半在里半在外也。一節(jié)。是申釋上文。脈雖沉緊。

至故知非少陰也。一節(jié)。言此但以頭汗可辨為有陽。不然余皆似少陰。曉人當致精細。大意類第二條。第二條以中傷之初。故脈如彼。而用大青龍以發(fā)汗。此以五六日證屬半表半里。而脈如此。

故從小柴胡以和解之也。末言和之若猶不愈。則當消息胃實而用治。故曰得屎而解。

(三十五)傷寒胸中有熱。胃中有邪氣。腹中痛欲嘔吐者。黃連湯主之。

黃連湯方黃連(三兩)甘草(三兩炙)干姜(三兩)人參(二兩)桂枝(三兩去皮)半夏(半升洗)大棗(十二枚擘)上七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夜二服。

胸。上焦也。熱以風言。陽也。言陽熱摶于上焦也。胃。中焦也。邪氣以寒言。陰也。言陰寒郁于中焦也。腹中痛。陰凝而窒滯也。欲嘔吐。熱壅而上逆也。夫熱摶上焦。黃連清之。非桂枝不解也。寒郁中焦。人參理之。非干姜不散也。甘草大棗。益胃而和中。半夏辛溫。寬胸而止嘔吐也。

(三十六)傷寒有熱。少腹?jié)M。應(yīng)小便不利。今反利者。為有血也。當下之。不可余藥。宜抵當丸。

抵當丸方水蛭(二十個熬)虻蟲(二十五個熬去翅)桃仁(二十個去皮尖)大黃(三兩)上四味。杵。分為四丸。以水一升。煮一丸。取七合。服。時當下血。若不下。更服。

應(yīng)。平聲。。音醉。此與上編第二十一以下三條同。以風寒俱有。而比上編為難解。故用上編之方而變湯為丸。然名雖丸也。猶煮湯焉。夫湯。蕩也。丸緩也。變湯為丸而猶不離乎湯。其取欲緩不緩。不蕩而蕩之意歟。且曰不可余藥。言即使如上編之用湯猶未為對。必如是而后可。亦奇制也。其猶兵家之八陣歟。八陣武侯兵也。變則反正為奇。以奇為正。謂醫(yī)與將同道者。尚在同一權(quán)變哉。時。周時也。

(三十七)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。惡風寒。手足溫。醫(yī)二三下之。不能食而脅下滿痛。面目及身黃。頸項強。小便難者。與柴胡湯。后必下重。本渴而飲水嘔者。柴胡湯不中與也。食谷者噦。

六七日經(jīng)盡之時也。脈遲浮弱。風寒入里而表未除。所以猶惡風寒也。手足溫。半入于里而未可下也。不能食。誤下而里傷也。脅下滿痛。邪摶少陽也。面目及身黃。土受木賊而色外薄也。頸項強。太陽陽明之證猶在也。小便難。亡津液也。后以大便言。下重者。柴胡寒。里陰已虛而氣滯也。本渴而飲水嘔者。水逆也。柴胡不中與者。以嘔由水逆。非少陽或為之證也。食谷者噦。

言過飽則亦當噦噫。申明上文。嘔。非柴胡所宜之意。末后疑有脫落。

(三十八)傷寒十三日不解。過經(jīng)譫語者。以有熱也。當以湯下之。若小便利者。大盒飯硬。而反下利脈調(diào)和者。知醫(yī)以丸藥下之。非其治也。若自下利者。脈當微厥。今反和者。此為內(nèi)實也。調(diào)胃承氣湯主之。

熱。風也。言俗謂傷寒過經(jīng)不解者。以庸下不省并中有風。誤于治之所致也。若自下利至末。

乃推明其所以為誤。而出其救誤之治。反和以不厥言。非宜謂平和。方見前。

辨陽明病脈證并治第四

凡七十七條方十

陽明者。胃經(jīng)也。其法不以經(jīng)病為例。而例以胃家實為正。不以經(jīng)病為例者。陽明路接太陽。

經(jīng)病。由傳從太陽過而后受。多則太陽未除。故須仍從太陽例。如幾幾合病之類是也。過此再入陽明。胃實當之。病一入胃。胃為五臟六腑之海。而吉兇生死幾焉。不復(fù)有經(jīng)可言矣。故經(jīng)無例可出。而凡胃實者不得不出例。此陽明所以與余經(jīng)不同也。彼以一經(jīng)再經(jīng)循經(jīng)越經(jīng)。規(guī)規(guī)于數(shù)日以論證者。烏足與語圣賢言外之意哉。

(一)陽明之為病。胃家實也。

陽明。經(jīng)也。胃。腑也。實者。大便結(jié)為硬滿。而不得出也。作于遲早不同。非日數(shù)所可拘。

所謂二日陽明者。以經(jīng)言也。經(jīng)主三陽。傳路之中。不專病。而專病在胃實。故胃實反得以揭陽明之總。與太陽之揭總者。經(jīng)病雖不同。要之所以為揭例則一也。余經(jīng)皆有總揭。其例則通乎二者而同推。以此觀之。則非全書之言。不出于輕視而漫易哉。

(二)問曰。病有太陽陽明。有正陽陽明。有少陽陽明。何謂也。答曰。太陽陽明者。脾約是也。

此條三節(jié)。此節(jié)三問一答。通下文二節(jié)乃三答詞。蓋原三陽所以入胃之殊因也。太陽陽明者。

謂太陽受病經(jīng)入胃而成胃實也。脾約見第六十一條。此舉大意。詳見后。

正陽陽明者。胃家實是也。

正。謂本經(jīng)也。以病到本經(jīng)遂入胃而成胃實。故指首條謂即此是也。然大概亦只是如此。

少陽陽明者。發(fā)汗利小便已。胃中燥煩。實。大便難是也。

少陽陽明者。以病到少陽。方才入胃而成胃實者言也。發(fā)汗以下。三陽皆然。乃獨于少陽發(fā)者。以少陽主半表半里。表里皆不可攻故也。然三者之因雖少殊。要亦不過互明耳。

(三)問曰。陽明病。外證云何。答曰。身熱。汗自出。不惡寒反惡熱也。

身熱汗自出。起自中風也。不惡寒。反惡熱。邪過榮衛(wèi)入里而里熱甚也。此以太陽傳入中風陽明之外證言。

(四)問曰。何緣得陽明病。答曰。太陽病。發(fā)汗。若下。若利小便。此亡津液。胃中干燥。

因轉(zhuǎn)屬陽明。不更衣。內(nèi)實。大便難者。此名陽明也。

亡轉(zhuǎn)皆見太陽篇。中風本自汗。故發(fā)汗已下皆致傳陽明。勢易也。古人大便必更衣。不更衣。

言不大便也。此以太陽中風傳入陽明之表證言。

(五)問曰。病有得之一日。不發(fā)熱而惡寒者。何也。答曰。雖得之一日。惡寒將自罷。即自汗出而惡熱也。

不發(fā)熱而惡寒。起自傷寒也。惡寒將自罷。邪過表也。即自汗出。邪熱郁于陽明之肌肉。腠理反開。津液反得外泄也。惡熱。里熱甚也。此以太陽傷寒傳入陽明之外證言。

(六)問曰。惡寒何故自罷。答曰。陽明居中。土也。萬物所歸。無所復(fù)傳。始雖惡寒。二日自止。此為陽明病也。

此承上條之答詞。復(fù)設(shè)問答而以其里證言。無所復(fù)傳者。胃為水谷之海。五臟六腑四體百骸皆資養(yǎng)于胃。最宜通暢。實則秘固。復(fù)得通暢則生。止于秘固則死。死生決于此矣。尚何復(fù)傳。

惡寒二日自止者。熱入里而將反惡熱。以正陽陽明言也。以病二日而其幾有如此。則斯道之精微。豈專專必于談經(jīng)論日所能窺測哉。

(七)傷寒發(fā)熱無汗。嘔不能食。而反汗出然者。是轉(zhuǎn)屬陽明也。

。照吉切。發(fā)熱無汗。追言太陽之時也。嘔不能食。熱入胃也。反汗出者肌肉著熱。膚腠反開也。。熱而汗出貌。

(八)傷寒。轉(zhuǎn)系陽明者。其人然微汗出也。

此承上條復(fù)以微汗申言。重致叮嚀也。

(九)本太陽。初得病時。發(fā)其汗。汗先出不徹。因轉(zhuǎn)屬陽明也。

徹。除也。言汗發(fā)不對。病不除也。此言由發(fā)太陽汗不如法。致病入胃之大意。以為總結(jié)上文。

(十)傷寒三日。陽明脈大。

傷寒三日。該中風而大約言也。凡類此者。皆仿此。脈大。陽明氣血俱多也。

(十一)陽明病欲解時。從申至戌上。

申酉戌。陽明之王時也。正氣得其王時。則邪不能勝。故退而自解也。

(十二)陽明病。脈遲。汗出多。微惡寒者。表未解也。可發(fā)汗。宜桂枝湯。

遲者。緩之變。汗出多微惡寒者。風邪猶有在表者。故曰未解也??砂l(fā)汗。例也。宜桂枝湯。

謂仍須解其肌。則入胃之路自絕也。方見太陽上。

(十三)陽明病。脈浮。無汗而喘者。發(fā)汗則愈。宜麻黃湯。

浮者。緊之轉(zhuǎn)。邪外向也。無汗而喘者。寒邪在表未全除也。故曰發(fā)汗則愈。言當仍從解外也。宜麻黃湯者。言當散窮寇于境界也。方見太陽中。

(十四)陽明病。若能食者。名中風。不能食者。名中寒。

此以食之能否。喻人驗風寒之辨。蓋陽明主水谷。風能食。陽能化谷也。寒不能食。陰不殺谷也。名猶言為也。中寒即傷寒之互詞。大意推原風寒傳太陽而來。其辨驗有如此者。非謂陽明自中而然也。玉機微義謂。惜乎仲景不言中寒。經(jīng)言中寒殆不止此。何嘗不言。彼以經(jīng)為不言者。

其意將以為中之與傷。有各別之分也。殊不知經(jīng)稱中傷二字。于風寒者。要亦從來之通稱。經(jīng)因通稱以為稱。非經(jīng)之稱始也。想從來通稱之意。大約不過以風寒本天之二氣。中傷是以人之被之而為稱。譬如稱人之中于箭傷于刃。只可在刀箭瘡上認病。豈可向中傷上摸影。由此言之。則中風與傷寒之說。必須于風寒二病上認得證候分曉。不當在中傷上各別尋頭腦也。且以經(jīng)文大義考之。措詞多是互相發(fā)。則中傷二字亦是互相為用。不言可知矣。通篇雖無傷風一說。然以傷寒復(fù)稱中寒論之。則中風得稱傷風。亦可推也。世俗又有感冒之稱。蓋由愚夫愚婦。不知中傷與感本素靈之互文。乃諱中傷為重。而起趨感冒為輕。以便慰問之風。遂成弊習耳。原無關(guān)輕重之義。

讀書貴格致窮理。明道以正俗。乃舍古不稽。一從流俗。直欲于虛文上爭差分。不究事實而求多于往哲??刹徽^之冥行索涂。東西一聽候于呼叱哉。

(十五)脈陽微而汗出少者。為自和也。汗出多者。為太過。

輕高而上前者為陽微。以中風之緩言。中風本自汗。故言出少為自和。和對太過言。謂未至太過耳。非直謂平和。大過者。以其失于不治。與凡治之不對。致出不已者言也。

陽脈實。因發(fā)其汗。出多者亦為太過。太過為陽絕于里。亡津液。大便因硬也。

實以傷寒之緊言。傷寒本無汗。故曰因發(fā)其汗。發(fā)而出之過多。則與自出過多者同一致。故曰亦為太過。自此以下。乃總結(jié)上文以申其義。陽絕即亡陽。蓋汗者血之液。血為陰。陰主靜。本不自出。蓋所以出者陽氣之動鼓之也。故汗多則陽絕。豈惟陽絕。亡津液即亡陰也。讀者最宜究識。

(十六)太陽病。三日。發(fā)汗不解。蒸蒸發(fā)熱者屬胃也。調(diào)胃承氣湯主之。

此概言陽明發(fā)熱之大意。三日舉大綱言也。蒸蒸熱氣上行貌。言熱自內(nèi)騰達于外。猶蒸炊然。

故曰屬胃也。調(diào)胃。和陽明之正也。方見太陽下編。

(十七)陽明病。本自汗出。醫(yī)更重發(fā)汗。病已差。尚微煩不了了者。此大便必硬故也。以亡津液。胃中干燥。故令大便硬。當問其小便日幾行。若本小便日三四行。今日再行。故知大便不久出。今為小便數(shù)少。以津液當還入胃中。故知不久必大便也。

差。與瘥同。穿介切。令。平聲。為。去聲。瘥。小愈也。以亡津液至大便硬。是申釋上文。

當問其小便日幾行。至末。是詳言大便出不出之所以然。蓋水谷入胃。其清者為津液。粗者成楂滓。

津液之滲而外出者則為汗。潴而下行者為小便。故汗與小便出多。皆能令人亡津液。所以楂滓之為大便者。干燥結(jié)硬而難出也。然二便者。水谷分行之道路。此通則彼塞。此塞則彼通。小便出少。則津液還停胃中。胃中津液足。則大便潤。潤則軟滑。此其所以必出可知也。

(十八)陽明病。自汗出。若發(fā)汗。小便自利者。此為津液內(nèi)竭。雖硬。不可攻之。當須自欲大便。宜蜜煎導(dǎo)而通之。若土瓜根。及與大豬膽汁。皆可為導(dǎo)。

蜜煎導(dǎo)方蜜七合。一味內(nèi)銅器中。微火煎之。稍凝似飴狀。攪之。勿令焦者。欲可丸。并手捻作梃子。

令頭銳大如指。長二寸許。當熱時急作。冷則硬。以內(nèi)谷道中。以手急按。欲大便時。乃去之。

豬膽汁方大豬膽一枚。瀉汁。和醋少許。以灌谷道中。如一食頃。當大便出。

雖。上或下。當有大便二字。竭。亦亡也。上條以小便數(shù)少。故知大盒飯自出。此以小便自利而用導(dǎo)。反復(fù)互相發(fā)也。然皆不用下者。以非熱也。

(十九)陽明病。脈遲。雖汗出不惡寒者。其身必重。短氣腹?jié)M而喘。有潮熱者。此外欲解。

可攻里也。手足然而汗出者。此大便已硬也。大承氣湯主之。若汗多。微發(fā)熱惡寒者。外未解也。其熱不潮。未可與承氣湯。若腹大滿不通者。可與小承氣湯。微和胃氣。勿令大泄下。

大承氣湯方大黃(四兩酒洗)濃樸(半斤炙去皮)枳實(五枚炙)芒硝(三合)上四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二物取五升。去滓。內(nèi)大黃煮取二升。去滓內(nèi)芒硝。更上火。微一兩沸。分。溫再服。得下。余勿服。

小承氣湯方大黃(四兩酒洗)濃樸(二兩炙去皮)枳實(三枚炙大者)以上三味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一升二合。去滓。分。溫二服。初服湯當更衣。不爾者。盡飲之。

若更衣者。勿服之。

脈遲不惡寒。表罷也。身必重。陽明主肌肉也。短氣腹?jié)M而喘。胃實也。潮熱。陽明王于申酉戌。故熱作于此時。如潮之有信也。手足然汗出者。脾王四肢而胃為之合。胃中熱甚而蒸發(fā)。

騰達于四肢。故曰此大便已硬也。承氣者。承上以逮下。推陳以致新之謂也。曰大者。大實大滿。

非此不效也。枳實泄?jié)M也。濃樸。導(dǎo)滯也。芒硝。軟堅也。大黃蕩熱也。陳之推新之所以致也。

汗多。微發(fā)熱惡寒。皆表也。故曰。外未解也。其熱不潮。胃中未定熱。陽明信不立也。小承氣者。以滿未硬。不須軟也。故去芒硝而未復(fù)致大下之戒也。更衣。古人致大便之恭也。夫胃實。

一也。以有輕重緩急之不同。故承氣有大小調(diào)胃之異制。湯有多服少服之異度。蓋稱物平施。由義之謂道也。然則竊三益而濫稱承氣者冒也。惡足與語道哉。

(二十)陽明病。潮熱。大便微硬者??膳c大承氣湯。不硬者不與之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恐有燥屎。欲知之法。少與小承氣湯。湯入腹中。轉(zhuǎn)失氣者。此有燥屎。乃可攻之。若不轉(zhuǎn)失氣。此但初頭硬。后必溏。不可攻之。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。欲飲水者。與水則噦。其后發(fā)熱者。必大便硬而少也。以小承氣湯和之。不轉(zhuǎn)失氣者。慎不可攻也。

黃氏曰。失。漢書作屎。古屎失通。矢傳寫誤。上條訣人以手足汗出為當下之時。此以潮熱轉(zhuǎn)矢氣次第而詳言。亦訣人當下之二候也。轉(zhuǎn)矢氣。反屁出也。脹滿。藥寒之過也。噦。亦寒傷胃也。硬而少。重下故也。末句重致叮嚀之意。

(二十一)陽明病下之。心中懊而煩。胃中有燥屎者可攻。腹微滿。初頭硬。后必溏。不可攻之。若有燥屎者。宜大承氣湯。

可攻以上。以轉(zhuǎn)矢氣言。懊?;谕春拗?。蓋藥力未足以勝病。燥硬欲行而攪作。故曰可攻。言當更服湯以促之也。腹微滿以下。以不轉(zhuǎn)矢氣言。頭硬后溏。里熱輕也。故曰不可攻之。

言當止湯勿服也。末二句。乃申上節(jié)以決治意。

(二十二)陽明病。譫語。發(fā)潮熱。脈滑而疾者。小承氣湯主之。因與承氣湯一升。腹中轉(zhuǎn)失氣者。更服一升。若不轉(zhuǎn)失氣。勿更與之。明日不大便。脈反微澀者。里虛也。為難治。不可更與承氣湯也。

此承上文又以譫語并脈言。亦訣人下候及斟酌用湯度數(shù)之意?;院蚴?。故為大便硬之診。

疾。里熱甚也。然滑疾有不寧之意。不可不知。微者陽氣不充。澀者陰血不足。故曰里虛也。難治者。氣不充則無以為營運。血不足則無以為潤送。故曰陽微不可下。無血不可下。此之謂也。

(二十三)夫?qū)崉t譫語。虛則鄭聲。鄭聲。重語也。

實以邪言。譫語。呢喃不了之妄語也。虛以正言。以重語釋鄭聲者。謂語聲之出。由于邪實正虛。濁惡而厭聽也。

(二十四)直視。譫語。喘滿者。死。下利者。亦死。

直視。精不榮于目也。譫語。神不主乎心也。喘則陽爭于上。利則陰奪于下。胃。中土也。

陰陽爭奪于上下。而中氣不守。故無法可治。而皆主死也。

(二十五)發(fā)汗多。若重發(fā)汗者。亡其陽。譫語脈短者。死。脈自和者。不死。

汗本血之液。陽亡則陰亦虧。脈者血氣之道路。短則其道窮矣。故亦無法可治而主死也。和則病雖竭。而血氣則未竭。故知生可回也。此疑太陽篇錯簡。

(二十六)陽明病。發(fā)熱。汗多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胃實本由于無津液而內(nèi)燥。汗多則津液益亡矣。急下者。竭則不可治也。

(二十七)發(fā)汗不解。腹?jié)M痛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發(fā)汗不解者。失之過度也。腹?jié)M痛者。胃不和也。急下者。滿去則痛止也。

(二十八)腹?jié)M不減。減不足言。當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此申明上條而訣用治之意。

(二十九)傷寒。吐后腹脹滿者。與調(diào)胃承氣湯。

吐亦無津液而胃又傷。腹雖滿而非熱結(jié)。調(diào)胃承氣者。陽明之正也。方見太陽下。

(三十)太陽病。若吐。若下。若發(fā)汗。微煩。小便數(shù)。大便因硬者。與小承氣湯和之。愈。

此總亦胃實由于亡津液。而皆宜小和者。通該戒大下之意也。

(三十一)陽明病。其人多汗。以津液外出。胃中燥。大便必硬。硬則譫語。小承氣湯主之。

若一服。譫語止。更莫復(fù)服。

此與上條互意。多汗見后。

(三十二)傷寒。若吐若下后不解。不大便五六日。上至十余日。日晡所發(fā)潮熱不惡寒。獨語如見鬼狀。若劇者。發(fā)則不識人。循衣摸床。惕而不安。微喘直視。脈弦者生。澀者死。微者。

但發(fā)熱。譫語者。大承氣湯主之。若一服利。止后服。

此以勢重言。獨。自也。與譫互意。循衣摸床。陽偏勝而躁動于手也。弦者陰氣強。澀者陰不足。陽熱劇甚有余。陰以際之。故生可回也。陰不足而陽獨治。故死可知也。

(三十三)汗出譫語者。以有燥屎在胃中。此為風也。須下之。過經(jīng)乃可下之。下之若早。

語言必亂。以表虛里實故也。下之則愈。宜大承氣湯。

過經(jīng)。謂寧遲遲。非謂待十三日后也。言出于心。心為胃之母。子能令母虛。故下早則必亂也。

表虛里實。謂外邪悉入胃也。

(三十四)得病二三日。脈弱無太陽柴胡證。煩躁。心下硬。至四五日。雖能食。以小承氣湯少少與。微和之令小安。至六日。與承氣湯一升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小便少者。雖不能食。但初頭硬。后必溏。未定成硬。攻之必溏。須小便利。屎硬。乃可攻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令。平聲。太陽不言藥。以有桂枝麻黃之不同也。柴胡不言證。以專少陽也。凡似此為文者。

皆互發(fā)也。以無太少。故知諸證屬陽明。以脈弱。故宜微和。至六日以下。歷敘可攻不可攻之節(jié)度。

(三十五)陽明病。心下硬滿者。不可攻之。攻之。利遂不止者。死。利止者。愈。

上條心下硬而用下者。以屬陽明胃也。此謂心下硬滿不可攻者。以邪聚陽明之膈也。所以然者。陽明之脈。上至額顱。其支別者。從大迎前下人迎。循喉嚨。入缺盆。下膈也。攻亦下也。

利遂不止。其人陰本虛也。利止者。其人陽氣勝也。

(三十六)陽明病。不吐。不下。心煩者。可與調(diào)胃承氣湯。

不由吐下而心煩。則發(fā)于胃實可知也。用調(diào)胃承氣者。無雜故也。

(三十七)傷寒六七日。目中不了了。睛不和。無表里證。大便難。身微熱者。此為實也。

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了了。猶也。素問曰。陽明主肉。其脈挾鼻絡(luò)于目。靈樞曰。足陽明之正。上循咽。出于口。還系目系。合于陽明也。又曰。足陽明之筋。其支者上頸上挾口。合于下。結(jié)于鼻。上合于太陽。太陽為目上綱。陽明為目下綱。所以目中不了了。睛不和。知胃實也。急下者。任脈循面入目。督脈上行兩目中央。諸脈皆屬于目。而人之精神注焉。是以如是其急也。

(三十八)傷寒嘔多。雖有陽明證。不可攻之。

嘔屬太陽。故曰嘔多。雖有陽明不可攻。以多則太陽猶有未除可知也。雖字當玩味。

(三十九)食谷欲嘔者。屬陽明也。吳茱萸湯主之。得湯反劇者。屬上焦也。

吳茱萸湯方吳茱萸(一升洗)人參(三兩)生姜(六兩)大棗(十二枚擘)上四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服七合。日三服。

食谷欲嘔。胃寒也。故曰屬陽明。言與惡寒嘔逆不同也。茱萸辛溫。散寒下氣。人參甘溫。固氣安中。大棗益胃。生姜止嘔。四物者。所以為陽明安谷之主治也。上焦以膈言。亦戒下之意。

(四十)陽明病。譫語。有潮熱。反不能食者。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。若能食者。但硬爾。

宜大承氣湯。

。與爾同。不能食。寒因也。故屎燥。能食。因于風也。故但硬。

(四十一)傷寒脈浮而緩。手足自溫者。是為系在太陰。太陰者。身當發(fā)黃。若小便自利者。不能發(fā)黃。至七八日。大便硬者。為陽明病也。

傷寒脈浮而緩。見太陽下編。然緩以候脾。脾主四末。故手足自溫。為系在太陰。身當發(fā)黃者。脾為濕土。為胃之合。若不能為胃以行其津液。濕著不去。則郁蒸而身發(fā)黃。黃為土色。土主肌肉故也。小便自利。津液行也。行則濕去矣。所以不能發(fā)黃。胃中干。大便硬。而為陽明病也。

(四十二)陽明中風。口苦。咽干。腹?jié)M。微喘。發(fā)熱。惡寒。脈浮而緊。若下之。則腹?jié)M小便難也。

陽明之脈。挾口環(huán)唇。然膽熱則口苦。咽為膽之使。故口苦則咽干。腹?jié)M。熱入陽明也。微喘。發(fā)熱。惡寒。脈浮而緊。風寒俱有。而太陽未除也。下之腹?jié)M者。誤下則里虛。外邪未除者。

乘虛而盡入。內(nèi)陷也。小便難。亡津液也。

(四十三)陽明病。脈浮而緊。咽燥而口苦。腹?jié)M而喘。發(fā)熱汗出。不惡寒。反惡熱。身重。

若發(fā)汗則燥。心憒憒。反譫語。若加燒針。必怵惕煩躁不得眠。若下之。則胃中空虛。客氣動隔。

心中懊。舌上苔者。梔子豉湯主之。

憒。匣偽切。怵。穿橘切。惕。透吉切。燥。亦干也。發(fā)熱以上。與上條同。惡熱。陽明血氣俱盛也。以當太陽時惡寒。今惡熱。故曰反也。身重。陽明主肌肉。濕上重著也。汗出熱在肌肉。腠理反開也。以上三節(jié)。言汗下燒針皆不可。故著其變以示也。憒憒。心亂貌。怵惕??謶置病I嗵σ娞栂戮?。彼以臟結(jié)。故為難治。此以膈熱。故涌之以梔子豉。方見太陽中。

若渴欲飲水??诟缮嘣镎摺0谆⒓尤藚髦?。

此又以變渴更治言。方見太陽下。

若脈浮發(fā)熱。渴欲飲水。小便不利者。豬苓湯主之。

豬苓湯方豬苓(一兩去皮)茯苓(一兩)阿膠(一兩)滑石(一兩)澤瀉(一兩)上五味。以水四升。先煮四味。取二升。去滓。內(nèi)下阿膠烊消。溫服七合。日三服。

此又以小便不利再出治。豬苓茯苓。從陽而淡滲。阿膠滑石?;瑵梢宰虧?。澤瀉鹽寒。走腎以行水。水行則熱泄。滋潤則渴除。

(四十四)陽明病。汗出多而渴者。不可與豬苓湯。以汗多胃中燥。豬苓湯復(fù)利其小便故也。

此承上條復(fù)以汗多不宜豬苓湯。申致戒謹之意。

(四十五)陽明病。脈浮而緊者。必潮熱。發(fā)作有時。但浮者。必盜汗出。

浮而緊與前同。故申言必潮熱。但浮則陽盛。陽盛則陰虛。陰虛。所以盜汗出也。

(四十六)太陽病。寸緩。關(guān)浮。尺弱。其人發(fā)熱。汗出。復(fù)惡寒。不嘔。但心下痞者。此以醫(yī)下之也。如其不下者。病患不惡寒而渴者。此轉(zhuǎn)屬陽明也。小便數(shù)者。大便必硬。不更衣。

十日無所苦也??视嬎I偕倥c之。但以法救之。渴者宜五苓散。

數(shù)。音朔。以表證與脈在。故知痞為誤下之所致。以表除而作渴。故知轉(zhuǎn)屬陽明。十日無所苦者。以津液偏滲而致干。非熱結(jié)也。以干而渴。故與水而宜五苓。方見太陽上。

(四十七)陽明中風。脈弦浮大而短氣。腹都滿。脅下及心痛。久按之氣不通。鼻干。不得汗。

嗜臥。一身及面目悉黃。小便難。有潮熱。時時噦。耳前后腫。剌之小瘥。外不解。病過十日。脈續(xù)浮者。與小柴胡湯。脈但浮無余證者。與麻黃湯。若不尿。腹?jié)M加噦者。不治。

尿。與溺同。泥叫切。弦少陽。浮。太陽。大。陽明。脅下痛。少陽也。小便難。太陽之膀胱不利也。腹?jié)M鼻干嗜臥。一身及面目悉黃。潮熱。陽明也。時時噦。三陽俱見。而氣逆甚也。耳前后腫。陽明之脈。

出大迎。循頰車。上耳前。太陽之脈。其支者。從巔至耳。少陽之脈。下耳后。其支者。從耳后入耳中。出走耳前也。然則三陽俱見證。而曰陽明者。以陽明居多而任重也。風寒俱有。而曰中風者。寒證輕而風脈甚也。續(xù)浮謂續(xù)得浮。故與小柴胡。從和解也。但浮無余證者。風雖外向。

終為微寒持也。故發(fā)之以麻黃。不尿腹?jié)M加噦者。邪盛于陽明而關(guān)格。所以無法可治也。小柴胡湯。見太陽上。麻黃湯。見太陽中。尿。南人。心崔切。

(四十八)陽明病。脈遲。食難用飽。飽則微煩頭眩。必小便難。此欲作谷癉。雖下之。腹?jié)M如故。所以然者。脈遲故也。

癉。廣韻作疸。遲為寒。不化谷。故食難用飽。谷不化。則與熱搏。濕郁而蒸。氣逆而不下行。故微煩頭眩。小便難也。癉。黃病也。谷癉。水谷之濕。蒸發(fā)而身黃也。下則徒虛胃氣。外邪反乘虛陷入。所以腹?jié)M仍舊也。末乃申上文義。以致不可下之意。

(四十九)陽明病。若中寒不能食。小便不利。手足然汗出。此欲作固瘕。必大便初硬后溏。所以然者。以胃中冷。水谷不別故也。

瘕。匣牙切。固。堅固。瘕。積聚。以本寒因。水谷不化消。積聚成堅固也。末亦申上文。致勿下之意。

(五十)陽明病。欲食。小便反不利。大便自調(diào)。其人骨節(jié)疼。翕翕如有熱狀。奄然發(fā)狂。

然汗出而解者。此水不勝谷氣。與汗共并。脈緊則愈。

奄。影檢切。欲食。胃氣將回也。陽明以胃實為正。故小便不利。大便自調(diào)為反也。骨節(jié)疼如有熱。余表未除也。奄然。忽然也。發(fā)狂。陽明之所以作汗也。水不勝。以小便反不利言。谷氣以欲食言。蓋謂所以汗出者。由小便不利。胃回不作實。故得汗。得汗則表并解。故曰脈緊則亦愈也。

(五十一)陽明病。不能食。攻其熱。必噦。所以然者。胃中虛冷故也。以其人本虛。故攻其熱必噦。

攻熱。皆寒藥。故知必噦。胃中虛。以不能食言。此亦戒謹之意。

(五十二)傷寒四五日。脈沉而喘滿。沉為在里。而反發(fā)其汗。津液越出。大便為難。表虛里實。久則譫語。

滿。胃實也。逆溢則喘。越出。謂枉道而出也。表虛。津液越出也。里實。大便難也。

(五十三)脈浮而遲。表熱里寒。下利清谷者。四逆湯主之。若胃中虛冷。不能食者。飲水則噦。

此疑三陰篇錯簡。

(五十四)陽明病。但頭眩不惡寒。故能食而咳。其人必咽痛。若不咳者。咽不痛。

眩。風旋而目暈也。風。故不惡寒。能食。咳。逆氣。咽門。胃之系也。胃熱而氣逆攻咽則咳。痛。咽傷也。

(五十五)陽明病。法多汗。反無汗。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。此以久虛故也。

法多汗。言陽明熱郁肌肉。腠理反開。應(yīng)當多汗。故謂無汗為反也。無汗則寒勝。而腠理反秘密。所以身如蟲行皮中狀也。久虛寒勝。則不能食。胃不實也。

(五十六)陽明病。反無汗而小便利。二三日嘔而咳。手足厥者。必苦頭痛。若不咳不嘔。

手足不厥者頭不痛。

此亦寒勝。故小便利。嘔。手足厥。手足為諸陽之本。三陽皆上頭。故手足厥者。必苦頭痛也。

(五十七)陽明病。下之。其外有熱。手足溫。不結(jié)胸。心中懊。饑不能食。但頭汗出者。

梔子豉湯主之。

下之。外有熱。外者外散也。故手足溫不結(jié)胸。心中懊者。雖不結(jié)胸。而膈中則郁煩也。

頭汗見太陽上。方見太陽中。

(五十八)陽明病??谠?。但欲漱水不欲咽。此必衄。

漱。音瘦??跒槲父[。胃熱則口燥。漱水不欲咽者。陽明血氣俱多。雖燥不渴也。衄者。以血氣俱多。而脈起于鼻。故熱甚則血妄行。必由鼻而出也。

(五十九)脈浮。發(fā)熱??诟?。鼻燥。能食者則衄。

浮。因于風也。風為陽。所以證如此也。

(六十)脈浮而芤。浮為陽。芤為陰。浮芤相搏。胃氣生熱。其陽則絕。

芤。俗讀丘。浮為氣上行。故曰陽。芤為血肉損。故曰陰。胃中生熱者。陰不足以和陽。津液干而成枯燥也。陽絕即亡陽之互詞。此上二條疑錯簡。

(六十一)趺陽脈浮而澀。浮則胃氣強。澀則小便數(shù)。浮澀相搏。大便為難。其脾為約。麻仁丸主之。

麻仁丸方麻子(二升)芍藥(半斤)枳實(半斤)大黃(一斤去皮)濃樸(一斤去皮)杏仁(一斤去皮尖熬研脂)上六味。為末。煉蜜為丸。桐子大。飲服十丸。日三服。漸加。以和為度。

數(shù)。音朔。趺陽。胃脈也。其脈在足趺上動脈處。去陷谷三寸。又曰沖陽。一名會元。浮為盛陽。故主胃強。澀為陰虛。故小便數(shù)。約。約束也。胃為脾之合。脾主為胃以行其津液。胃強則脾弱。脾弱。則不能為胃行其津液以四布。使其得以偏滲于膀胱。為小便數(shù)。大便干而胃實。

猶之反被胃家之約束。而受其制。故曰其脾為約也。麻子杏仁。能潤干燥之堅。枳實濃樸。能導(dǎo)固結(jié)之滯。芍藥斂液以輔潤。大黃推陳以致新。脾雖為約。此之疏矣。

(六十二)陽明病。發(fā)熱。汗出。此為熱越。不能發(fā)黃也。但頭汗出。身無汗。劑頸而還。小便不利??曙嬎疂{者。此為瘀熱在里。身必發(fā)黃。茵陳蒿湯主之。

茵陳蒿方茵陳蒿(六兩)梔子(十四枚擘)大黃(二兩)上三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茵陳減六升。內(nèi)二味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分。溫三服。小盒飯利。

尿如皂角汁狀。色正赤。一宿腹減。黃從小便去也。

越。散也。頭汗。瘀熱。發(fā)黃。皆見太陽篇。茵陳逐濕郁之黃。梔子除胃家之熱。大黃推壅塞之瘀。三物者苦以泄熱。熱泄則黃散也。

(六十三)陽明病。面合赤色。不可攻之。必發(fā)熱色黃。小便不利也。

合。應(yīng)也。赤。熱色也。陽明之脈起于鼻。胃熱上行。面應(yīng)赤色。攻則亡津液。故發(fā)熱色黃。

小便不利。

(六十四)陽明病。無汗。小便不利。心中懊者。身必發(fā)黃。

無汗。小便不利。則濕停。懊。濕停熱郁也。所以知黃必發(fā)也。

(六十五)陽明病。被火。額上微汗出。小便不利者。必發(fā)黃。

陽明之脈。循發(fā)際。至額顱。故被火熱甚。汗出額上也。黃?;鹌韧烈?。

(六十六)陽明病。下血譫語者。此為熱入血室。但頭汗出者。刺期門。隨其實而瀉之。

然汗出。則愈。

血室。頭汗。期門。皆見太陽篇。陽明之脈。其直者從缺盆下乳內(nèi)廉。下挾臍。入氣街中。

血室之脈。起于氣街。上行至胃中而散。所以婦人熱入血室。則似結(jié)胸而譫語。陽明熱入血室。

則亦譫語下血。男順女逆。道則同也。故亦刺期門。

(六十七)陽明病證。其人喜忘者。必有蓄血。所以然者。本有久瘀血。故令喜忘。屎雖硬。

大便反易。其色必黑。宜抵當湯下之。

喜忘。好忘前言往事也。志傷則好忘。然心之所之謂志。志傷則心昏。心昏則血滯。所以知必有蓄血也。大便反易。血主滑利也。黑血色也。方見太陽上編。

(六十八)病患無表里證。發(fā)熱七八日。雖脈浮數(shù)者??上轮<倭钜严?。脈數(shù)不解。合熱。

則消谷善饑。至六七日不大便者。有瘀血。宜抵當湯。

表謂無太陽。里謂胃不實。雖脈浮數(shù)??上抡呔靡病:蠠?。謂數(shù)陽不退。熱亦應(yīng)未除也。

善饑。猶言快饑也。不大便有瘀血。大意與血證反復(fù)略同。此疑太陽篇錯簡。

若脈數(shù)不解而下不止。必協(xié)熱而便膿血也。

抵當下之。數(shù)仍不退。熱未除也。利不止。所以知協(xié)熱必便膿血也。

(六十九)陽明病。發(fā)潮熱。大便溏。小便自可。胸脅滿不去者。小柴胡湯主之。

潮熱。少陽陽明之涉疑也。大便溏。小便自可。胃不實也。胸脅滿不去。則潮熱仍屬少陽。

明矣。故須仍從小柴胡。方見太陽上。

(七十)陽明病。脅下硬滿。不大便而嘔。舌上白苔者??膳c小柴胡湯。上焦得通。津液得下。胃氣因和。身然而汗出解也。

此承上條而言。即使不大便。而脅下硬滿在。若有嘔與舌苔。則少陽為多。亦當從小柴胡。上焦通。硬滿開也。津液下。大便行也。百體皆受氣于胃。故胃和則身和。汗出而病解。方見太陽上。

(七十一)二陽并病。太陽證罷。但發(fā)潮熱。手足汗出。大便難而譫語者。下之則愈。宜大承氣湯。

此以太陽陽明言。謂須太陽罷。方可治陽明之意。

(七十二)陽明少陽合病。必下利。其脈不負者。順也。負者。失也?;ハ嗫速\。名為負也。

脈滑而數(shù)者。有宿食也。當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陽明屬土。其主水谷。少陽屬木。其主風。風主飧泄。故知下利可必也。陽明脈大。少陽脈弦。不負。謂大而不弦。無相勝負而相得也。失。得之反也。謂弦則木克土。不大則土受木賊。少陽勝而陽明負。為不相得。猶言不宜也。滑主食。數(shù)主熱。宿食可知也。大承氣湯者。陳宜推。

所以通因通用也。

(七十三)三陽合病。腹?jié)M身重。難以轉(zhuǎn)側(cè)??诓蝗识婀?。譫語。遺尿。發(fā)汗則譫語甚。

下之則額上生汗。手足逆冷。若自汗出者。白虎湯主之。

陽明主胃。胃主肌肉而通竅于口。不仁。胃不正而飲食不利便。無口之知覺也。然則腹?jié)M身重。

不仁譫語。陽明也。靈樞曰。足少陽之正。上肝貫心以上。挾咽出頤頷中。散于面。故又曰。是動則病口苦。善太息。心脅痛。不能轉(zhuǎn)側(cè)。甚則面微有塵。垢亦塵也。遺尿。太陽膀胱不約也。故曰三陽合病。五合之表里俱傷也。發(fā)汗則偏攻太陽。

邪并于陽明。而譫語益甚。下則偏攻陽明。不惟陰虛。而陽亦損。故手足逆冷。而額上生汗。生。

不流也。是則汗下皆不可也。自汗者邪遍三陽。熱搏五合。衛(wèi)疏而表不固。榮弱而里不守也。夫汗下既皆不可。和之于少陽。則亦偏于一而非所宜。是故白虎者。能解秋而徹表里之熱。所以又得為三陽通該之一解也。然病屬三陽。治又不從陽明。而類陽明篇者。一則陽明居多。二則陽明屬土。土者萬物之所歸。而病之吉兇生死機焉。所以歸重于陽明而入其類例。此又叔和之深意也。

方見太陽下。

(七十四)傷寒發(fā)汗已。身目為黃。所以然者。以寒濕在里不解故也。以為不可下也。于寒濕中求之。

上為。去聲。此揭下文三條之總。濕以汗發(fā)不對言。詳見痙濕篇中。里以黃言。不可下者。

里非表里之里也。寒濕中求之。以下文三條言也。

(七十五)傷寒瘀熱在里。身必發(fā)黃。麻黃連軺赤小豆湯方麻黃(二兩)赤小豆(一升)杏仁(四十枚去皮尖)連軺(二兩連翹根也)大棗(十二枚劈)生姜(一兩切)甘草(一兩炙)生梓白皮(一升切)以上八味。以潦水一斗。先煮麻黃再沸。去上沫。內(nèi)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分。溫三服。半日服盡。

此條互上條之文以出治。并下二條乃三目也。麻黃甘草杏仁。利氣以散寒。麻黃湯中之選要也。連軺小豆梓皮。行濕以退熱。去瘀散黃之領(lǐng)袖也。姜棗益土為克制。潦水無力不助濕軺。

本草作翹。翹本鳥尾。以草子析開。其間片片相比如翹得名。軺本使者小車乘馬者。無義。疑誤。

(七十六)傷寒七八日。身黃如橘子色。小便不利。腹微滿者。茵陳蒿湯主之。

此與上略同而較重。橘子色。言黃之鮮明也。腹微滿。濕不行也。方見前。

(七十七)傷寒身黃發(fā)熱者。梔子柏皮湯主之。

梔子柏皮湯方梔子(十五枚擘)甘草(一兩炙)黃柏(一兩)上三味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。溫再服。

此承上三條而以發(fā)熱出治。然熱既發(fā)于外。則里證較輕可知。故解之以梔子柏皮。而和之以甘草。以為退之之輕劑。所謂于寒濕中求之者。蓋亦參酌乎上三條而近取云也。以上四條疑太陽中篇錯簡。當移。

辨少陽病脈證并治第五

凡九條方無

少陽主半表半里。半。不也。不表不里者。隙地也。夫以表實則可汗。里實則可下。上實則可吐。隙無實可言。故汗下吐皆無其法。而其合并之病。又皆已雜出于太陽陽明篇中。所以本篇條目少。無可攻之道也。無可攻者。一則界限也。故表里分先后。自此而終始。然則隙地反當要沖。無治最有關(guān)系。謂小柴胡湯為通行套藥。不擇地而可施。豈不悖哉。

(一)少陽之病??诳唷Q矢?。目眩也。

少。去聲。下皆同。之下當有為字。少陽者膽經(jīng)也。其脈起于目銳。靈樞曰。足少陽之正。上肝。貫心以上。挾咽出頤頷中。故又曰。是動則病口苦??唷D懼兑?。咽。膽之使也。口苦。咽干。熱聚于膽也。眩。目旋轉(zhuǎn)而昏暈也。少陽屬木。木生火而主風。風火扇搖而燔灼。所以然也。

(二)少陽中風。兩耳無所聞。目赤。胸中滿而煩者。不可吐下。吐下則悸而驚。

首句以攢名。揭總舉大綱言。三陰篇中如此云云者皆然。少陽之脈。上抵頭角。下耳后。其支者從耳后入耳中。出走耳前。其支者下胸中。貫膈。肝主目。膽為之合。風為陽而主氣。耳無聞?wù)摺oL塞則氣塞也。目赤者。風熱則氣昏也。胸滿而煩者。風郁則膈熱也。少陽本無吐下法。

其經(jīng)又多氣少血。吐下復(fù)傷其經(jīng)。則血愈少而虛。血虛則心虛。所以神識昏亂。怔忡而驚也。

(三)傷寒脈弦細。頭痛。發(fā)熱者。屬少陽。少陽不可發(fā)汗。發(fā)汗則譫語。此屬胃。胃和則愈。

胃不和。則煩而悸。

少陽屬木。故其脈弦。細則欲入里也。譫語者。奪其血液而胃干。故心荒而亂也。胃和。以未至實言。不和。言實也。然上條以風言。風主氣。故禁吐下。此以寒言。寒主血。故禁汗。對舉以示教也。

(四)本太陽病不解。轉(zhuǎn)入少陽者。脅下硬滿。干嘔不能食。往來寒熱。尚未吐下。脈沉緊者。與小柴胡湯。

少陽之脈。其支者下胸中。貫膈。絡(luò)肝。屬膽。循脅里。其直者。從缺盆下腋。

循胸。過季脅。故病則硬滿。嘔不能食也。往來寒熱。見太陽上編。浮緊為弦。沉緊者得之寒因也。方見太陽上。

若已吐。下。發(fā)汗。溫針。譫語。柴胡證罷。此為壞病。知犯何逆。以法治之。

此承上文。復(fù)以亂治不對。而致變劇者言。與太陽上編第五十二條意同。以法即隨證之互詞。

(五)三陽合病。脈浮大。上關(guān)上。但欲眠睡。目合則汗。

太陽脈浮。陽明脈大。關(guān)上乃少陽之部位。故曰三陽合病。但欲眠睡者。熱聚于膽也。目合則汗出者。少陽少血。虛則不與陽和。寐屬陰。故盜出也。

(六)傷寒三日。三陽為盡。三陰當受邪。其人反能食。不嘔。此為三陰不受邪也。

陽以表言。陰以里言。能食。真陽勝而表邪散也。不嘔。里氣和而胃氣回也。陰不受邪可知也。

(七)傷寒三日。少陽脈小者。欲已也。

小。謂不弦也。已。愈也。

(八)少陽病。欲解時。從寅至辰上。

寅卯辰。少陽木王之時也。邪雖不勝正。解必在乎得其時。道固如此也。外道而言意。豈不謬哉。

(九)傷寒六七日。無大熱。其人燥煩者。此為陰去。入陽故也。

去。往也。言表邪往而入于里。所以外無大熱。而內(nèi)則燥煩也。愚按太陽中傷。傳陽明。轉(zhuǎn)少陽。陽去入陰。乃風寒之病。入自表而漸里。通章之大義。斯道之自然。仲景吃緊為人之要旨也。讀者最宜精思熟玩。



[卷之五]辨太陰病脈證并治第六


凡九條方二

陰經(jīng)皆屬臟。臟病不易治。雖然。治之得其道。則反易愈。由其不似陽經(jīng)之數(shù)于變也。三陰惟太陰之條目少者。孤臟也。然以大概言之。首尾只病三陽而病者極多。蓋太陽主表。先太陽而病者。常也。天人之自然也。各經(jīng)之自中鑿說也。無此事理也。且三陽當病之時。得治則愈。又況一入陽明。則不復(fù)轉(zhuǎn)。所以病陰證而病者絕少。臨病切要仔細端詳。不可茍且忽略。謠俗專以交口陰陽。偶爾中傷。執(zhí)為陰證。下醫(yī)又快售。乃習迷而同醉。遂致普通大謬。(數(shù)。音速。夫以病在三陽。而謂之陽證。病在三陰而謂之陰證。非甚高遠難知也。而徇俗者。乃膠固執(zhí)迷而不醒。道之不明有以夫。)(一)太陰之為病。腹?jié)M而吐。食不下。自利益甚。時腹自痛。若下之。必胸下結(jié)硬。

太陰。脾經(jīng)也。其脈起于大趾之端。上循膝股內(nèi)廉。入腹。屬脾。絡(luò)胃。上膈。挾咽。連舌本。靈樞曰。是動。則舌本強。食則嘔。胃脘痛。腹脹。身體皆重。是主脾所生病者。舌本痛。

體不能動搖。食不下。蓋脾為胃之合。自利益甚者。脾苦濕。病而不能為胃以行其津液。水谷不分也。時腹自痛者。靈樞曰。足太陰之別。名曰公孫。去本節(jié)之后一寸。別走陽明。其別入絡(luò)腸胃。

實則腸中切痛是也。胸下結(jié)硬者。足太陰之脈。其支者復(fù)從胃別上膈。注心中。故誤下。則邪反聚其別也。

(二)太陰中風。四肢煩疼。陽微。陰澀而長者。為欲愈。

四肢。四末也。脾主四末。素問曰。風淫末疾。是也。陽微。陽經(jīng)無邪也。陰澀。太陰統(tǒng)血。

血凝氣滯也。長。陽氣勝也。陽主發(fā)生。

故邪自退。而病欲愈也。

(三)太陰病。脈浮者??砂l(fā)汗。宜桂枝湯。

浮為在表。太陰之脈。尺寸俱沉細。今見浮。則邪見還表可知。然浮為風。宜桂枝湯者。以太陰之中風言也。方見太陽上編。

(四)自利不渴者屬太陰。以其臟有寒故也。當溫之。宜服四逆輩。

自利不渴。濕勝也。太陰濕土。故曰有寒。四逆之輩。皆能燠土以燥濕。故曰溫之也。

(五)傷寒脈浮而緩。手足自溫者。系在太陰。太陰當發(fā)身黃。若小便自利者。不能發(fā)黃。

至七八日。雖暴煩。下利日十余行。必自止。以脾家實。穢腐當去故也。

此條二節(jié)。自不能發(fā)黃以上。與陽明第四十一條上節(jié)同。下節(jié)相反。蓋同感異變。而各成一家之證也。然彼以至七八日。反大便硬。為轉(zhuǎn)陽明。此以至七八日。暴下利。穢腐當去。為脾家實。何也。蓋脾主為胃以行其津液。暴下利則脾得以為胃行其津液矣。所以脾為實。而證為猶系太陰也。彼大便硬者。由脾不能為胃行其津液而反為約。所以為轉(zhuǎn)陽明也。然則一脾胃也。而反覆之變不同有如此者。醫(yī)之為道。豈可以易易言哉。

(六)本太陽病。醫(yī)反下之。因爾腹?jié)M。時痛者。屬太陰也。桂枝加芍藥湯主之。

桂枝加芍藥湯方于桂枝湯方內(nèi)。更加芍藥三兩。隨前共六兩。余根據(jù)桂枝湯法。

腹?jié)M時痛者。脾受誤傷而失其職司。故曰屬太陰也。以本太陽病而反下也。故仍用桂枝以解之。以太陰之被傷而致痛也。故倍芍藥以和之。

(七)大實痛者。桂枝加大黃湯主之。

桂枝加大黃湯方桂枝(三兩去皮)大黃(一兩)芍藥(六兩)甘草(二兩炙)生姜(二兩切)大棗(十二枚擘)上六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此承上條。而又以胃家本來實者言。本來實者。舊有宿食也。所以實易作而痛速。故不曰陽明而曰大實。例之變也。桂枝加大黃者。因變以制宜也。然曰桂枝加。則補方者。當一例如上文云云。不當載成方。且以本方加也。而用芍藥六兩。水七升。不合數(shù)。皆后人之茍用者。當斟酌焉。

(八)太陰為病。脈弱。其人續(xù)自利便。設(shè)當行大黃芍藥者。宜減之。以其人胃氣弱。易動故也。

此承上條。申致戒謹之意。

(九)太陰病。欲解時。從亥至丑上。

亥子丑。太陰所王之三時也。欲解者。正王則邪不勝也。

原標題:傷寒論條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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